1.50发酵的新闻(2)
这是一张都市快报。在一版下方,一个标题以黑体特大号印在上面,显得格外醒目:
“名牌大学女研究生倒在残忍的刀下——来自案发现场的手记。”
这篇文章,通过采访当事人——研究生沈楠,详细介绍了案发现场的所见所闻,纸盒子,睁着双眼的死者头颅……特别是,还不忘绘声绘色的描摹沈楠第一时间看到这颗带血的头颅时的惊恐表情和心境……
“这些记者,简直把凶杀案,当成做小说来写了!局长你看,他们连这个凶手长得什么样,为什么要杀死者都分析的头头是道……干脆,让他们来办案吧!”李力愤怒地喊了起来。
“这些人,只想着博眼球,卖报纸!他们根本无考虑公安破案的基本要求,太不像话了!”李力继续说。
看了报纸,一贯沉稳的李力,也被小报的报道激怒了……
“唉……类似于这样的报道,还有几篇。”成局长说。
“你看,还有这份小报。”他一下子又从公文包里找出了好几份报纸。
“这一份也有报道……”他说。
“这份报纸。”他指着另一张说。
李力努力压抑住内心的愤怒,开始认真浏览这些报纸,并对几份小报,从对报道的版面安排,到标题拟定,以及报道文章的内容,进行了一一比较。
他发现,这些报道,版面编排都是放在报纸的显著位置——
有一张报纸相关文章是刊登在报眼位置,冠以醒目大标题,然后把一部分正文再转到二版;
另一张报纸,是把相关报道放在一版的最底下,但是,他们用显著的大黑字体做标题,极力渲染气氛,凸出劲爆内容;
还有一张报纸,是把相关报道放在一版头条下方,只要翻报纸,肯定立马看到……
李力还发现,这些报道,虽然编辑进行了精心加工,但是,它们的内容,都像是从网络上摘抄下来后,进行编辑和加工的。几份报纸尽管标题不相同,但内容却大同小异,关于案发现场发现人头的情节描写,也基本相同。只不过,有的,是以当事人沈楠的话来表述的,有的,是以记者的视角来描述的……
“虽然,它们不是主流报纸,只是一般的小报。但是,这样重要的事件,一经披露,社会影响力还是很大的!”成局长也很头疼。
按照公安局破案的程序和纪律,当案件尤其是一些重大案件还没有明显头绪,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目标还没有最后锁定、实施抓捕时,一般会要求记者严格遵守纪律,尽可能淡化或模糊事件,以给正在破案的刑警腾出一块时间……
可是,随着网络新媒体的出现,尤其是自媒体的诞生——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地方,第一时间成为“记者”,“编辑”“主持人”!一旦出现大家关注的新闻事件,那些离事发地点最近的人,只需通过手机这样的移动终端,通过网络社交媒体发布,然后以滚雪球般的速度,不断传播扩散,造成舆论的轰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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