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节 男子多情

  王天逸的手此刻并是不冰凉而干燥的,而是粘呼呼的还伴着热辣辣的刺痛。

  这种粘汗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它,好几次剑柄都从王天逸的手里滑开了。

  剑柄上缠着的布条本来是为了防止手滑的,此刻却已经被汗水浸透了,每次王天逸剧烈拉动剑柄的时候,反而像蘸了盐水的鞭子抽在手心里一样,以致他两个手心都变成了触目惊心的血红色。

  俞世北推开门出来的时候,看见的正是这双红色的手。

  手的主人正站在河边不停的握拳松开,来缓解手里的剧痛。然后两手又开始从腰间像抽匕首一样,反手抽剑,拔出来之后,王天逸两手的手腕划着一种奇怪的弧度,再把反手剑翻成正手剑,然后再收剑入剑鞘,然后再拔。

  王天逸两把剑现在都挂在了腰上,一左一右。

  俞世北已经见怪不怪了,看了王天逸拔了几次,拔剑的时候十次中有八、九次成功,这八、九次中又只有六、七次可以翻剑成功。

  其他的时候,不是剑没拔出来,就是翻剑的时候,长剑脱手,那种时候,剑像一条滑溜溜的大鱼在王天逸惊恐的注视下跳来跳去,最后落在地上。

  这种时候最开心的就是一直在旁边看的翠袖,总是用袖子捂着嘴笑好长时间。

  俞世北知道,拔剑的姿势最舒服的莫过于把剑挂于左腰,右手顺势正手抽出长剑,那样拔剑的时候就攻守兼备了。

  但现在他们易装而行,王天逸背上插着两把剑活像打把式卖艺的,这么引人注意怎么行?所以古日扬让王天逸把两把剑挂在腰上。

  但最要命的不是这个,是俞世北更给王天逸指出从背上拔剑舒服,但拔剑时候不仅速度慢而且破绽巨大,试想身体站直双手同时后伸去拔背后的长剑,岂不是门户大开,将整个身体都卖给了敌人?要是遇上暗器高手,恐怕剑都不拔出来就丢了小命。

  所以王天逸马上躬身受教,开始苦练双手从腰里拔剑,但如果两手同时拔剑,等于是双臂在胸前打了个交叉,一样是暗器高手的好靶子或者是长兵器好手劈刺时候的木桩子。

  王天逸倒也是异想天开,他和唐博很熟,知道他绝对是反手拔蹑魂刀,这样够快,但反手拔一是难拔,二是就是拔出来反手拿剑也让人笑掉大牙。

  暗器好手燕小乙倒是很爽快的教了他推剑法。

  所谓推剑法就是利用手腕、手指和手背去推剑柄,效果就像变戏法一样,长剑陡地就变成了正手。“这其实是匕首的招数。长剑太重太长,我也不知道效果。”

  从此以后,王天逸就和在凌晨放哨的人一起起床,从黑乎乎的凌晨练到微明。

  正好王天逸又一次失败了,右手剑脱手了,王天逸一边杵着左手长剑,右手晃来晃去的在抓脱手的剑柄,脸上的表情既震惊又无奈,好像最小气的财主在接一个飞在半空中的瓷花瓶一样。

  俞世北也笑了起来。他往在河边大树上面打了手势,一只手从枝叶繁茂的树叶里伸出来,回了个相同的手势,然后燕小乙就如同一只燕子从树冠里飞了出来。昨晚最后一哨却是轮到了他。

  他们昨晚很走运的在河边找到了一间塌了半边的茅草屋,八个人就在这里过了一宿。

  燕小乙在空中的身形极其飘逸就如同他这个人一样,“不错嘛,才七天进步就很大。”燕小乙夸奖王天逸道。

  “幸好这两把剑都不是重剑。看来以后我应该换对短剑了。”王天逸累的坐在了地上,两臂好像钻进了两只耗子,胀鼓鼓的痛。

  “呵呵,剑法岂不是也要改了?”

  “没法子,我觉的反手剑很对我的胃口啊。”王天逸仰头看着他们笑道。

  “找罪受啊。以后你专门改良武功得了。伸出手来,宋鹰领让我给你的。”俞世北笑了起来,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小包药粉,倒在王天逸手心里。这是宋影给王天逸的小礼物——活血消肿的药粉,每次练完,就让王天逸合水涂在手上,晾一盏茶的功夫,倒是有效的很。

  “我来帮你涂。”翠袖直起身子走了过来。

  “我怀里有方巾...”王天逸赶忙合拳向往怀里拿方巾,但又怕药粉撒了,一时间手足无措。

  “用这个吧。”翠袖从袖子里拿出手帕,蹲下身子在河里蘸了水,仔细的把王天逸手里的药面涂在他手心里。

  王天逸的手上都是泥巴,黑糊糊的,和汗水混在一起发出一种酸酸的怪味;而翠袖的手帕却是洁白如雪,还透出一丝香味,这样的手绢轻轻的在自己掌心里涂抹,就像一只白色的天鹅落在了黑色的泥土里,有些害羞的王天逸此刻突然发觉的捏着这手帕的手居然很好看。

  “我怎么以前从来没发觉她的手好看呢?!”王天逸对自己的发现都感到吃惊,以致于两手往后缩了起来,好像前伸简直是亵du这双玉手一般。

  “别动!”翠袖说道。

  “手上肉太多,指头都是圆滚滚的,手的皮肤也黑,都是皱纹!和沈小姐的玉一般的手简直是没法比!”这是左飞偷偷取笑翠袖的话。

  但是此刻,王天逸却惊奇的发现:圆滚滚的指头显得可爱,皮肤略微有点黑看起来顺眼,至于皱纹嘛,每一条都显得手充满了秀气。

  王天逸抬起头,看着低头专心涂药的翠袖,觉的虽然比沈小姐差的太远了,但非常娇小玲珑,也是挺好看的,“怎么以前没注意?”王天逸暗想。

  “你天天练拔剑真好玩,我最喜欢看你失手的样子,哈哈。”翠袖一边涂药一边说。

  “啊?”王天逸回过神来,吓了一跳。

  “我看了你七天了。你真逗,你那么努力练剑是为了杀人吗?”

  “怎么会?你怎么老提杀人杀人的?”

  翠袖抬起头来,满脸的憧憬:“程先生说有人要杀小姐,我觉的杀人很美啊。”

  “什么?美什么?”王天逸眼珠子瞪了出来。

  “我一直在想象,英雄死的时候,脖子被砍断了,失去头颅的躯干却紧握着长剑屹然不倒,血从脖子里喷出来,像飘落的花一般在空中飞舞,头虽然在空中,但眼睛却睁的老大,嘴里还发出最后一声大喊‘杀!’多么的完美,多么的壮烈...”

  “我宁可当普通人,也不当你这种英雄,我家里还有父母,我...”王天逸说了一半停住了,因为翠袖还在自言自语似的念叨:“若是女子,当是皇后,或一个尊贵的小姐,一手握着三尺白绫,一手对镜给自己补妆,然后轻轻的站起来,双手一抛,白练穿梁而过,芊芊素手打出一个死结,轻移莲步......”

  “打住,打住!”王天逸惊恐的叫了起来:“你怎么心里想这个?!”

  “你不觉得很美吗?”翠袖微笑着说:“我母亲天天骂我喜欢瞎想,我就喜欢。”

  “你想试试吗?”

  翠袖歪着头想了一下,正经的说道:“若是不疼,倒是很好......”

  “呵呵.杀人哪是什么好事?”王天逸忍俊不止。

  “既然不杀人,你练剑干什么?怎么不练弹琴赋诗?”

  翠袖一句话问住了王天逸,剑生来就是为了斩人的,“我...我尽可能...唉,谁知道以后呢,我只想拿个青城派的比武第一....”

  翠袖绝对是个说了后句就忘了前句的人,她听了比武二字就忘了刚才聊什么了。

  “为什么要得比武第一呢?”

  王天逸又呆了,是啊,这个比武第一有什么用呢?

  “嗯,荣誉吧,男人的梦想。”王天逸想了很久才这么说。

  “有了荣誉能干什么?”

  “这,这,这,也许能过得好一点,多赚点钱。不过我们不要提比武了,求你了,小姐。”

  “有钱?你很穷吗?”

  王天逸愣了一下,苦笑着说:“是啊,我是个穷人。”

  “穷人就是你吗?哎呀,我总算见到一个穷人!”翠袖显得很高兴。

  王天逸彻底无语了。

  “什么是穷人啊?你和我们有什么不一样?”翠袖认真的追问。

  “我没钱。”

  “咦,没钱就是穷人吗?你可以去钱庄拿啊。”

  “打不过那么多护卫。”

  “为什么要和他们打?他们可好了,又是倒茶又是鞠躬的,都是好人呢。”

  王天逸嘴的一角都咧到耳朵了,是惊骇,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是被讽刺了还是被鄙视还是被戏弄了,难道是这个丫鬟就是这样想的?

  “涂好了,涂好了,谢谢谢谢。”王天逸赶紧转移话题。

  翠袖站了起来,看着自己洁白的手帕已经成了黑的,还有一股药味和酸味散发出来:“啊!怎么成这样了!”

  王天逸看翠袖那目瞪口呆的样子,心道:“是你自己要用那个来涂的。怎地又变卦了?”

  “你赔你赔!我就剩这一条手帕了!”翠袖嚷嚷起来。

  王天逸都要哭了,这哪里是我的事啊?他手忙脚乱的从怀里掏出了自己的粗布方巾,“拿去这个。”

  “哼。穷人!”翠袖哼了一声,把手帕放进河里洗了几把。

  “吃饭了,穷人,把你手洗干净。”翠袖冲王天逸做了鬼脸,向屋里跑去。

  看着翠袖像小孩一样展开双臂像屋里小跑,王天逸摇头笑了笑,把手在河里洗了。

  突然一个念头闯进了他心里:“莫非翠袖对我有意思?”

  这个念头让他早饭都没吃好,虽然小姐和丫鬟是在一张三条腿的桌子上吃的饭,自己和其他人离的老远蹲在地上咽干粮,但他老觉的翠袖还不停的看自己在对自己笑,草草的吃完了饭,王天逸去赶马车准备上路,因为有女眷,他们不得不准备了一辆不起眼的破旧马车,让她们可以中途休息。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王天逸心里暗想:“她是个丫鬟啊。我一直在想以后最少要娶个大家闺秀,就像去年八月十五看花灯的时候,瞅见的青州李员外女儿那样的。我以后的贤妻不仅身份好,而且相貌也好,更要是相夫教子的贤良女子。虽然现在看来,这种想法几年内还无可能,但怎么能娶个丫鬟呢,唉,她要是缠着我可怎么办?要是让程先生又用沈家来压我怎么办?我一个青城的怎么斗的过他?难道就屈从了?唉。”

  正胡思乱想,差点和一个人撞在一起,抬头一看却是左飞,左飞一脸的愁容:“天逸,我告诉你个秘密,你有没有看到沈小姐吃饭的时候一直在看我?”

  “啊?我没看见。”王天逸吃了一惊,因为这个朋友居然和他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而且沈小姐吃饭的吃相是相当完美的,垂头不语。

  “你武功不行,看不出来,她脖子的动作,筷子的位置,我每次用余光偷看她的时候,一切一切都说明她在看我,怎么办呢?”

  “呵呵,我说就是嘛,你不看人家怎么知道人家看你。”

  “哪有那么巧的事情?每次我看她,她都正好看我?”

  “沈小姐喜欢你是喜事啊。你应该高兴啊。”王天逸不知道该说什么,索性顺着左飞的意思说。

  “不是这个问题,”左飞叹了口气说道:“我在烦成婚后,难道要我去当上门女婿?那多丢人,我可是堂堂的左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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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雨倾盆,打得屋顶的青瓦啪啦啪啦响,王天逸听着窗外整个世界都是哗哗的巨响,他长长的出了口气,对古日扬点了点头,跟在燕小乙后面,从窗户里一纵而出,跃进了瓢泼大雨里。

  江南的雨来的早,他们遇上了暴雨,无法再露宿野外,就来到了一个小村庄。

  八个人分三批进去,装作互相不认识。

  这样的好处是有人来探听消息,也可能想不到那三批人就是他们要找的八个人。

  虽然人情有冷暖,但银子总是硬道理,他们不费事的就找到了三户紧挨着的农家过夜,有一家还把最好的屋子留给他们,自己去住了柴房,因为五吊钱。

  因为在夜里的暴雨里,无论是听声音还是视野都变得有限,所以晚上是由经验最丰富的宋影去做哨,他匆匆的赶了回来,叫醒了所有人。

  “敌人来了,十六七个左右的蒙面人。骑马,正放慢马速,悄悄进来。”

  “离开这里。”古日扬毫不惊惶,所有可能的情况他们已经研究过无数遍,“这是小股部队,不知道有无后援,按照我们预先设定的计划:我、程先生、主要人物先撤,剩下的人去阻击敌人。若有后援,你们自己逃离,若无后援,打的过,就消灭对方,尽量抓一个活的,我需要知道是谁干的;若打不过,自己逃离;集合的地点你们都知道了吧,村外的山脚下。”

  因为人数太少,只能分队作战,宋影的任务是继续在村口处,看有无后援,他的作用一是在敌人逃跑的时候,看机会消灭或者抓住敌人;二是在敌人后援来的时候,吹响哨子,一声表示来的人不多可以继续战斗,两声表示人太多了,让战斗的人赶紧逃离战场。

  “我们已经说过了,程先生遇袭时候遭遇的敌人必然是敌人的精锐部队,因为他们被人盯上了;而搜索我们则需要大量的人手,所以并非人人都是高手,就像在杨家客栈那六个敌人一样,虽然你们以少敌多,但不要害怕,你们都是真正的精英!按既定的计划行事,灭了他们!若是敌人软弱,则必然是搜索部队,尽量要全部杀光,千万不能让他们回去报信。我们以这个院子前面两条街的那个屋子做为战斗中心,明白了吗?”

  宋影这话主要是对着左飞和王天逸说的。王天逸马上称是,左飞却没有吭声。接着油灯微弱的灯光,王天逸回头看到左飞脸就像喝了酒一样,满面红晕,喘气声音也粗了很多。

  “左飞居然和我一样紧张。”王天逸暗想。

  王天逸的任务是和燕小乙一组,几个刀剑好手配合暗器好手是最常用的组合,就和短兵器好手配合长兵器好手一样经典,所以左飞的刀和俞世北的长柄朴刀被组合在了一起。

  简短的命令下达之后,古日扬吹熄油灯,五个好手鱼贯的跃出了窗子,翻过院墙,在天地间填满雨声的狂躁黑夜中向前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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