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那血红的伤口冲向我们,王子大惊失色地高声叫道:“妈呀!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话音未落,忽见那半空中的伤口在急速变色,从起初的暗红发黑,突然迅速地退化为深红、鲜红、浅红、淡粉,直至失去了任何的颜色,再次变为透明无形。全部的过程仅仅用时不到一秒,若不是我们始终紧紧地盯着那个伤口全神戒备,恐怕这样快速的变化很难被我们所发觉。
我不知这种变化是因何而来,是血妖那种特殊体质所具备的神奇能力,还是什么其他原因导致了这种突变。但无论怎么说,如果让其就此变回透明的形态,对于我们可是大大的不利。现在它提在手中的两颗人头已经扔在了地上,没有了人头的存在,也没有那带血的伤口给出明显的标注,我们就无法确定其准确的位置。面对着一个空气般的敌人,我们的胜算必将降至最低。
就在伤口消失的一瞬间,我心中已将眼前以及未来的局面分析透彻。紧接着我便出于本能地抬起了右手,凭着记忆,将枪口对准了刚刚伤口消失的位置。
‘呯呯呯呯’四声枪响,就在距离我们仅有四五米的位置上,半空中立时出现两团血迹,均与此前出现过的那种伤口一模一样。
我心里非常清楚,适才打出的四枪有两枪击中了血妖的身体。我们必须得趁着这个机会完成致命一击,如若不然,估计过不了多久,这刚刚形成的伤口又会在转瞬之间消失不见。
见到这样的情景,王子也大致看懂了事情的真相。但过度惊讶的他依然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只是瞠目结舌地喃喃纳罕道:“透……透……透明人?”
我来不及跟他详细解释,值此紧要关头,我们必须马上采取措施才行。于是我再次瞄准前方的伤口,将手枪内仅余的两发子弹全都打了出去。与此同时,我大声招呼王子道:“这是血妖,一只透明的血妖,赶紧用网罩住它!”
枪声响处,半空之中又多出一个血淋淋的伤口,而此前刚刚形成的另外两处枪伤,则在同一时刻迅速褪色,瞬间就变回了其原本的透明状态。
王子对隐身血妖这一事实显得有些难以接受,尽管他已在诸多证据面前看出了大概,但毕竟透明人这种事情只在科幻小说中才会出现,当一个真真正正的透明人就站在我们面前之时,这的确令人有些难以接受。
况且他与我和大胡子还有所不同,我们是经过了认真的思考和缜密的推敲才得出的结论。即便事情的真相确实显得太过离谱,但毕竟我们在思考中有过一个思想转变的过程,可以一点一点逐渐接受这个可怕的事实。
而王子则是在突然之间就看到了事情的真相,无论是精神上的震撼还是视觉上的冲击,都让他有一种如梦如幻般的不实之感。透明人,这简直是我们以前连想都不曾想过的事情,如今却活生生地出现在我们眼前。虽然我已将血妖的身份告知了王子,但他还是显得有些迷茫,甚至是有些阵脚大乱。
此时王子的大脑一定在急速运转着,他在极力寻找着这一真相的构成原理和事实依据。而过度的思考使他略显心不在焉,听到我的指挥后,他的确拉开钩网并抖动抛出,然而,心态的失衡却使他犯下了致命的错误。
钩网又高又飘地飞了出去,并且准头也有一定程度的偏差。这样一来,本来已经被子弹打停的血妖完全有足够的时间去观察钩网。当它判断出那张奇怪的大网正在罩向自己头顶的时候,只见半空中的伤口猛地一晃,瞬间向后退出了数米。紧接着那钩网就‘唰’的一声落在了地上,完全没有碰到血妖的半寸肌肤。
几乎就在钩网落地的同一时间,血妖身上的最后一处伤口也消失不见了。我心下大急,知道照这样下去,我们三个必将丧命。
眼见已经无计可施,我正准备招呼胡、王二人转身逃跑,却忽见半空之中有数个光点闪了几闪。定睛一看,原来是留在血妖身上的四枚弹头。由于此时的阳光非常强烈,强光的辉映使得铅质弹头闪出了几点暗淡的光芒。
我打出的每一发子弹虽是‘炸子’,但这种炸子并非实际意义上的爆炸型子弹。换句话说,炸子的弹头中不含炸药,并非人们普遍认为的弹头击中目标就会炸开。
炸子的学名应该叫做‘达姆弹’,其最早出现于1897年,由印度达姆达姆兵工厂的英国军方总监克莱上尉设计。
达姆弹的金属外壳并没有完全包覆弹头尖端,而是露出一定程度的铅质核心,用以增加子弹的杀伤力。
子弹射入人体后,铅心会急速扩张和破裂,因而扩大了创伤面积,造成对人体的巨大伤害。弹头在进入人体后会发生严重的变形乃至破裂,通常是形成蘑菇的形状,迅速释放能量,导致人体组织出现喇叭状或葫芦状创伤。这种创伤的面积是子弹面积的上百倍,杀伤力可谓是极其恐怖。
100米的距离内如遭到达姆弹的直接命中,几乎就没有生还的余地。击中头部的死亡率是100%,击中其他部位也均有70%以上的死亡概率。即便是打在四肢上,也有20%的死亡率,并且需要全部截肢。
这种子弹在制成后,曾在印度和苏丹境内被广泛使用。因其对人体的破坏力过于惊人,出于对死者的尊重和对人类自身的保护,在1899年的中被彻底废除,并明令禁止在战争中再次使用这种子弹。
我之所以要在临行前特意订制了这种子弹,就是因为考虑到血妖具有极强生命力的特殊体质。不过,就算这种子弹都不一定能对血妖形成很大的伤害,普通的子弹就更加像是隔靴搔痒了。
也正是因为这几颗达姆弹击中了血妖,才使得弹头深深地嵌入了它的体内,从而让我可以看到子弹的存在。即便是这样,子弹所形成的创伤面也是小得可怜,与其本该构成的威力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如果换成普通的子弹,恐怕也只能打破这只血妖的一点皮肤罢了。
镶在其身体上的弹头使我准确找到了血妖的位置,然而就在我发现它的那一刻,就见那几枚弹头同时一闪,紧接着便朝我们移动了过来。
尽管土丘的四周被密林环绕,但以土丘为中心的上百平方米内,却是没有一棵树木可以进行遮挡的。在这样一个相对空旷的环境中,我们已经来不及去选择逃跑,眼下唯一能做的,就是面对冲上来的血妖殊死一搏。
可此时的大胡子已经基本失去了行动能力,以我和王子二人的实力,确实没有半点把握能够克敌制胜。但无论怎么说,在这样一个危机的关口,总不能再让大胡子背负起保护我们的重担,就算是豁出命去,也要想办法保护大胡子周全。
由于适才的失手,本来还恍恍惚惚的王子突然之间就清醒了过来。他的表情上带有极大程度的愧疚和歉意,与此同时,一种颇为坚定的眼神也从他的双目之中显现了出来。我能看得出,他和我有着同样的想法,无论要付出怎样的代价,也势必要让身负重伤的大胡子安然无恙。
两个人在刹那之间就交换了眼神,紧接着我们便毫不犹豫地纵身而上,正对着冲过来的血妖迎了上去。耳听得大胡子声嘶力竭地朝我们叫道:“快停下!快停下!”但此时的我们早已打定了主意,目空一切,心无杂念,脑子里只有下一步攻击血妖时应使的招数。
霎时间,两人一妖拉近了距离。就在三方聚齐的那一刻,我右手持刀纵向下劈,左手挥刀横向平砍。旨在一横一竖地夹击敌人,在无法确定对方身体位置的情况下,以此来扩大攻击的范围。
而王子则手持吴真燕的半月弯刀,斜向朝四枚弹头的位置猛砍过去。尽管他还没有完全掌握这种隐身血妖的具体特性,但毕竟我们这个年代的人没有几个没看过科幻片的,用透明人的特征来套用在血妖身上,其效果也是大同小异。
本以为这三刀必会给对方造成不小的伤害,但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猛然间就见那四枚弹头忽地一闪,居然在急速前行之中猛地向后退出了一米,恰好将我们攻出的三刀全都让了出去。
这血妖过于灵动的身手的确是让我们吃惊不小,我和王子发一声喊,正要准备纵身抢攻,却只觉平地之中顿时卷起一阵极强的劲风,弹头一晃,眨眼间便逼到了王子的面前。跟着就是‘嘣’的一响,只见王子立时向后飞出,胸口的衣衫已被震裂,口中不住地狂喷鲜血。
我当然知道这是血妖趁机打伤了王子,痛心之余,我不及再去过多的考虑,连忙舞起双刀近身急攻。全部的力气都贯于手臂,扬起棍刀劈头盖脸地砍了下去。
‘铮铮’两声清脆的响声,我只觉两只手掌一阵发麻,砍在血妖身上的双刀居然被硬生生地弹了回来。
半空中豁然出现两道浅浅的伤口,几如被迟钝的小刀划破表皮的轻伤一般。我万没想到这血妖的身体竟坚硬如斯,此前面对那些变异的山魈,我这双刀曾势不可挡地大发神威,无论砍在山魈身体的任何部位,都如同砍瓜切菜般地触肤即透,完全就没受到过任何阻力。可如今砍在这血妖身上却全然没了当初了威力,若不是双刀的质地韧性极佳,恐怕这一刀下去,刀身也会被从中震断。
我这才明白为什么达姆弹打在血妖的身上会形成那样不值一提的微小伤口,原来这血妖与普通血妖大不相同,不仅全身可以化为无形,并且其肌体已经达到了惊人的硬度,一般人的力量根本就无法对其造成致命的伤害。
就在我惊讶万分地错愕之时,猛然觉得一股劲风朝我袭来,并有一团极其阴寒的事物迅速逼近我的小腹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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