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是刘易Lewie,你是?

  分水村是一个在地图上都找不到标记的小聚落,要想去海对岸的自由城邦,必须先乘小船到北境的白港,再从白港乘商船过海。

  要赶在任务期限之前回到潘托斯,只有一艘叫做“玫瑰夫人号”的商船可选。

  而且按照玫瑰夫人号的行程,到了厄斯索斯大陆之后,还得先去布拉佛斯,才能到潘托斯,也就是此时次子团的驻地。

  过海的费用,一个人要两个金龙。

  如果叔侄两人愿意帮忙在船上干些杂活儿,可以少算半个金龙。

  听到船长的要价,托马斯很生气,自己的侄子这么壮,又勤快,干起活儿来又快又好,怎么能只少算半个金龙呢?起码得按一个金龙算。

  一番极限拉扯后,最后议定的结果是,托马斯兼任船上的护卫,平时不用干活儿,只有遇到海盗的时候需要出手帮忙。

  凯文任水手,跟着其他水手打理船上的各种杂务。

  相应的,船费减半。

  从小在海边长大,凯文对船只并不陌生,但是乘坐这种能够载货数千石(目测)的大船却还是第一次。

  因此当船上的水手长扔给他一块破布,让他清洗甲板时,他丝毫也不抗拒,甚至兴冲冲的主动要求可以上桅杆连瞭望塔也擦了。

  对此,他的叔叔托马斯仅仅表示,“干的多吃的多,能把本钱吃回来就行。”

  日升月落,风起风停。

  离开白港,又经过老城后,北境便没有了值得一去的海港。

  商船的所有货仓都被货物塞满,而临时登船的特纳叔侄也被赶到货仓里和一桶桶的葡萄酒为伴。

  把老鼠养在米缸里是什么场景?

  经受不住诱惑的托马斯·特纳不小心用匕首撬开了一桶来自谷地的金葡萄酒,偷偷喝了一肚子之后又无意间将盖子恢复了原样。

  可惜仍然被老练的船长通过他身上轻微的酒香味发现真相,最后被迫用一个金龙——这桶酒到布拉佛斯的到岸价——买下这桶酒剩下的部分。

  每天喝几杯,酒桶渐渐见底,当这桶酒被托马斯喝个精光之后,商船也驶离了维斯特洛的北境,向着东陆驶去。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

  在一个嘈杂的凌晨,凯文从剧烈的颠簸中惊醒。

  他坐在货仓的地板上迷惑地看着惊恐的船员们在甲板和船舱间来回穿梭。

  托马斯也被惊醒,见状带上剑,吩咐自己的侄儿道,“留在这里,不要走动!”

  接着便冲上甲板,抓住一个老水手的衣领,顶着风雨大声喝问到,“怎么回事?发生什么事了?!”

  老水手甩手挣脱束缚,花白的头发被暴雨淋湿贴在脑门上,他粗声怒吼,“你的眼睛是用来撒尿的么?暴风雨来了,向你的神祈祷吧!”

  说罢,老水手冲进风雨中,和其他人一起拉扯飘摇的风帆。

  十几次心跳后,他便被飞扬的缆绳抽飞起来落进水里没了踪影。

  托马斯双目圆睁,咽了一口唾沫,逃回货仓,用剑撬开三个酒桶,又将它们推倒,任由里面的美酒流了一地,让整个货仓都弥漫着诱人的香气。

  等桶里的酒流干,他将盖子一一放回原处,可是由于船体的颠簸和手臂的颤抖,始终没法将盖子紧闭在桶上。

  见自家的傻侄子居然还在旁边看戏,托马斯怒喝道,“傻小子,去找几颗钉子来!”

  得到命令的凯文如梦初醒,跌跌撞撞地从一个木箱子里找出一大把一指长的钉子,递给他的叔叔。

  托马斯接过钉子,用剑柄当作锤子,当当几下把空桶的盖子钉死。

  接着他又捡起地上的绳子,将空桶两两绑在一起。

  扯了扯木桶上的绳子,确认足够结实后,他把凯文拉过来,将侄子的胸腹和其中一对酒桶绑在一起,一边绑一边念叨着,“该死的,所以我就说,当兵的为什么要把钱存在银行里。该死的,我还有一百个金币存在铁银行,该死的该死的!”

  等拴好凯文后,他把自己也拴在另一对酒桶上后,转过头盯着凯文的眼睛说到,“孩子,要活下去。”

  这是托马斯第一次表示出对凯文的关心。

  还没等凯文意识到这是诀别,玫瑰夫人号的颠簸骤然加剧,一声撕裂声响起,船体从中间断成两半。

  汹涌的海水涌进,将所有的货物卷入大海。

  因为酒桶的支撑,凯文在水里沉沉浮浮,幸运地没有被船体的碎片砸到,也没有沉到海底。

  可即便如此,依然被狂暴的暴风雨卷的七荤八素。

  一团浆糊般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

  在求生欲的支撑下,凯文拼尽全力地控制着和圆桶的相对位置,确保自己所在这一面始终在海面以上,终于没有被淹死在这该死的大海里。

  而这项任务也耗尽了他的全部体力。

  当暴雨渐渐停息后,凯文无力趴在圆通上,任由海潮带着自己漂流,并最终因为饥饿、困倦晕了过去。

  在黑暗里不知道过了多久,再次醒来之后,凯文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躺在坚实的陆地上,而且身下还铺着干草和树叶。

  在他的身侧,燃着一堆篝火,篝火上架着一顶头盔,从头盔里传出诱人的香气。

  就在凯文挪动身体,试图离篝火再近一些的时候,从身后传来一个低沉的男声,“#)$+#-#)@”

  他转头望去,一个黑发黑眼的年轻男子,正抱着一大摞树枝,从森林里走出来,咧着嘴向他露出温暖的笑意。

  背着溺水的少年回到营地,刘易找来一些枯枝败叶铺在篝火旁的地上,把他放在上面躺着,又点燃了篝火,给少年郎暖暖身子。

  处理干净鱼篓里的海鲜后,刘易用匕首将它们切成小块,和清水一起放进头盔里炖煮,然后便走进森林里去搜集更多的木柴。

  等他抱着木柴回来,正好看见那少年醒来,靠向火焰的动作。

  “喂,小心别把锅翻倒了。”

  刘易好心提醒道。

  少年听见声音,紧张地回过头,一脸戒备地看着他。

  刘易也不以为意,虽然是自己把他从海边救了回来,但毕竟是两个陌生人。

  如果是自己处在对方的境地,也会是一样的反应。

  为了让少年放松一些,刘易特意越过对方,来到篝火的另一侧,与少年正面相对。

  把木柴放在地上之后,刘易蹲下来,拿起自制的长木勺在头盔里搅了搅,舀出一块鱼肉就着鱼汤吃进肚子。

  嗯,味道和火候都不错。

  接着他又吃了好几勺,直到看到对面的小伙连连吞口水,才翘着嘴角着将勺子把递给对方。

  “吃一点吧,我想你也应该饿了。”

  少年犹豫了一下,接过勺子,伸进头盔里,舀出满满一勺海鲜汤,倒进自己的木碗。又捞了几段切得很小的鱿鱼腿,小口吃了起来。

  饿过肚子的人都知道,人处于饥饿状态时,要是什么食物都没有,其实还好。可但凡有一口吃的下了肚,马上就会把馋虫勾起来。

  少年也不例外,才咽下两条章鱼脚,就丢下勺子抱起头盔咕嘟咕嘟的喝起来。

  等他仰起头,将最后一滴浓汤也舔进嘴里后,才意犹未尽地将头盔放回地上,站起身,右手抚胸,向刘易鞠躬致谢,“#-#)_-#($+#)#!”

  “??”

  刘易眨眨眼,听得一头雾水,心里暗道糟糕,不会吧不会吧,穿越者必备的通用语言技能,居然没有给我配备上么?

  你个贼老天,刘易不满地抬头看一眼天空,轻叹口气,挥手示意让少年坐下。

  他指着自己,放慢语速,模仿着对方的口音,“刘易。”

  少年愣了一下,旋即明白过来,学着重复道:“老一?”

  “刘易。”

  “榴伊(Lewie)?”

  刘易勉强点点头,外国人都说不好汉语,咱就不要为难异界人了。

  见刘易点头,少年很高兴,然后也指指自己,“凯文。”

  “凯文?”

  少年微微有些惊讶,对方口音很正,甚至有一点五指半岛的口音。

  如果这个黑发男子不是在五指半岛生活过,那么就只能是刚才一下跟他现学的。

  可是如果在五指半岛生活过,又怎么可能不会说维斯特洛语?

  所以他决定再试试对方。

  “凯文,特纳家族的凯文,来自于五指半岛冷水城。”

  “凯文,特纳家族的凯文,来自于五指半岛冷水城。”

  黑发男子又重复了一遍,口音依然地道。

  只是对方说完之后,却摇摇头,然后指向篝火,“37+#+$?”

  凯文猜到对方的意思,于是说到,“火。”

  “火。”

  刘易又指着一片叶子,“37+#+$?”

  “叶子。”

  “叶子。”

  接着刘易又跟凯文学习了不少单词,一直到背后的影子缩到屁股底下,刘易这才发现时间已经到了中午,得赶紧把凯文安顿好。

  于是他站起身来走回自己的藏身洞,取出短剑和矿工锄。

  凯文看着刘易拿着剑和锄头向自己走来,身体一下子绷紧。

  直到刘易把锄头递到他手里,才又放松一些,但还是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刘易没有试图跟他解释,只是在森林和河滩的交界处选了一个地势相对较高的地方,画出一个长度与凯文身高相仿的矩形。

  比划一阵后,刘易沿着矩形的两条长边,点出八个位置,对凯文比划着挖洞的动作,“洞,挖。”

  凯文意会之后,操起锄头在刘易指定的其中一个位置挖出一个小坑。

  刘易见状点点头,比划着说到,“我,森林,树,你,挖洞。”说完,便提着剑走进了森林。

  看着刘易渐渐隐没在密林中的背影,凯文很迷惑,这是要干嘛呢?

  如果是要将我杀人抛尸,那应该在矩形中间挖,为什么要在边上挖,还挖这么小。

  拉屎?

  直接在森林里解决不好吗?

  凯文皱皱眉,想不明白,就不想了,干就完事儿了。

  对方把自己从海里捞出来,还给自己做了吃的,总不至于才说了几句话就把自己干掉吧?

  现在自己人生路不熟,身上又是一贫如洗,无处可逃,不如就按照对方的要求干活,先看看情况再说。

  而在凯文挖洞的过程里,林子那边不断传来当当的声响。

  等他刚把地洞挖好,就看见刘易已经用藤条拖着几根手臂粗的树干走回来。

  “这么快就弄好了?我看一下。”

  看到凯文工作成果,刘易蹲下来,用手指戳进洞里,发现比预想的浅了一点,便对凯文说到,“挖深一些,”又用手指比了一下,“这么深。”

  凯文点点头,继续干活儿。

  同时,刘易解开藤条,将这些一人高左右的树干排成一排,提起佩剑砍断枝杈和和树叶。

  凯文一边挖洞,一边用眼角余光偷偷观察刘易的动作。

  然后他便看见,刘易用剑砍树枝的动作,非常流畅并且力道极强。手臂粗的木头,一剑即断,毫不迟滞。

  印象里,凯文的哥哥小时候有一次曾经悄悄拿父亲的佩剑砍木头玩,理由是为了提前感受用剑的感受,为未来上战场做好准备。

  那天兰诺德被打得很惨。

  把鞭子收起来后,凯文的爸爸告诉他们兄弟俩,剑是武器,很贵,而且木头的质地比人的身体更硬,如果控制得不好,剑刃会弹回来伤到自己。

  “如果你们不想这么早就愚蠢的死掉,记住,用斧头砍树,用剑砍人。”

  父亲的这句话,凯文记了许多年,一直奉为圭臬。

  但是……看着刘易的动作,他不禁怀疑约翰·特纳这老家伙是骗他的吧?

  不然为什么这个叫刘易的哥们儿会这么熟练?

  他不知道,刘易的这柄短剑虽然被幻化成平平无奇的“碧空之歌”的样子,其本质上却是来自二十五人英雄团本出品的顶级单手剑,“暮光之牙”。

  无论是平衡还是锋利,这把剑都已经做到了极致,是无数近战职业的梦中情剑,当然不是五指半岛上随便哪个铁匠的手艺就能比的。

  而刘易又有强化力量技能的加持,把单手剑用成水果刀并不是特别困难。

  过了一会,九根去了皮的长木棍就在刘易手里削制完成。

  刘易扒出其中八棵,粗的那一头插进凯文挖好的土坑里后,细的一头两两交叉在一起,最后将最长第一根搭到岔口上,当作横梁。

  稍微捆了捆,固定了一下形状,刘易挥手对凯文说,“进去试试,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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