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笨蛋美人

  “说说看吧,更有价值的东西是什么?”瑞文续了第三杯杜松子酒,目光盯着柜台挡板上的那个洞。

  “你要知道,福尼亚和欣帆的交界处被称作‘天使圣都’。相传,两百多年前,一对活生生的天使坠落在了那里,她们建立起了一座永生不死的古城,那座古城的大半部分如今深埋湖中,成为了人类渴望而不可及的传说。如果你搭上一艘渔民的船,前往乐园湖的中心部分,也许能在茫茫蓝湖中央看见潜藏其下的那片黑水,以及昔日城池的倒影。”

  “听起来很有意思。”瑞文来了些兴致。

  卡勒嘴里的“天使传说”,与瑞欧雷斯院长告诉自己的故事部分吻合。

  “可那和你们发现的矿脉有什么关系?你们从山上挖到湖里去了?”

  “不。正如我所说,并非整座古城都沉进了湖里。”

  科勒似乎觉得自己没有准确回答对方的上一个问题,没有再收酒钱。

  “我们发现的那个地方......的确不是一片能用金钱能衡量的财富。如果我还剩下一两个家人,我真想让他们替我再去看一看。”

  “他们人呢?”

  “全都留在那了。”科勒回答。

  “第一次是在二十六年前,我的妻子和七个孩子让我们发现了那地方的存在,没能让我们接近那里半步。第二次,我花了六年时间,四处留种,把野孩子们接到身边,又搜罗了不少孤儿......”

  嘶,瑞文眉头微微一皱。

  “相信我,这么做的不止我一个。当我们所有人都‘做足准备’,我们去了第二次。出来的只有三个人,我,简妮和她的父亲。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就是柜台里坐着的那个小妞儿。”

  “那么......”瑞文又掏出一张钞票。

  “你究竟看见了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收回你的臭钱!”一只枯瘦的右手从柜台里钻出,粗暴地在瑞文的手背上打了一下。

  “这个问题的答案我多少钱都不卖!如果你真的想知道,就该不惜一切代价去找,包括你自己的性命在内!!!”

  科勒的歇斯底里让瑞文意识到了一丝不妙。

  “好吧。”他没有抽回捏着钞票的手。

  “最后一个问题。如果可以的话,你还想去第三次吗?”

  那右手从柜台中重新伸了出来,抓起钞票,推出第四杯杜松子酒。

  “我想啊。从那里逃走是个天大的错误。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我会管住我这两条不听话的腿,甚至在那里剁掉它们。我多想重新留一批野种,召集更多同伴,倾我所有再去一次那里。”

  “可是,一切已经太迟了......”他啜叹道:

  “我已经做不到了,我,我就连从这小柜台里走出去都做不到了。”

  在男人黯然神伤时,瑞文悄悄让一只眼睛钻过薄薄的隔板,窥探起了酒吧柜台内部的模样。

  挤满吧台内侧的,是一大摊凝固的“烂泥”!

  科勒的下半身牢牢地粘在了地上,与地面完全融为一体,岩石间隙中,隐约可见闪耀的黄金颗粒。

  一颗脑袋,一双手,一件剪裁过的老旧衬衫,是他身上仅剩的三样人类特征!

  前台小姐简妮沉默地走到吧台前,将一份包裹着海草的黄瓜蟹肉卷推进了柜台内部,科勒立刻开始就着酒水狼吞虎咽。

  “你准是问到了他的伤心处。”她撇头看了瑞文一眼,睫毛忧愁地扑朔了两下,走开了。

  瑞文也不打算过多追问,放下酒杯,让金把几人的换洗衣物收集起来,拿去地下洗衣间,回房间里休整了一下。卡梅隆的腕足静悄悄地从门缝里溜进来,戳了戳他的后背。

  “哦,抱歉,我忘管饭了。”瑞文想起助手已经好一段时间没进食了。

  “在车上的时候,你有没有听到那几个人讲的话?”

  “他们说......”影子蠕动着开口道:

  “他们......也......想......回家。”

  “也想回家?你是因为这个才上了他们的车?”瑞文往一条腕足上一拍。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笨了?就算他们真的想回家,回的也不是你那个家。”

  等等,回家?他们当中还有个“鱼人”......

  “卡梅隆,你的意思该不会是,那座古城的残留物里有什么能帮你回家的东西吧?”

  卡梅隆动了动腕足,想说些什么,但是没力气了,软软地趴在了瑞文身上。

  “行,先开饭吧。过会儿再说这件事。”

  瑞文闭上眼睛,像看牙医般张开嘴。他知道待会下颚肯定要脱臼。

  一条触腕迫不及待地钻进了他的喉咙深处,在半途撕裂食道,滑入胸腔。下一瞬间,他的肺叶和气管完全脱节!触腕吃掉他的肺,顺着肋骨继续往下爬,扯开坚韧的横膈膜,侵入下盘,将腹腔内容物席卷一空。

  “......”瑞文一声不吭,看着自己逐渐瘪下去的躯干,这才意识到自己开始忘记了,忘记了新德市是人类最后的蜗居之地,忘记了自己此时此刻正处于一个多么绝望的世界之中。

  “瑞文先生,我......”

  啪!

  金怀里的脏衣服掉到了地上。瑞文在对上小伙子惊惧的双眼时,才意识到自己忘记锁门了。

  “别担心,金,我没事。”

  他想把话说出口,却发现自己吸不进气,而卡梅隆还在自己肚里忙活,吃掉最后一点残渣。

  十秒后,卡梅隆当着小伙子的面,悠悠从他嘴里钻了出来!

  “呃......呃......”金的脸瞬间一片惨白。

  下一瞬间,几根鲜红晶枪自他手心离手,狠狠朝地上的影子飞去!

  “金,金!等等!”瑞文依旧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能奋力翻了个身,将人皮网包裹在自己身上,卡梅隆在床上床下到处乱窜,一根晶枪险些扎到他自己身上来!

  “够了!别在我旁边闹......咳咳咳!”

  他用尽全力喊出一句话,紧接着开始大口吐血。

  影子窜到床下躲了起来。金一个箭步冲上前去,用力拍起了瑞文的后背。

  “瑞文先生!瑞文先生!”

  “得了,金,咳咳!我好得......很。”

  瑞文推了推小伙子,对方却压根不买账。

  “瑞文先生,那,那东西,那东西它......”

  “你又不是不认识卡梅隆。”

  瑞文抹掉嘴角的血迹,看向小伙子的脸,意识到这不是对方想要的答案。

  “好了,好了,我没事,金,以后我会和你慢慢解释的。我们都藏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彼此彼此,不是吗?”

  金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无力反驳对方。

  瑞文却已经闭上了眼睛,放松四肢,无意将话题继续下去。

  “歇会吧,你可以留下,待会我们一起出去找吃的,好好逛一逛。我没事,这次真的没事,卡梅隆是自己人,没有他,我压根就不可能活过来。”

  金点了点头,不再说话,只是一直维持着原来的姿势坐在床边,一双眼睛死死盯着床下的阴影。

  休整了两个小时,他收拾好房间,带着同伴们进城觅食,到处闲逛,想借机多打探一下东青木胸章的秘密。出于顾虑,卡梅隆被扔在了家里,他只带了男孩和小伙子。

  “反正他也不吃我们吃的东西。”瑞文心想。

  穿过挤满汽车旅馆的大路,他们来到了一条名叫“笨蛋美人街”的商业街上。街口处,一张巨大的画报上绘制着一名红唇金发的女郎。

  《本街出售笨蛋美人所需的一切,肉体,美貌,爱情》

  “笨蛋美人是什么东西?”

  瑞文盯着画报上的性感女郎看了看,她的确很漂亮,拥有着傲人的胸脯和性感的笑容,脖子上戴着一串巨大的珍珠项链,眼神妩媚动人。

  挨着“笨蛋美人街”的是“精英男士街”,同样是商业场所,售卖的是常见的西装,配饰,剃须膏等男士必需品。

  而在笨蛋美人街,放眼看去,却只能看见一排排挂着霓虹灯牌的美发店。

  求购金发!出售金发!

  求购金发!出售金发!

  求购金发!出售金发!

  每家店门口都张贴着一模一样的牌子,越是靠里,求购价越高,出售价越低。一顶顶连着带血头皮的金发被浸泡在澄清的营养液中,陈列在玻璃橱窗内,依照颜色区分为淡金,黄金,蜂蜜金,稻草金,灰烬金,草莓金等,头发越长,发丝越有弹性,价钱就越高。

  许多面容姣好,有着一头黑发,棕发或红发的年轻美人在橱窗前驻足观望,走入美发店,顶着清一色的金发走出来。也有不少姿色欠佳的金发少女低着脑袋步入店中,不久后,带着满手钞票和一头绷带快步离开。

  “嘿!我爱你,帅哥!”

  一名金发女郎向顶着“道姆先生”面孔的瑞文抛了个飞吻,期待对方能像接住一枚宝贵的金币般接住它,可却落了个空。

  十多家美发店旁边坐落着四五间皮肤漂白店,皮肤漂白店旁是五六家手指拉长店。除此之外,还有虹膜染色店,嘴唇增厚店,足弓增高店等千奇百怪的店铺,成衣店和珠宝店被夹在它们中间,显得微不足道。

  “身高微调店,让您永远维持五英尺四英寸。”

  “一针水银,让您永远被男人喜爱。”

  “嘶,这什么乱七八糟的?”瑞文在看见朝女孩脑膜下方注射水银的商业海报图示后沉下了眉头。

  “人工美女”们的照片被张贴在每家店铺的门口,诱惑着每一位经过的女孩儿。瑞文注意到,许多照片中的女性都别着一枚冬青木胸章,在她们夸张的胸脯上熠熠生辉。

  “这一共要花多少钱?变成一位标准的美人?”他听见一位红发女孩在美发店门口询问价钱。

  美发店老板快速地瞄了对方一眼,开口道:

  “这因每个人的底子而定。你有张不错的脸和光滑的皮肤,只需要把身高削一削,换上一双蓝色的虹膜和金发。这些加起来,至少是二十五万烈洋。”

  “什么?!这简直是疯了!我读过大学,我会许多种乐器,而他们却告诉我,只有来这里花钱才能进入冬青木剧组。”

  “只有金发美人才能得到冬青木胸章,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告诉你个秘密,小美女,他们才不在乎你多聪明,他们只在乎甜心美人的商业价值,能不能吸引男人掏钱买票。若非如此,这地方也不会叫做‘笨蛋美人街’。”

  瑞文摸出冬青木胸章,在脑海中回忆起了“玩火的女孩”的样貌。她显然不属于这样一名“笨蛋美人”。她的头发是黑色的,面容也并非典型的美女。

  “这枚胸章要么是她用其他手段得到的,要么就是她某位朋友的遗物。问题在于,到底是什么变故让她转而投身进反叛事业的?”

  艾芙迪,由始至终,他只知道她叫这个名字,却不知道她的姓氏。

  福尼亚区的饮食习惯和欣帆区共通。瑞文在一家小馆子里找到了味道不错的酸面包碗蛤蜊汤,打包回了旅店里。简妮正好在餐馆里休息,把玩着一串叮咚作响的银铃铛。

  “又是你,好奇的帅哥。”

  她随手翻了翻手头上的《城西大字报》,将第三版上的照片展示给瑞文。

  “我总觉得你和报纸上的这个人很像,你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吗?”

  报纸上的正是“盖兹比先生”!丽人湖酒店将对方接受赔偿时的话语摘录了几句,表明了他们道歉的诚意。

  “我倒希望他和我有关系呢!”瑞文见话题投机,顺势坐了下来。

  “关于早些给你看的那枚胸章,我正在寻找它的主人......你听说过艾芙迪这号人吗?”

  “不知道,那是谁?”

  瑞文简单地描述了一下“玩火的女孩”的样貌,又补充道:

  “我听说黑发女孩没法进入东青木,所以不排除它属于她的朋友或家人。”

  “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了城北的一家猎户。”简妮的眼珠转了一圈。

  “那家人的爸爸是我爸爸的朋友,几年前,我们经常上她家进些野味。那家人有一对姐妹,姐姐是黑发,随父亲,妹妹有一头像母亲一样的金色头发,长得很漂亮。”

  “他们住在哪?我还能找到他们吗?”

  简妮摇头。

  “那个金发妹妹死在好几年前,她来的死亡罪罚款拖垮了整家人。”

  “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确定。邻居间的说法有很多,涂在皮肤上的铅粉,注射进脑子里的过量水银,也可能是其他的问题。”

  “不管怎样,她赚到的钱远远抵不过死亡罪的罚款,所以全家人都没了,你已经找不到他们了。”

  “......”

  听着对方平淡的叙述,瑞文对“玩火的女孩”的最后一丁点恨意也随之烟消云散。

  “我们是女人。”简妮托着腮帮,玩弄着手里的铃铛。

  “普通的女人们,没有钱财,没有力量,没有能让我们飞向远方的翅膀。唯一能让我庆幸的,就是我有个在最后一刻清醒过来,带着我离开洞穴的爸爸。他至今仍在为我的弟弟妹妹们忏悔,尽管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的所作所为。”

  “你在那条矿道里看见了什么?”瑞文问道:

  “为什么你和你父亲能够平安无事地从那里出来?”

  简妮迟疑了一会,不确定该不该对陌生人开口。她的眉毛开始扭曲,表情开始变得痛苦。

  “没关系,如果你不想说,就算了。”

  “不。”简妮摇了摇头。

  “事实上,我一直想找个和我无关的倒霉蛋,即便是死了也不会让我感到难过的倒霉蛋,把这一切一吐为快,好让我自己心安。”

  “不收钱?”

  “......不收钱。”简妮点了点头。

  “那来一份野鸭派吧。”瑞文随意看了看菜单。

  一只热气腾腾的金色圆馅饼很快摆在了两人面前。

  “我当时五岁。”简妮开口道:

  “我是家里最大的一个女孩,大部分其他孩子都还走不利索。他们带着上百个婴儿进入洞穴,沿着六年前开凿出的矿坑持续深入,直到一道巨大的豁口出现在所有人眼前。”

  她停顿了一下。

  “到处都是闪烁的黄金。裸露出黄金的岩石淌着鲜红的血,就仿佛那些矿石是它们的肉。有几个人停下来开凿,其他人继续跋涉,把怀里抱着的婴儿一个个丢进豁口中,他们的哭声立刻停止了,而黄金变得愈发耀眼。”

  “然后呢?”

  “我很害怕,我大声哭了出来。爸爸停了下来,紧紧抱着我,和其他人说他想回去,但其他人很生气,想要把他杀了。他们都疯了,他们甚至都不知道他们即将抵达的是什么地方。”

  “后来,爸爸还是带着我逃了出去。我们徒步走了几个小时,好不容易才回到家。一周后,科勒回来了,和现在的样子别无二致。”

  “这么说,你们没有看见矿坑深处的东西?”

  简妮摇了摇头。

  “没有。洞里的东西并不是让我感到害怕,想要倾诉的原因。”

  “那是什么?”

  “是......”简妮咬住了嘴唇。

  “是最近我又萌生了想要回去一探究竟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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