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托尼

  嘶!瑞文头皮一阵发麻。这前一个“托尼”的下场估计就是忤逆导演的下场!

  据道格拉斯所言,他前面应该还不止一个“托尼”。

  想必也不止一个克莱尔、一个道格拉斯和一个庞夫人。

  克莱尔把收音机打开,放出节奏感强烈的萨克斯风乐曲《烈阳之风》。看热闹的酒客们纷纷会意,脱帽致意后,便尽兴离开了许德拉会所。

  看来,这还是老熟客的某种余兴节目。

  “从前所有的托尼都负责传递导演的指令,和导演直接碰面的机会不少,这也是托尼换代如此频繁的最主要原因。”

  庞夫人要了一杯黑金白朗姆,优雅地捻着蛋形杯底座,指甲上的数字密密麻麻地排列着。

  “如果你害怕的话,我能陪你去一次,但下不为例。”

  “他住在哪?”瑞文问道:

  “米涅瓦庄园里?”

  “除非必要,否则他很少离开庄园。”庞夫人边喝酒边回答。

  “我们四人总共能从赏金里直接分到三成,除了危险的红色遗产和珍贵的孤品,其他遗产都归我们,导演不要。”

  说完话,她把目光投向了瑟瑟发抖的金鱼眼男人。

  “粗略估计,干掉这个家伙背后的一伙人,我们至少能收获三万烈洋的悬赏金,其中九千烈洋是我们的,应该还会有一批数目可观的遗产,能够换不少钱。到时候,我们可以一起来挑。”

  她慢慢地走了过去,指甲闪过一阵光芒,男人就昏了过去。

  作为外快还可以,瑞文暗中盘算道。另外,接触到各种遗产的机会也变多了。他不知道这个小团伙内部怎么“分赃”,也不特别在乎,最重要的是,他有直接接触“绯红”的机会。

  尽管另外三人对此不怎么在乎,但他瑞文很清楚,这种机会对侦探而言多么千载难逢。

  当初,宝琪女士的一席话,让他得以初步接触自己的特殊身份。

  斜阳夫人的一席话,在他心中巩固了“桥梁”的概念。

  菲的一席话,让他理解了异语的格式问题,姑且掌握了异咒,在桥柱上稳住了阵脚。

  而“绯红侦探”的一席话,很有可能就是从桥边上抛下的一道绳梯!

  所有这些机遇都是他前进必不可缺的踏板,比金钱更加珍贵。没有这些不经意的交流,他就不可能有今天。

  瑞文深吸一口气,将激动之情埋藏于内心,捂了捂胸口,对庞夫人摇了摇头,说道:

  “不必了,庞夫人,十分感谢您的建议。我能冒昧地问一下,平时我需要做什么?”

  “我们还要问你呢,你是负责传令的那个。”庞夫人笑呵呵地说道:“平时我们各过各的生活,我经营当铺和楼上的美发沙龙,有两个12岁的女儿。托福,这些额外的收入能供她们去玫瑰书院上学,就在城东,晨曦家族资助的那所高等学校。”

  鲜血漫到了她的脚边,她稍稍挪步避开。

  以代号互称,却丝毫不避讳介绍家境,他们应该都只是被疯导演看中的普通人,即用即弃,瑞文暗忖道。

  至于克莱尔,他相当庆幸,这位姑娘应该不是喜欢多想的类型。况且,自己刚才那段演得烂透了。

  之后请她吃顿饭,这件糗事应该就结束了,反正也不用自己掏钱——他才刚掏了600烈洋。

  可是,他刚一落念,克莱尔放下酒杯,照着他的左脸就是一个耳光。

  “啪!”

  “这是教训,以后不要学电影里那套调戏年轻女士。”克莱尔扬起嘴角,露出深深的小酒窝。

  你以为我想吗?瑞文面无表情地摸了摸脸颊,火辣辣的疼。

  这时,一阵诡异的萨克斯风声飘进了众人的耳边,这显然不是《烈阳之风》的调调。

  瑞文回头一看,竟发现那支被道格拉斯从条纹长裤男嘴里拔出的萨克斯风正在自己演奏,好几个音孔被血和粘液堵住了,声音非常难听。

  “见鬼!!!”

  庞夫人尖叫起来,一个箭步上前,跨过地上的血泊,抓起闹个不停的萨克斯风。

  “谁又让这支该死的萨克斯风见血了?趁早锁起来,用黑布包住,除非你们想让导演给你们一人一记贯穿太阳穴的血矛,好好清醒清醒!”

  他立刻把萨克斯风传给道格拉斯,后者就像那乐器烫手一样传给了克莱尔,传来传去,最后到了瑞文的手上。

  “给你黑布!”

  道格拉斯把一块黑桌布扯下扔了过来。瑞文接住桌布,刚要包起来,却听见萨克斯风的喇叭口里传出了一阵金属质感极强的低语:

  “你遗漏了一个细节,它一定会要了你的命......”

  瑞文一愣,手已经把黑布盖上了,声音戛然而止。

  道格拉斯用嘶哑的声音大声说道:“把它放到什么阴暗的地方去,远离它,除非你也想死老婆!”

  “什么?”最后一句话让瑞文不明就以,脱口而出道:

  “我没老婆!”

  “那你也会遭遇其他不测,朋友,相信道格拉斯!”道格拉斯嘟囔着后退了几步。

  “为什么?”

  “这玩意是导演放在这的,名叫‘真理之管’,是个沾染了独立存在血液的稀罕玩意。它非常可怕,道格拉斯被它害惨了。”

  道格拉斯的声音颤抖着。

  “只要见血,它就会作出可怕的诅咒。那次,它对道格拉斯说:‘你的妻子已经死了’。”

  “啊?”瑞文的右眼皮跳了一下。

  这乐器刚刚诅咒了自己!

  “道格拉斯寻思,这怎么可能呢?道格拉斯每天都和莉莉安同床共枕,共度正午,每天晨昏和她挥手道别。”

  “结果,当道格拉斯回到家,发现收音机旁摆放着莉莉安的遗像......道格拉斯哭了很久,很久。”

  瑞文听完,更加不明就以。如果这支“真理之管”能让诅咒成真,那固然可怕。

  但如果它物如其名,说的都是真理......那就更加细思极恐了。

  他开口询问道:

  “如果它这么危险,请问,为什么要把它摆放在这么显眼的地方?”

  “它喜欢那个位子,会自己跑出来,所以只能格外小心。道格拉斯可不敢乱动导演的东西。惹怒导演,下场只会比前几个‘托尼’更惨。”

  “我明白了,十分感谢您的指点。”

  瑞文把萨克斯风包好放了起来,并不在意它的“预言”,“偏执的天国”没有任何反应,说明它威胁不了自己的性命。

  反正,它也没说自己什么时候会死,说不定是一百年之后。人死在所难免,没什么好怕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电影四人组的分工定位在瑞文眼中大致清晰了起来。

  道格拉斯负责在外诱导,庞夫人负责接应、审讯和“分赃”,克莱尔负责经营酒吧,监视目标,而作为电影主角的托尼负责汇报情况,颁布指令,掌控局面。

  在四人之上,导演米涅瓦爵士手中把握着全盘大局,随意地收割着奥贝伦全境的人头悬赏。他们在城里共有六个据点,对应不同类型的悬赏对象,只有许德拉会所是需要长期经营的。

  地毯上的双头蛇里拉琴,正是米涅瓦爵士的家族徽章,象征着被双蛇所掌控的命运,无法逃脱的乐章。

  他们的小命同样掌控在导演手心。

  “那个甘草棍男孩是对的,救星。你永远都处于差一点死,可能会死,或者即将去送死的路上。”凯夏打趣道。

  瑞文无奈地解除了“决斗之舞”,看着金鱼眼男人被庞夫人拖走,百无聊赖地用双手把整个蛋形杯连同杯口一起包住,低声念出了“愈合之触”,数了十秒钟,松开了手。

  结果和他想的一样,当杯子作为一个整体被手掌包覆时,内部的事物也会相应复原。他又得到了一满杯超轻朗姆酒。

  瑞文继续用手包裹住杯子,感觉里面迅速地被各种液体填满又清空,有时是酒,有时是洗杯子用的净化水。

  过了一会,他松开手,发现里面的液体变成了大半杯香气四溢的威士忌,又摸一下,成了一满杯。“愈合之触”的效果刚好消失。

  持续触摸的时间越久,复原的速度越快,如果中途松开,则复原过程会变为一开始的速度,把事物继续往更古早的状态恢复。

  瑞文还想试试,如果对同一个物体使用两次“愈合之触”,是会让它复原到更久以前的状态,还是反过来,把事物恢复到施展第一次“愈合之触”之前的状态,形同于什么都没发生过。

  可惜,他今天的诅咒已经积累到了极限,只能去梦者之屋尝试了。

  “这是什么魔术?”克莱尔看着一满杯威士忌,瞪大了眼睛。

  瑞文皮笑肉不笑地扬了扬嘴角,咽下一口威士忌,也不管这杯酒有没有被之前的客人喝过。

  他突然感到了一阵隐隐约约的刺痛,眼皮一跳一跳的,脑子有些发晕。

  不会刚巧被人下毒了吧......

  ............

  艳阳街23号。

  “唔......这太残忍了吧!”

  金趴在厨房的窗台上,翻阅着一本关于捕鸟的厚书。

  这本书是他昨天得到许可,用瑞文先生的借阅证借回来的。老大站在窗前,把头埋进翅膀里,昏昏欲睡。

  猎枪固然是打鸟的最好选择。在更早以前,人们会使用一种混合了蜜蜡和糖蜜的粘稠捕鸟胶来对付鸟类,或者在它们的必经之处用绳索设下圈套。有猎人甚至会在它们喝水的溪流里下毒。

  但这么做只能抓住一两只鸟,并不能俘获一整个族群。

  风魔鸟是一种社会意识强烈的鸟类,每个族群都有一只鸟王,拥有优先择偶权。其余的族群成员同样拥有严谨的分工,包括觅食顺序、饮水顺序等,每一只鸟在飞行队列里都拥有独一无二的位置。最简单的飞行队列分为两层,上层和下层的风魔鸟轮流交换位置,为同伴抵挡阳光。也有三层、四层的复杂队列,通常被发现于超过五十只鸟的大型族群。

  金越往下翻,越觉得这是一个拥有超群智慧的种族,除了不会说话,不穿衣服,它们具备人类绝大部分的社会性和严谨的秩序,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越了现有的人类社会。

  比如,它们会轮流抚养族群内的雏鸟,不论它们是否亲生。

  比如,它们一旦确立伴侣就永不分离。生物学家在风魔鸟族群内同时观测到了异性和同性伴侣的存在。当一只风魔鸟去世,除其伴侣,所有性向相同的同类也都会为其默哀,在遗体周围绕圈飞行,驱赶所有试图靠近这场‘追悼会’的入侵者。

  如果一个族群内的鸟王被杀死,或族群成员数量减至一半以下,为了种族存续,风魔鸟会与附近的其他族群展开类似于人类“和谈”的交涉过程,为期一至两天,并在“追悼会”结束后最终合并在一起。

  “看来,我们只有杀死鸟王这一条路可选了。”

  金抬头看了看窗台上的老大,轻轻抚摸了一下它的羽毛,喂了它半条蘑菇鱼尾。

  现在,只有鸟儿撕扯血肉的场面能让他稍稍平静下来。

  “记得瑞文先生有一把神奇的手枪,用那个应该轻而易举。可是,应不应该麻烦他呢......”

  在金眼中,麻烦瑞文先生出手,形同于用大炮轰鸟。

  思索半天后,他决定先做上一桌好菜,在餐桌上看看瑞文先生的心情。母亲曾经告诉过他,想要俘获一个人的心,就必须先俘获一个人的胃。

  美味的饭菜总是能让人心情愉悦!

  地表居民的口味受新德市麦西坎区影响颇深,喜爱风味浓烈的炭烤和炖煮,佐以不加研磨的整颗胡椒等粗香料。

  金把从农庄买来的小牛犊肉切好,用加了大蒜粉的蒜盐腌制,利用混合了多种香料的酱汁慢烤,做成了一道南部风味烤肉。

  然后他打开一袋面粉,加入鸡蛋,盐,糖和提炼出香葱和蒜末香气的油,擀成葱油面团,卷入牛肉边角料,洋葱和卷心菜,烤成了香喷喷的贝涅饼。

  为了让嗜甜如命的瑞文先生开心,他决定再做一道甜点,昔日母亲常做的种子派。

  在他忙着把用糖渍过的南瓜种子烤熟,磨碎时,房门传来“咔”的一声。

  “我......唔呕......”

  瑞文开门走进了门厅,摇摇晃晃,手里还拿着两个巨大的威士忌瓶子。

  “瑞文先生?!”

  金连忙把工具放下,出门迎接,将醉醺醺的侦探扶到了椅子上。

  低头一看,他的左手背上满是半凝固的血,似乎能隐约看出一些曾经存在过的字迹。

  “我,嗝儿!我没醉!”瑞文笑嘻嘻地摇晃着酒瓶。

  “我没醉......欸不对,我醉了!醉鬼是不知道自己喝醉了的,所以我压根就没......嗝儿!”

  《烈酒轶事》的剧情概要还摊在瑞文的书桌上,上面压着一堆剪报上找来的剧照,托尼演员和克莱尔演员的特写间隔了一小条缝隙,有一段文字夹在其中,尤为醒目。

  ......故事最后,托尼成功瓦解烈酒走私集团的阴谋,地下酒吧因此一战而成为一段佳话。

  混混托尼抱得美人归,和克莱尔共同投身全新生活,在酒吧内尽情畅饮,烂醉而归,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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