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西城,跟上次李家之人来的时候,可不一样。
不仅是农田遍布,更是盖起了大量的院落,错落有序的排列着,给人非常舒服的感觉。
这里紧邻山口,也是弩兵跟步兵的驻扎之地,每日都有战士们出来操练。
听着这些声音,可以让百姓更有安全感。
郑同住在这里已经有半个多月,对这荒城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虽然侯府之人对他不放心,不能走的太远,导致自己并不知道这座城池更远的地方,发展的如何,但就城西在他看来,对于外面的乱世,已经是人间天堂了。
这段时间,让他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跟附近不同的农户聊天,有兴致的时候,还会亲自去田里干活。
今天他又来了,只是比昨天走的更远了,换下了丝绸衣服,穿着一身布袍站在田埂旁,看着正在插秧的老农道“老弟,你家能吃饱饭吗?”
正在干活的老汉,回过头来撇了他一眼道“你这人咋说话呢,在侯爷的封地里还能吃不饱饭?就连村里最疲懒的二狗都有吃的,你这是骂我呢吧!”
老汉不客气的怒斥,并没有让郑同感觉到不满,反而是笑的颇为欢快,满脸的褶子都堆积在了一起。
“老弟你不知道,我刚刚才来咱们这里,不知道荒城的情况,所以才这么问的,听您这么说,我就放心了,家里有几亩地啊?”
听到了郑同的解释,老汉面色才好看了起来“我家五口人,一年的时间,也开出了三十多亩地,在村子里不是最勤快的,但今年也收了接近一百石了粮食,除了粮税,自家家里还剩下七十多石,足够吃了,还有不少剩余呢。
偶尔能吃到肉,你啊可算是来对了,咱们荒城的侯爷,就是天下第一等一的好人,咱们这里,就没有吃不饱饭的!”
老农说起荒城的时候,眼睛里都带着亮光,整个人显得颇为精神。
而此时的郑同,也彻底的相信了,这里跟外面的不同。
半个月里,他见了数十个农户,家家几乎如此。
何况人家也没有必要骗自己。
接着,就有些好奇的问道“这荒城每家都如您家里这样过的好吗?”
“嘿,就不喜欢你这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谁不知道整個荒城,城西是才开发的,也是最穷的!”
老农没好气的说道,显然为自己来的晚而感觉到懊悔。
不过,紧接着就警惕道“你到底是什么人,我看你可不向是种地的,每天在这附近瞎晃悠,还问这问那的,该不会是外面派来的人吧!”
说到这里的时候,浑身的肌肉竟然已经绷紧。
别看这是个老头,但是自从夏铭普及了功法后,哪怕跟年轻人没法比,但修为也在淬体初期。
双臂晃开,二三百斤力气还是有的。
“老弟误会了,我是你们侯爷的客人,可不是来刺探消息的,你放心!”郑同连忙解释,他没有带侍卫,还真的担心这老头给自己一锄头。
如果是在过去,死也就死了,他对朝廷早已心死,总是念叨,留着这副臭皮囊也没有什么用。
可是现在不同了,他看到了希望。
荒城的一切,都让他感觉到充满了勃勃生机,让他一颗死寂的心都活泛了起来。
这么伟大的一座城池,必须的留下自己的痕迹。
况且,他还没有看到别人口中,荒城中更加繁华的场景。
而就在双方对峙的时候。
夏铭也带着人赶来了。
刚刚来到场中,看着如此的情景,就算是他是忍俊不禁。
没有想到,堂堂的皇城学宫祭酒,居然会有跟老农对峙的一天。
而此时那老汉,则是被场中的一幕给吓住了,连忙跪倒在地“见过侯爷,见过百里大人!”
他当初进入荒城的时候,曾远远的看到过夏铭跟百里哲,自然是认识二人的。
“不要多礼了,地里寒凉,莫要一直跪着!”
夏铭开口道。
接着,就看着郑同行了一礼“见过老爷子,前段时间一直闭关,所以没能及时得到消息,实在是怠慢了!”
“莫要如此,这几日您可是让老头子我开了眼,你父亲有个好儿子啊!”
说着话,郑同竟然面色一肃“可能让我去城中其他地方看看?”
此时的他,虽然已经算是了解了荒城几分,但还是想要看看,里面是否真的如老农说的那般繁华。
“自无不可!”夏铭笑着说道。
既然他已经决定,要将这位老爷子留下来了,那么也就没有什么不能看的。
说完之后,就看着百里哲道“备辆马车吧!”
而后,就搀着郑同,向着田外走去。
当来到路上的时候,一辆马车已经停好,把郑同搀扶上去之后,夏铭自己也坐进了里面。
百里哲则是赶着马车向前,一路向着城中的繁华处走去。
约莫走了一个多时辰之后,终于是来到了城中心,车帘拉开,郑同看着一眼望不到头的院落,宽敞的街道,身穿华服的百姓,零次栉比的商铺,感觉自己在做梦一样。
“这些百姓靠什么生活?”郑同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有的自己种地,有的从商,有的则在盐场,养殖场,锻铁场做工,每月都有丰厚的酬劳,足以让一家人过上不错的生活!”夏铭骄傲的说道。
郑同点点头,脸上浮现期望之色,若是所有的百姓,都能过上荒城之人这样的生活,让他现在归西,也是心甘情愿。
接着,竟然是让人停下马车,再次抓着路边的行人,开始了询问模式。
直到天快黑的时候,才意犹未尽的上了马车。
而随着天色渐渐暗下来的时候,车子也向侯府而去,荒城太大了,根本就不是一天可以转完的,不过此时的郑同发现了让他更为惊讶的事情“你们这里不禁宵?”
“哈哈,百姓们忙碌了一个白天,晚上的时候自然要好好放松放松,若不然的话,每天只是劳作,岂不无趣!”
郑同颇为认同的点点头。
接着,随着马车来到侯府之外。
夏铭正要搀扶郑同时,却被对方严肃的拒绝了。
然后,就看到这老爷子颤颤巍巍的自己下了车,整了整衣服后,就跪倒在了夏铭的面前。
“还请主公收留,从此之后,我郑家一脉,愿受主公驱使,效忠主公!”
荒城侯府如今的局面,而外面却丝毫不知,在这位老爷子看来已经是自成一脉了,跟朝廷反目是早晚的事情,所以他当机立断,就选择了效忠夏铭。
不是因为其他,只是因为对方让荒城的数十万百姓,过上了他过去想都不想的生活。
“老爷子快快请起,您若是愿意留在荒城,我侯府简直是蓬荜生辉!”夏铭连忙上前道。
本来,他还想着怎么去说服对方留在荒城,毕竟面对这位,寻常的手段可不管用,没有想到郑同竟然自己说要留下来。
当真是意外之喜。
接着,就拉着这位老爷子,向着侯府走去。
同时,眼中奇光闪过,想要看看这位老爷子的数据。
【姓名:郑同】
【好感度:91%(宿主是郑同信仰的寄托者,他愿为宿主赴死)】
【技能:无】
【修为:无】
【命格:红色(治世能臣)】
【天赋:66(灵阶(下下之姿)】
夏铭看着数据,眼中浮现喜色,不过可惜这老爷子的一身强大天赋,却从来没有修炼过。
但来了荒城,那就的必须修炼了,最起码可以延续寿元。
接着,就让人搀扶着郑同,继续向着府中而去。
红色命格,这是他第二个红色命格下属了,也不知道会带来什么样的奖励。
而就在同时,此时的荒城山口之外。
十数道黑衣身影站立着,与夜幕融为一体,凝视着远方被侯府家兵把守的荒城门户。
这些人身后的草丛里,堆积着数十具尸体,死者都是来投奔荒城的流民。
为首的黑衣人,手持一柄血色长刀,鲜血顺着刀尖滴落在地上,显然那些流民是被他所杀,身上气息显露,怕是达到了罡气境。
他是宋家的一名弟子,名叫宋飞,也是宋家血刀卫中的一名队长。
而在他身后跟随的十多人,也竟是锻骨境的精锐,还有三人甚至是达到了真元境。
掌心的长刀,同样是血色。
据传,宋家培养了大量死士,而血刀卫是其中翘楚,他们实力强大,下手狠辣,从来都不会留下活口。
专门为宋家暗地里解决对手。
在大乾有着赫赫威名。
此次前来是为了解决夏铭的,因为有血字营的关系,大队人马肯定是行不通了,不说其他,一支军队进入别人的领地,任谁都不愿意。
所以派人刺杀是最好的选择。
“根据我的情报,荒城侯府最强的人应该是一个叫张牧的,修为在真元境,进去之后速战速决,莫要留下活口!”宋飞的声音响起。
非常的冷峻,透着绝对的自信,只是他不知道,自己数日前获得的消息,是两年前夏铭刚到荒城时,侯府的实力,可不是现在的。
后面的死士当即道“遵命!”
接着,宋飞就飞掠而出,他身后的人,也紧随其后,转眼间消失在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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