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突破

  放开一个缺口,敌军集中攻击这个缺口,从而能减轻院子内其他各处的防御压力。

  郭凯能这样做,是因为他有着强大的自信,他认为自己麾下的士兵,能挡住公綦稠的私兵。

  见到大门被撞开,公綦稠的家将立即指挥士兵们向着这个大门发起了进攻。

  郭凯一人当先,站在门口挥舞着环首刀,将来犯之敌堵在门口。

  城门处,越来越多的士兵涌入了城内,他们跟随着前面士兵的步伐,朝着公綦稠的宅邸杀来。

  刘备、简雍率领的一百余人走在最前面,在他们的身后是数千的汉军士兵。

  喊杀声响彻全城,沮阳城再一次陷入了战乱当中。

  避难回来的百姓们,还以为一切都过去了,不会再发生战争了,听到那震天的喊啥声音还有通过窗户看到外面密密麻麻奔走的人群,百姓们惶恐不安,躲在了房间里瑟瑟发抖。

  沮阳城其他各处的百姓是幸运的,士兵们对他们秋毫无犯。唯有住在郭勋宅邸周围的百姓,遭到了惨无人道的屠杀。

  临出发前,刘备对其余各将都有言语嘱咐,让他们约束士兵,不可惊扰了父老乡亲。

  不当人要当畜生的人,还是少数的。这些普通汉军士兵们出身贫寒,又有将令,自是不敢与惊扰了百姓。

  群体中的氛围是非常重要的,一支好的军队能让恶人变好,一支军纪差的军队能让善人变成十恶不赦之徒。

  公綦稠倚在窗前,听着城中传来的喊杀声,质问道:“怎么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

  “应是遇到了激烈的抵抗。无妨,事毕后,封锁那几处街道,百姓们自然不知情。”谋士说道。

  公綦稠不想把事情闹大,更不想百姓们散播自己杀郭勋之事。

  “城中百姓还不多,若是有消息走露,就将城中的都杀了吧,事后嫁祸给鲜卑人。”公綦稠淡淡的说道。

  两个谋士面面相觑,都没有接这一茬。

  他们觉得自己还算是个人,公綦稠这一番言论实在是太过于惊世骇俗了,简直就是要不当人子。

  就为了让一点点消息不外泄,就要屠城。

  “贪墨功劳的事情能轻易遮掩过去,杀郭勋的事情有一点风声走漏去了洛阳,我会很难受。”公綦稠说道。

  “明公,郭勋一死,木已成舟,不会有什么变故的。屠城之事,卑下认为有伤天和。”谋士劝道。

  公綦稠听着越来越近的喊杀声,犹自还不在意:“再看看吧,若是这些百姓嘴巴碎,就休要怪我不仁慈。”

  直到公綦稠屋外的私兵发出了急躁的吼声,公綦稠才发觉到了不对劲。

  箭矢铺天盖地的袭来,公綦稠迅速卧倒在地,数支箭矢射穿了窗纸,落在了房间当中,钉在木质地板上。

  屋顶噼里啪啦的箭矢如同雨滴打下。

  木质结构的窗、门不能挡住箭矢的落下,房间内短时间内就已经落下数十支箭矢。

  公綦稠推翻了案几,躲在案几后面。

  他的两个谋士没有他这么幸运,因为躲闪不及,一人腹部中了一箭,飞进房间中的箭矢动能不足,没有洞穿他的身体,让他还能保住一条命。

  两人也随着公綦稠,推翻案几,用以最遮挡,身体蜷缩在小小的案几后面,极为狼狈。

  “保护家主!快保护家主!”

  “挡住外面的人,他们杀进来了!”

  “怎么全都是人,这帮王八蛋要造反了。”

  听到外面嘈杂的声音,公綦稠知道坏了。

  “杀郭勋之事被泄露了,怎么泄露的?”公綦稠第一个念头便是如此,随即他看向两个躲在案几后面的谋士。

  整个谋划知道的人只有他们二人,他们之中有一人背叛了自己。

  十余个忠心的家兵举着盾走了进来,拉起在地上的公綦稠,用盾牌护卫着公綦稠往外走。

  “杀了他们两个!”公綦稠怒道。

  两个谋士还不待反应过来,两柄刀便分别剁了他们的性命。

  至死二人都还不明白,公綦稠为什么突然要下令杀了他们。

  “家主,咱们周围的街道,四面八方全都是人,城外驻扎的士兵造反了,他们都杀了过来了。”前来救主的家将急迫的说道。

  公綦稠闻言,只恨没有把这些士兵全都调走。

  “杀郭勋之事必然已经泄露了!你带人立即突围出去,让围杀郭勋的两千人速来支援这里。”公綦稠说道。

  两个谋士还活着,听到这一番命令肯定会劝道,杀了郭勋再来救援也来得及。

  不过公綦稠真的很怕死,他需要自己麾下的兵马立即回援。这个时候相比于自己的安全,杀郭勋已经不重要了。

  他的头脑就是典型的没有条理,遇事慌张不知所措,这样的人让他带兵,是一场全体将士的灾难。

  带兵是一个非常精细的活,尤其是带兵作战,对于一个统帅来说是无时不刻不在进行头脑风暴。

  公綦稠显然没有带兵打仗的头脑。

  宅邸内的公綦家私兵没有多少防备,大量涌入的院子中的人群很快就将一千人切割开来。

  刘备带领着一百多人,最先破开大门,让后续的汉兵进入打通了道路。

  “到底是精锐,比鲜卑人难砍多了。”简雍一刀抹掉一名私兵脖子,感叹说道。

  将尸体踹开:“耶耶砍了他七刀,没一刀破甲。”

  公綦稠这三千人,着甲率是百分百,着铠率也达到了一半。

  面对穿着铠甲的铁王八,环首刀难以起到作用。

  刘备气喘吁吁的在旁边挥舞着捡拾来的狼牙棒,他在战斗开始就已经放弃了用刀了。

  一记重锤,便能让着铠的士兵重伤倒地。

  只是以刘备的体力实在是不能挥舞这狼牙棒几下。

  简雍捡起地上的长枪,这年头还没有板甲这个概念,铠甲多是鳞甲,长刀无法的破防,但是以长枪能从甲片的缝隙中刺伤敌人。

  汉军从汉武帝时期开始精锐军队大量的装备鳞甲,才得以在匈奴战争中得胜。

  随着时代的进步,产铁量大幅度提升,以至于拥兵自重的豪强的私兵部曲都达到了恐怖的着铠率,比之朝廷的王师精锐都要凶悍。(汉鼎盛时期军队着甲率高的离谱,尹湾汉墓出土的武库簿,记载的东海郡一个郡的武库里面甲有十四万多具,铠六万多具。至于汉末诸侯混战那个坑爹一般的着甲率记载是咋回事,实在是让人费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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