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娶媳妇了

  十月廿四。

  晴。

  殓尸房。

  李平安正在摸尸,方才天牢送来的尸骸,生前是个颇有凶名的江湖人。

  “脏腑似有异物。”

  取来刀子就要开膛破肚,房门咚咚咚作响。

  李平安开门看到个年老书吏,连忙拱手:“七爷,您又来了。”

  “不来不行了。”

  七爷无奈道:“陛下前些日下了旨意,要百姓休养生息,这不衙门就开始严查,任何满二十二岁的必须结婚。”

  “……”

  李平安无奈,请七爷进屋坐:“当真不能通融?”

  “这回关乎府尹大人的政绩,谁也不敢懈怠。”

  七爷先前收了李平安好处,催了几回确定不愿结婚,也就懒得再上门,算是宽限了两年。

  李平安问道:“若是再不娶妻……”

  七爷从袖口摸出个册子:“京城未婚男女都在册,三催不成,便由衙门强制婚配。”

  “让咱看看册子。”

  李平安送上粒碎银子,翻看册子上的名录,发现大多是女子。

  仔细琢磨也对,京城男子想娶妻,只要降低了要求,多的是乡下女子愿意嫁。

  与地域、金钱无关,纯粹京城更安定祥和,活命更容易。

  七爷说道:“册子上女子的大多有疾,否则不会嫁不出去,平安还是去乡下或者牙行买个女子。”

  李平安微微摇头,指着其中一个名字。

  “心病是怎么個意思?”

  “长兴坊王掌柜的姑娘,心病就是先天心弱。”

  七爷负责京城婚嫁事务,对所有未婚男女了如指掌,解释道:“此女体弱气虚,不能同房、生育,恐有性命之危。”

  李平安眼底闪过喜色,先前咨询过孙状师,妻子死后可以不续弦。

  先天心脏病,以这时代的医疗条件,极少能活过三十岁。到时候装作夫妻情深,衙门非但不会逼迫,还会以此宣扬贞德情操。

  “这个呢?”

  “通化坊老周头的女儿。”

  七爷说道:“老周头就这一个独女,然而天生聋哑,没人愿意娶,不过我去看过,四肢粗壮是个干活的好手。”

  李平安认为聋哑是好事,省得暴露秘密,只是粗壮有些不合适。

  “再挑挑。”

  继续往后翻了几页,犯官之女不看,相貌太过分的不看,实则适合的女子并不多。

  “先天痴傻……”

  李平安仔细思索,与心疾女子相比,痴傻的寿命会长很多,但是又免去了暴露秘密的危险。

  痴傻之人没心眼,心疾就说不准了。

  “七爷,这个女子如何?”

  七爷介绍道:“胜业坊张员外的小女儿,十九岁的大姑娘似七八岁孩童,穿衣吃饭不用人照顾,其他的事做不成。”

  李平安沉吟片刻,二女各有优劣。

  一个寿短,一个心思单纯。

  “心疾惧怕惊吓,我时不时经历杀劫,哪天贼人上门,很可能吓得姑娘病发而死。”

  妻子死了,对李平安是好事,然而不愿因自己而死。

  “七爷,带我去看看这个女子。”

  “平安怎么尽挑这些……”

  七爷劝说道:“应该挑个身粗体壮的,可以帮着干活,或者犯官之女也不错,知书达理,将来能教孩子认字。”

  李平安微微摇头,他就没想过要孩子。

  生儿育女是短生种自我的延续,无力抵抗死亡,便将血脉、意志传承给下一代,以实现另类的延寿。

  长生者完全不需要,反而家族就是累赘。

  “七爷,我看这张玉的名字,与我有缘。”

  之后就是三书六聘,八抬大轿。

  李平安利用了这个痴傻姑娘,于心有愧,自不会在礼节上亏欠,每一步都按照正常娶妻流程走。

  过程很顺利,没人跳出来阻挠。

  张员外早就想嫁女儿,甚至想过招个流民赘婿,听说李平安相中了,没有嫌弃胥吏身份。

  酒席摆了几桌,请了坊间乡亲。

  新娘子没露面,乡亲早就有所听闻,忍不住叹息。

  “平安啊,多好的小伙,怎么就相中个傻子!”

  ……

  正统二年。

  春。

  午夜时分。

  铜铃声铃铃铃响起,李平安倏然睁开双眼。

  小心翼翼的拿开妻子胳膊,悄无声息的站在窗户后,透过缝隙看到有人影落在院中。

  “从房顶进院,算你运气好!”

  来人没有来到窗前,反而朗声说道。

  “八臂尸魔,快快出来受死。”

  “……”

  李平安眉头微皱,不明白这人在叫谁。

  来人连续喊了三遍,不见凶徒出来,似是生了怒火,仓朗朗抽出长剑杀了过来。

  滋滋滋……

  李平安点燃手炮的火绳,静等来人钻窗户。

  未曾想这厮不走寻常路,竟然去了正门,嘭嘭两脚将年久失修的屋门踹开。

  洋洋洒洒落下不少灰尘,这人也未在意,拎着宝剑进入里屋,眼见着床上鼓鼓囊囊似有人形,正要举剑刺过去,只觉得头晕目眩。

  “不好,中毒了……”

  这人脸色剧变,连忙运转真气祛毒。

  嘭!

  一声巨响从身后传来,这人凄厉惨叫摔倒在床,扭头看到手持圆筒暗器的李平安。

  “不愧是八臂尸魔……”

  话未说完,剧毒攻心吐血而死。

  “哪来的江湖雏儿,连走窗户不走门的规矩都不知道!”

  李平安用木棍挑开此人衣衫,确定没有藏着毒虫、暗器。

  拎着尸骸来到院中,借着月光打量,看棱角分明的脸似乎有些眼熟,仔细回忆原来曾有过一面之缘。

  “疾风剑侠!”

  正是当街杀了庞二的剑客,在京城闯荡半年,得了个剑侠诨号。

  坊间传闻此人剑法快如疾风,恶人贼人见不到出招,就纷纷气绝倒地,很是得百姓追捧,还有说书先生编纂了传奇故事。

  李平安听了几段,觉得有趣又正义,打赏了几文钱。

  “为民除害的剑侠,为何半夜来杀我?”

  “不对,这厮说什么八臂尸魔,听名号就不是正道中人……”

  李平安仔细思索,这名号或许真的是自己,胥吏是朝廷鹰犬,向来为江湖中人不喜。

  先前斩杀过几个江湖凶人,看伤口都是偷袭、暗器,尤其是去年那三个,满身弹孔没一块好肉。

  “莫非事迹传到了江湖中,咱就成了魔头?”

  李平安忍不住骂骂咧咧,向来以不作恶要求自己,到头来竟成了反派。

  “哈切。”

  媳妇睡意朦胧的站在门口,懵懵懂懂的问:“相公,发生了什么事?”

  “这贼人偷东西,让我料理了。”

  李平安没讲少侠身份,不是嫌解释麻烦,而是平日里与媳妇讲少侠除暴安良的故事,当事实摆在面前,属实有些说不出口。

  “混江湖的,果然没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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