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陆鹿哭都哭不出来。

  “阿姨,你也别动怒,这是三块钱您收好!”

  何秀看了一眼陆鹿,没有说话。

  只任由人美心善的陆鹿给了三轮车阿姨钱,听她还在宽慰她。

  这人力黄包车阿姨,其实也是为了生活,小地方,赚钱更难,现在还没有工业园区,投资的人少,大部分农人全靠地里的东西活着。

  出来风吹日晒使力气拉人力车,也只是为了手里有点现金,为了生病的时候有钱买药,为了去菜市场可以买肉回家。

  眼珠子有些发红的阿姨,显然没有从刚刚被人用最恶毒的语言辱骂中缓过来,高血压涌上了面部,也有委屈的泪水挂着,她会的普通话并不多,半生的夹着普通话和本地话。

  何秀想到了自己的爹妈,他们的普通话也是这样,他们这一代人,基本没文化,老爸小学三年级,老妈就只读了小学一年级,农村人多下地干活才是正理,谁会让一个劳力去学什么不值钱的文字呢。

  这是爷爷那一代的想法,一路灌输到了何秀这一代,要不是九年义务教育,何秀大概率也会在小学之后就下地干活了,出了门打工才知道,文化有多重要,可惜好像已经晚了。

  不过开拓了眼界,到了自己的下一代,自己绝对不会把自己爷爷那一代的读书无用论延续下去。

  可惜不用自己灌输了,全国的85后都知道了读书的重要性,孩子长大的各种补习班,钱花的跟流水一样,回来的那个年代,很多人都对生孩子产生了恐惧感,压力太大了。培养一个不知道有没有出息的孩子,几乎压的普通人一家成年人直不起腰,不对!是压的腰椎盘突出。

  陆鹿在旁边小超市买了些零食,还有几条好烟,毕竟上门见家长,不带点东西不合适。本来还想买酒的,被何秀拼命制止了,开玩笑,走山路你背这个东西,那是要命啊。

  回镇子的车子上,何秀依旧靠在陆鹿的大腿上,闻着沁人的香味,来缓解身体上晕车的难受感。

  陆鹿没有说话,看着窗外的景色,半路上,很多挑着鸡鸭各种杂物的人上车。

  闹哄哄的,这时候车上有一个土霸王,她叫售票员。

  大嗓门子喊着让上车的人买票,这是她的工作日常,手里的一本铁夹子和一支笔,扯着嗓子。

  涨价了,以前一段路一块钱,现在要一块五,几個人和售票员吵得不可开交。

  听得何秀脑壳疼,这算啥,过个十五年,都没人坐车了。现在县城回老家山脚是九块钱,以后可是二十五块,整辆车还空空荡荡的,只有几个老头而已。

  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嘎吱嘎吱的老客车,颠的何秀都想从窗户跳下去。

  “哎,师傅前面雨口停一下子哈!”随着呼唤,何秀带着陆鹿,扛着行李挤过人群,嚎着嗓门下了车。

  下车的一阵眩晕感传来,何秀和陆鹿长出了一口气,相视一笑,这坐车真的是一种生理极限的考验。

  在车上,陆鹿后悔过,自己是不是傻,明明是一个富家小姐,虽然不是大富大贵,可干嘛傻乎乎的被一个务工的家伙给骗了,想想温钱进的背景和个人前景,一阵心理落差是避免不了的。

  可现在,看到何秀纯真的笑脸,一切仿佛又变得似乎并没有那么坏,有情饮水饱的美好爱情观念还是占据了上头。

  “我的女神,看到那座山了吗,我们翻过去!”

  陆鹿又后悔了,自己这会不会被何秀卖了,群山的夹缝中露出一个山头,何秀说的就是那座山。

  陆鹿有些疑惑的问道:“我很想问问,你祖宗怎么想的,这么远的山勾勾,他是怎么找到生存之地,然后繁衍生息延绵子嗣的。”

  何秀轻轻的一笑,一边带着陆鹿在泥路上往家的方向走去。

  “你们那被鬼子占领过,可我这里却是革命老区,知道为什么吧,战争来临的时候,这农村乡下,你们城里的妹子一个个的拼命嫁进来,只要一天给一碗稀饭,就嫁的那种,好与坏是相对的,和平年代自然是城里好啦。”

  沿途很多的水路,有小鱼河虾螃蟹以及青蛙之类的。经过一个村子的时候,何秀去农户家要了开水,给自己的大茶壶换了茶叶。

  这农村的一路上,基本和自己的父母都认识,而且就是不认识,自己这边的农村人都是很客气的,甚至于到了饭点,还会拉着陌生过路的客人一起吃饭。

  农村也许有让人讨厌的一面,但也有让人喜欢的一面,很多闲来无事的老太太都会询问过路人,生怕是陌生人找不到路,热心的给你指路,如果天色晚了,还会热情拉着你在她家住一晚。

  这是在城市里很难见到的人情冷暖。大城市里,你在人家屋檐下躲个雨,搞不好都会驱赶,把你当贼呢。

  傲慢的魔都人,高傲燕京人更是一口小赤佬,浓个小瘪三挂在嘴里,时刻的提醒所有外来人,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你该卑微的像一条野狗一样赶紧滚。

  一路上几乎全是上坡路,陆鹿杵着一根的树枝,气喘吁吁,汗水早就湿透脊背,直言这辈子再也不来了,两条腿像是灌了铅一样。

  何秀肩膀上横着一根手臂粗的树叉子,用绳子死死的捆着行李,向着破烂的山路,拾级而上。

  同样的气喘吁吁,汗流浃背,还要安慰陆鹿,给她打气,当听说这才走了一半路的时候,陆鹿直接坐在地上不起来了。

  幸亏没有说什么我现在就要下山的丧气话。

  “宝贝,这都四点了,山里可是有野猪和豹子的,我可打不过。”

  陆鹿不听,撅着嘴,环着手,转过身不看何秀:“哼!你少吓唬我了,我现在只想在这睡一觉,伱家怎么这么远啊。”

  “好啦,真不是开玩笑的,你看这个印子,就是野猪的脚印,目测有五百来斤的大野猪呢!它可是杂食动物,啥都吃的,我跟你说,有一年都把墓穴拱开,把里面的尸体都吃了。”

  陆鹿看着何秀指着的脚印对比了一下,赶紧起来,脸上还是不情愿。

  那脚型其实是牛的脚印,那里是什么野猪的,野猪根本就不在这座山上,基本在另一边活动。

  可城里的陆鹿,根本不认识啊,都忽略了旁边那跟盖浇饭差不多大的牛粪。反正你不告诉她这是牛粪,她也不知道。

  她大概还以为那是野猪留下的呢,这么大一坨,野猪有多大,她大概都能脑补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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