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天降大雪,飘飘洒洒下了厚厚一层。
到现在,距离李信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过去七年。
这七年间他就如同一个普通孩子一样,渐渐度过了最初的担忧。
现在才真正的融入或者说是适应了这个世界,只是偶尔才会再次想起以前的自己。
虽然这个世界的孩子并不能像前世那样,一直上学直到二十几岁。
但他还是和李武读了五年的书,包括开始的学堂和后来的私塾。
直到前两年开始,二人不在去私塾之后,这才陆陆续续给家里帮起忙来。
又因为二人小时候张冲的允诺,所以他们并没有像往常同龄的人一般去做个学徒,学一门手艺,为自己以后赚钱养家打基础做准备。
在加上当时父母的不放心,也没有同意直接让他们去县衙。
所以他和李武两人,几乎一年多的时间,说好听一点是在家帮忙,说直白一点就是个闲人。
直到半年前,李信正式十五岁之后,两家父母在也忍不了他们二人整天在眼前瞎晃悠了。
所以在一个夏天,把他们送到了张冲家里,一番的拜托嘱咐。
从那之后,二人就成了一个正式的小捕快,而且就在张冲的手底下。
开始的时候,李武还很是兴奋了一番,对李信说着:
“这会好了,我早就等这一天了。”
李信看着李武这一番准备要大展拳脚的激动模样,自己也被他调动起来了情绪。
然而现实情况,跟之前李武想的完全不一样。
整个半年下来,他们什么大案子都没有遇到过。
别说杀人了,就连抢劫的都没有。净是一些偷鸡摸狗的,鸡毛蒜皮小事纠纷。
偶尔能看到个惊动县老爷的事儿,还是敲鼓打官司的,跟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只能事后眼馋的,跟皂班有交情的人打听打听情况。
多数时候,不是这家儿偷人了,就是那家儿墙歪了,多占了我家一分地什么的。
这半年,李信二人接触最多的就是流氓混混了。
在这期间,他们二人终于慢慢的把水芸县给跑了个遍。
也多亏了这些贼是真的能跑,简直没有他们不钻的胡同儿。
对了,还有一点,就是在半年前,经过李信和李武二人父亲的商量,他们两家都搬到县城里了。
之前住在张家村时,虽然不远,就是三里地而已。
而且一路平坦,还有直通的大路,但是自从李信和李武正式在衙门当差之后,在加上二人的父亲也都在城里做工,最后才决定两家一起搬进了城里住。
最后两家搬到了城西的一片住宅区,这次成了真正挨着的邻居,这样也是为了相互照应,或者串门儿时更近更方便。
此时已经是进了腊月,这天儿前几天还一直阴沉沉的,看不清太阳,总感觉在憋着一股劲。。
就在昨天晚上,终于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鹅毛一般,洋洋洒洒。
都说瑞雪兆丰年,可是昨天晚上下过大雪之后,今天上午的巡街可就苦了二人了。
这时李信和李武走在路上,这深一脚浅一脚的,街边还能偶尔的看到,各种被雪覆盖后的人形模样的雪堆。
这些年下来,李信他们见得多了,也早就清楚这些雪堆下面真的是人,都是冻死的。
这里面无家可归的最多,但除了这些实在无处安身的,偶尔也会看到几个正经人家的,这种一般都是醉酒冻死的。
晚上喝完酒之后,自己一个人回家,或者喝完酒半夜出门方便,醉的走错方向的。
这时候的人啊,本就醉醺醺,迷迷糊糊的,醉酒后感知迟钝,头脑昏昏沉沉,找个角落就躺下睡着了。然而只要一下雪,很快就冻死了。
而且他们都不会有反应的,根本也不会冻的醒过来,而是直接就冻死。
甚至嘴上还会有微笑,因为人的体温都是保持在体内的,快要冻死的时候,体内核心温度会彻底散掉,就会让人产生暖和的错觉。
就连前世那种生活条件,整个冬天下来都能偶尔在街上见到几次醉酒后,人被冻死的情况。
为什么会有暖气,因为没有暖气是真的会出人命的。
所以冬天喝酒聚会结束后,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把人送进屋里。
千万不要送到小区门口或胡同口,让喝醉的人自己回家。
因为确实有那种,第二天早上发现离着家门十几米冻死的。
更何况是现在这个世界了,每年冬天下雪后街上冻死人是必定的事儿,甚至是平常事,两人也早就见过很多次了。
而且李信在巡逻的路上,早已经见到多个这样的雪堆,以及雪后推着板儿车收尸的人了,这都成了一个职业。
收回注意力,时间也已接近中午,身旁的李武拱了拱李信的胳膊,说道:
“都说,霜前冷,雪后寒。不如一会我们去吃羊肉吧?”
“跟你说,我想吃连升楼的羊肉涮锅,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要不是没钱,我早就去吃了。”
“今天,咱俩凑凑,怎么样?一会儿在喝二两酒,保证身上暖烘烘的。”
此时的李信抄着手,也已经是冷的不行了,就盼着吃饭的时候能喝口热汤了。
经李武这么一诱惑,李信也是向往不已,随后说道:
“行啊,要不我们现在就去,反正也差不多该吃饭了。”
李武听完,哈哈一笑,在李信后背一拍,说道:
“不愧是我兄弟,跟我想到一块儿去了。”
“走,走,走,咱们现在就过去。”
“我跟你说,连升楼那里别说羊肉,连酒都好喝的不行。前几天,我就看到二伯从连升楼出来,手里拎着一瓶酒,而且不是普通的那种。”
“哼哼、、当天趁着二伯去见县老爷,我就找机会偷偷喝了两口。那滋味、啧啧、、、”
看着李武一副偷笑回味的模样,李信问道:
“喝了不就少了?你是怎么不让二伯发现的?”
结果李武直接投过来一种怀疑的眼神,看着李信不争气的说道:
“灌凉水啊,少灌点就行,反正等他发现了,也找不着我了。”
“亏你平时那么聪明,你不是被神仙点化后变聪明了么?怎么这种事儿上,老是反应这么慢。”
“那第二天呢?”李信知道他是在玩笑,也不管他而是接着问道。
谁知李武却说:
“管他呢,明天在说明天的,今天反正我喝了。”
经李武这么一说,李信这时突然想起了,他在小学时的自己。
记得当时是要交杂物费,好像是要80块钱。自己的被学校免了,而同桌回家之后,他妈给了他一张崭新的100块。
可是当天又不交了,让他们都带回去。
第二天李信看到同桌时,他的眼睛红红,鼻子红红就来了学校。
一问才知道,回去的路上同桌嘴馋,花了三块钱买了小吃。
回家后跟他妈说,那三块丢了,他妈怎么打他,他都死不承认,就说是丢了。
李信当时还纳闷,他妈是怎么发现的,明明当时都吃完了,而且九十七加三等于一百,数目也是对的啊。。。
被李武一说,突然回想起了当初的自己,李信就一阵尴尬。
结果还被旁边的李武给看到了,还问李信:
“你脸红什么?是不是跟我一样兴奋的等不及了?”
李信只好解释道:
“冻的,冻的。”
说完就赶紧快步走向了前方。
此时的连升楼,依然和他们几年前最初见到时一样热闹。
李信站在门前,里面人声鼎沸,周围叫买的叫卖的,楼内跑堂的端菜的。
整个热闹嘈杂的环境,这股热闹劲儿,一下就让李信感觉身体暖和了不少。
走进酒楼,他俩也不是那种讲究人,懒得去什么二楼,直接就在一楼找了个空位坐了下来。
不过他们来这么晚,自然没有什么靠窗的好位置了,只能在过道旁边找了一张空桌子。
李武早就迫不及待的喊来跑堂小二,点了羊肉,小菜和二两酒。
点完饭菜后,李武又对李信说道:
“唉,你就是太节制太小心了,还不怎么喝酒,这点儿跟我比差远了。”
“对了,你要面条么?再要两碗主食?”
李信随口回道:
“算了,先吃菜吧,等差不多了在要面条。”
李武点点头说:
“嗯,也行。”
随后二人就开始坐在一楼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同时等着他们的饭菜上桌。
周围多是一些不太富余的一般人,都是三五人一桌,点几个小菜,吃好几碗面的。
偶尔能看见几个穿的好的,也都是一晃而过,直接就上了二楼。
李信正望的出神,而饭菜都已经做好上桌儿了,这时就到了李武的主场。
只见李武一边介绍者羊肉的各种做法,一边在嘴里塞着之前刚刚涮好的肉片。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这时就连后面要的两大碗面都已经吃完。
可是就在他们靠在椅子上消食儿的功夫儿,李信却见到对面慌慌张张跑出来一个伙计,一副盯着大门着急出去的样子,路上还接连撞到了好几个人。
坐在对面的李武,看到李信的眼神就马上意识到有问题。
所以等那小伙计,正好跑过二人桌子旁时,李武直接就伸手扯住了对方的衣服。并开口问道:
“小二,你这是在慌张什么呢?”
谁知对方被拦下后,看到李信和李武二人一副捕快打扮,直接就反过来抓住了李武的衣袖,压低了声音说道:
“太好了,大人,您快来吧,后院儿的客房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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