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发百中」

  “咳咳,我在哪里?我的妈啊!”

  “啪。”

  “钟一文,我是不是现在该说‘好心没好报’呢?”

  “对不起,对不起,梁大哥,实在对不起。”

  一身湿答答的钟一文双膝跪地,左手覆右手于地,俯伏头至地而行跪拜礼,表达对梁鹏最崇高的感激和对不起。

  是的,钟一文又被人从珍珠河市里救起,被梁鹏他们钓鱼小团体给救起。

  然后又是熟悉的剧情,梁鹏帮钟一文做人工呼吸,钟一文清醒后看见梁鹏吻来的大嘴——过了这么久,梁鹏把今早的留在牙缝里的特别餐给吃完了——,又给了一巴掌。

  为此,梁鹏特意压住钟一文的手臂,但事与愿违,忽略了左手。

  现在梁鹏好了,今早的左脸有钟一文的巴掌印,晚上右脸有了巴掌印,左右对称了。

  “对不起就免了,怎么又掉进珍珠河里了?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刚才我看到你是主动跳——”

  说着梁鹏闭口不言,注意到了钟一文脸色越来越差,就隐约地猜到钟一文跳河事出有因。

  而且这件事恐怕不是什么好事情,是好事情怎么人好端端地去跳河呢?

  “咕咕。”钟一文肚子里的蛔虫敲打餐盘,控告钟一文虐待它不给东西吃一天。

  “哎呀,时候不早了,前面那个转角的餐馆是我们常做客的地方,那里的老板手艺贼好,一起吃饭。”

  提议完后,梁鹏他们就拉着钟一文到了餐馆。

  “来来来,今晚我请客,你们放开肚皮吃。”

  “老板,来一打神仙醉。”

  “……”

  梁鹏他们心照不宣,和平常一样地喝酒吃菜聊天。

  他们不会特意关照钟一文,也不会特意冷落钟一文,就是提供一个环境,让钟一文在一个正常的环境里,能冷静下来好好地思考一番。

  一个人胸膛下打结的心,不需要外人帮其解开。血肉交缠的心结,外人解只会弄得不仅解不开,还会适得其反而遍体鳞伤。

  解铃还须系铃人,自己的心结,自己系上,解也是自己解开。

  很有效,钟一文想通了事理:

  “既然我能来到这里,就肯定有回去的办法。”

  “跳河不行说明这是个错误的方法,不行就换一个办法。”

  “只要我坚持下去,一定能回去的。”

  想明白了,钟一文开始平静下来,望着梁鹏他们,很突兀地说道:“梁大哥你们,感谢你们对我的关怀,谢谢你们救了我两次。”

  “真的很感谢你们。”

  现场顿时寂静无声,接着梁鹏说道:“兄弟,我们不问你为什么跳河,要真想谢我们,就干了这杯酒。”

  “喝酒。”

  现场一片热热闹闹。

  “我不喝酒。”

  现场一片鸦雀无声。

  “我对酒精过敏,我干白水,谢谢你们。”

  钟一文倒了一杯水,一仰头给干得一滴不剩。

  喝酒?我就是因为喝酒才发生这种事情的,我打死不会再碰它一下。

  “好,爽快,你喝水,我们喝酒……”

  ……

  “天黑了,我要回去,不然老婆要骂了。”

  “啊,很晚了,明天周一,还要上班了。”

  “行了,我走了。”

  “好了,我就此回家了。”

  众人出了餐馆到岔路口,然后开始分道扬镳。

  看着众人各自回家,钟一文孤零零地站在原地,刚才的好心情荡然无存,只感更加郁闷。

  我在哪里?我又要去往何方?

  一览无余,众人奔行,我独仿徨,踌躇不前,路在何方。

  我前进,我后退,我停步——路,你在哪里。我寻找你,像孩子找妈妈般,那么真诚,那么渴望,那么急迫,又那么无从下手。

  我是一只无头苍蝇,

  “钟一文,你家也在这边吗?”梁鹏道。

  一听这话,钟一文才幡然清醒,原来自己不知不觉跟着梁鹏后面而走到他家了。

  这是别人的终点,他能停下,自己不能,自己还得继续走下去。

  为了掩盖随波逐流的无根浮萍的自己,钟一文赶忙撒谎道:“是啊,就在前面。”

  “没想到我们都住在这边,前面就是我家,不嫌弃就进去坐坐。”梁鹏盛情邀请而道。

  “不了,梁大哥,我先走一步了,再见。”说着,钟一文装作煞有其事般自己真的有目的往前走,就飞快地从梁鹏身后越过他。

  就在钟一文刚跑到梁鹏前面时,从旁边的门窜出一个黑影,随后响起:“吱吱。”

  然后梁鹏惊了。

  在路灯的灯光下,在钟一文后面的梁鹏看到百里归的胯下正在不停地滴着红色的液体,并且然红了地上一大片。

  在从钟一文正面而看,此时他的裤裆已经红成一大块了,比红玫瑰还红的红。

  此时,钟一文面前站着一个手拿滋水枪的小肥仔。

  这个小肥仔睁着大眼睛,一副惊讶的神色看着百里归,接着脸上的惊讶瞬间变为无所谓。

  眼睛一瞥小肥猪,眼珠子向下一移,然后钟一文用手指一抹裤裆的液体,放在嘴边一舔,口里一嚼——嗯,甜甜的。

  靠近鼻孔一嗅——嗯,是熟悉的气味,是番茄酱。

  嗯,自己被这个小肥仔用装了番茄酱的滋水枪滋了一裤裆番茄酱。

  瞬间钟一文高声责骂:“你这个小肥仔,你——”

  “滋滋。”

  愣住了,钟一文愣住了,自己被这个小肥仔又滋了一次裤裆,是自己不够凶,还是他不把自己的怒火当回事。

  钟一文完全料想不对有人会知错犯错,瞧他桀骜不驯的眼神,钟一文敢肯定他就是故意的。

  正在钟一文愣神之际,梁鹏从钟一文身后越过上前,大喊:“梁——鲲——”

  哪知梁鲲平静如水地看着怒气冲冲袭来的梁鹏,不慌不忙地架好滋水枪,瞄准,扣动扳机。

  梁鹏也愣住了,他的裤裆了红了一片。

  “你家人?”钟一文难以置信地问道。

  “对不起对不起,钟一文,这是我弟弟,他平时特别的熊,总会做一些整蛊人的恶作剧,我帮你擦擦。”说着,梁鹏伸手向钟一文裤裆来回抹擦。

  这时,一个刚从菜市场回来的大妈,现在购买明日的食材,是别人买剩的,但价格很便宜,正从钟一文他们旁边经过。

  刚巧不巧,大妈撞见了梁鹏用手擦掉钟一文裤裆上的。

  两个大男人,一个摸另一个的裤裆,而且他们的裤裆都是红的,嗯,在别人看来,就是什么正经事。

  果然大妈误会了,脱口而出而道:“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在大街上行如此的苟且之事,真是败坏市风市貌,我的眼睛要长针眼了,快点走快点走。”

  边说,大妈边快速从钟一文他们身边越过。

  大妈,你家是不是开眼科医院的?不是的话,麻烦你把你转成一百八十度的头转回去,别看了。

  还有,既然我们是龌龊,那就请你不要看,不要管,更不要带你闺蜜来看。

  “就在梁鹏家前面,看,你看,我没说错吧?两个大男人在大街上直接办事了,玩得真够刺激。”买菜的大妈对身边溜哈士奇的大妈八卦道。

  此时此刻钟一文心里正有一万头羊驼在疯狂地对他吐口水,五味杂陈。

  上前跟大妈讲,你误会,我不是想那种人,你看到都是误会,他是在帮我擦掉上面的番茄酱。

  哎呀,你不要喊非礼,我们不是什么变态,真的不是……

  太狗血了,这剧情,想想都不可能让人无语。

  我想哭,但要忍住,不让海水淹没人类赖以生存的土地,是我的责任。

  抬起头,好男儿不当落泪。

  同样,梁鹏也抬头望天,许久说道:“钟一文,旁边这栋三层别墅就是我家,你今晚别回去了,你先进去。”

  梁大哥,你是干嘛,你别一边叫我进去一边解皮带,我怕。

  钟一文一言不发,静静地看着梁鹏。

  “梁鲲啊梁鲲,你真是好样的,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是吗?”说着,梁鹏挥舞皮带抽得地面啪啪作响。

  “切。”梁鲲不屑,举起手中的滋水枪,对着梁鹏又是一通滋水。

  梁鹏继续变红了。

  “梁——鲲——”喊着,梁鹏伸手去抓梁鹏。

  “哈哈,我的哈哈,你要去哪!”这时溜哈士奇的大妈喊道,她光顾着看钟一文这边好戏,没拽紧手中的牵狗绳,被哈士奇挣脱而逃走。

  此时此刻,哈士奇正奔向钟一文这边。

  “哈士奇?它跑来这边干什么?”

  顿时钟一文心中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立刻转头看向旁边梁鹏的别墅。

  “哐当”,梁鲲躲进院子里并锁上铁栅栏门。

  再回头看一眼哈士奇,它已经冲到跟前了,来不及了。

  钟一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爬上铁栅栏门越过,翻进围墙里面。

  “嘿呦?——梁鲲,你终于知道怕了?难得你会躲,哈哈哈,我这个当哥今天终于治得了你了,你还敢不敢再整人?我以后不要帮你擦屁股了。”

  “钟一文,你不要这么着急而翻墙进我家,等我开门进去教训梁鲲也不迟。”

  对于梁鹏莫名其妙的喜悦,钟一文感到深深担忧,现在不是高兴的时候,你回头看看。

  “啊,啊,你干什么,蠢狗,滚开。”

  “你舔我裤裆干嘛?不要啊,救命啊!”

  “不,不,不,不要脱我裤子,不要……”

  只见此时一只哈士奇舔完梁鹏的裤裆,然后开始咬而脱裤子。而梁鹏正拼命地拽紧裤子。

  在听到那声哈士奇后,钟一文就知道情况不对劲了,哈士奇这种狗,总是那么匪夷所思,提前做好防御总不会错。

  并且狗的嗅觉大约是人的一千倍,哈士奇老早嗅到了番茄酱的气味,它哪里不跑偏偏往这边跑——额我敢肯定

  这是一只爱吃番茄酱的哈士奇。

  一定没错。

  ……

  翌日早上,钟一文一边吃着干面包,一边漫无目的地在老城区溜达。

  干面包是梁鹏准备的早餐,自己刚刚从梁鹏家离开。

  昨晚钟一文就是在梁鹏家里度过,毕竟梁鲲滋番茄酱的地方实在太让人浮想联翩了。

  为了名誉,就在梁鹏家洗干净衣服后再离开。

  这一耽搁,就到了早上。

  不过也多亏了梁鲲,不然钟一文就要睡天桥桥洞了,甚至连早餐也没有得吃。

  原因无他,没钱。

  “天啊,我堂堂的异世界的旅者竟然会苦恼钱,我可是有「百发百中」的人。”

  来到这里时身上的钱就被朱烈搜走,而且又没一个可以归航的避风港,实在难上加难。

  “我一定要再回诈骗公司。”

  希冀,寄托钟一文回去的希望,现在钟一文不再迷茫了,只有存在一点回去的希望,自己就努力地朝着它而去,甚至失去生命也在所不辞。

  如果说,这「百发百中」是钟一文来到这里的福利,那么钟一文宁愿不要也罢。

  “先别想这些,先赚钱,赚到钱就想办法。”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没钱真的步步难,钟一文想重返诈骗公司,但总得先活下去。

  “可我该怎么赚钱呢?”

  也是,钟一文一个被迫离开巢穴的雏鸟,羽翼未满却被迫飞行,想生活赚钱难如上青天。

  “「百发百中」,得从它身上入手赚钱。”

  “它能百发百中目标……这个目标包括钱吧?

  “试下,「百发百中」。”

  捡起一颗石子,钟一文胡乱一扔,它飞进了路边的杂草丛里。

  钟一文跑向杂草丛,拨开杂草,翻找石子。

  “真的神奇,一块钱!”

  “可以,它真的能用来找钱。”

  只见杂草丛中的石子下面是一枚一块的硬币。

  没想到,让石子百发百中钱,它真能命中钱。

  钟一文忍不住地咧嘴大笑而释放心中的喜悦。

  “继续找下去,才一块钱能干什么。”

  “「百发百中」。”

  钟一文再次扔出石子,然后朝它所停留之处跑去。

  这次石子落在墙缝里,跑近一看,果然有钱,在墙缝里面藏着两枚一块的硬币。

  “「百发百中」。”拿到钱后,钟一文再次发动能力。

  这次等钟一文跑到石子停留之处时,感觉很奇怪。

  它的掉落在一个一片空地上,在其周围周围空空如也,一眼就能看到有没有钱。

  “不应该啊?前两次都能找到钱,怎么这次就失败了?”

  手里搓着石子的钟一文仔细找了周围一遍,真的没有看见钱。

  “难道「百发百中」有使用限制……但至少这次不应该失败,身体的反馈确确实实告诉我它成功发动了。”

  “可钱呢?”

  “在周围找找,或许是我扔的不够远的原因,在周围找找。”

  这时,钟一看见路边众多垃圾中一个零食袋,刹那间心中升起一股怪异感。

  不知咋的,自己就是想去捡起它。

  顺着心中的所想,钟一文捡起来并翻开零食袋。

  “是钱,是三块钱。”

  三块钱藏在零食带里。

  把三块钱倒在手里,钟一文仔细地瞧了又瞧,接着从手心取出石子,把钱全部攒进裤兜里。

  再然后——「百发百中」发动。

  接着我们就能看到一个人,在老城区不停地扔石子捡石子。

  “我的妈啊,「百发百中」,它真垃圾。”钟一文吐槽道。

  一个上午,钟一文就靠「百发百中」捡了9块。

  就是9块钱,除了一开始的六块钱比较容易得到手——注意,这里是“得到手”——,其余的钱不是难得得到要死,例如下水道下面,就是石子不知道跑哪去。

  幸好老城区的路边随便一捡就是一颗石子。

  「百发百中」确实百发百中了,但想要得到手钱,还得花一番功夫,每一次找都像在解密。

  大半天就捡来9块钱,不够一顿饭钱,单不吃就得饿死。

  好在吃饭的餐馆是昨晚梁鹏他们吃饭的餐馆,老板认出钟一文,加大量。

  不过,终究是没钱了。

  “哎,继续找吧。”

  “「百发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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