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的下巴枕在山脊上的时候,史维蒙上马车上的苫布,驱散了最后几个恋恋不舍地站在车旁边的小鬼:“耽误了吃晚饭你们的妈妈可是会生气的,赶紧回去吧!”
从鹿尾巴村走一条大约五里长的官道,就可以抵达相邻的鹿脊村。
尼兰博家族管理雄鹿镇的时候,为了方便山里的货物运送到城里,绵延不断地修了近五十里长的官道,将山中的七个村落贯穿起来,官道的首尾两端在雄鹿镇城里完成闭环。这七个村落也依照前后顺序和地势高地,被以鹿的身体部位来命名,从雄鹿镇东侧的官道出来,最先抵达的是鹿首村,之后是地势最高东鹿角村和西鹿角村,之后道路一路向下,依次是半山腰的鹿颈村、河谷腹地的鹿蹄村、地势平缓的鹿脊村和最偏远的鹿尾巴村。
原先老史维跑行商的时候,总是喜欢从先去鹿首村,最后途径鹿尾巴村返回镇里,但史维偏偏在接手之后的第一趟就反其道而行之。
鹿尾巴村是这七个村落里最小最便宜的一个,但史维把这里选作第一站确确实实是有他自己的考虑:如果从雄鹿镇东门出来,直接取道去鹿首村,满载的两车货物就需要直接拉到海拔最高的三个村落,这无论是对马还是对车夫,都是一种极端的折磨;反过来,如果从西门出发沿着鹿尾巴村的方向,在鹿脊到鹿颈的三个村落就能将商品销售出大半。尤其是河谷地段的鹿蹄村,是七个村子里人丁最兴旺的一个,对货物的需求量也最大,这次的那桶咸鱼也是应鹿蹄村民的请求特意置办的。之后,两匹马轮流拉着一辆满载的车和一辆空车爬坡,赶路的效率明显提高了。
期初这种作法引来颇多微词:明明是“尾巴”,但却变成了最先接触到商队的新鲜事物的那个,这一点让高海拔的三个村的居民们颇有怨怼,尤以鹿首村为最。但史维偏偏是个比他老爹还要精明一万倍的商人,越靠后的村子,他给与的优惠力度越大,等到几个村子的村民互通有无之后,鹿首村那帮占了便宜的村民们顿时哑口无言,甚至有些沾沾自喜了。优惠的力度虽然不是很大,但是正好够买断鹿首村民那点绵薄的胜负欲。
鹿首村虽然输掉了面子,但也确确实实赚回了里子。
史维简单清点了一下,在路尾巴村只卖掉了不到十分之一的商品,这已经超过预期了。
五里山路,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再加上修了较为平坦的官道,以两匹马的脚力,大概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车队就可以赶到鹿脊村了。在鹿尾巴村这样的小地方甚至找不到可以借宿过夜的房子。
即使天黑之前赶不到,点起火把走夜路也是可以的。毕竟周围的村子都是猎户,附近的野猪狼群什么的怕都已经被猎完了。
好像之前这里还有熊伤人的事情发生,不过最近似乎是来了个特别厉害的赛里斯猎人,这一两个月内都没有人看见过一只活着的熊了。也正因为事先了解了这则情报,史维才敢放心大胆地安排车队走夜路。
路上确实没有见到什么危险的动物,偶尔碰到的还都是些狐狸野兔等小型动物。
待史维在鹿脊村的磨坊里借宿下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马匹安静地在马厩里吃草。小学徒嘉丝米娜温婉地在那里安抚着马儿的情绪。
“看样子要起风了啊,”史维望着逐渐遮住月亮的云层,喃喃自语说道,“希望晚上别把磨坊的风车吹得太响,明天可是要大挣一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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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沉香可以借助拐杖行走以后,一些简单收拾屋子的事情,他就不太好再麻烦爱雅帮忙做了,只能亲力亲为。
晚饭是杨戬打回来的兔子和采到的菌子熬的汤。虽然羞于启齿,但沉香真心觉得杨戬烹饪出来的食物十分合自己的口味。
杨戬只吃了几口,就去到角落里打坐冥想。虽然这个世界没有灵气供他修炼、恢复修为,但是他每晚都非常自律地调息打坐。
“哼。”虽然也说不上什么不好,但是沉香就是看他的样子别扭,心里特别别扭,一气之下把一整锅汤都喝完了。
沉香草草地把锅刷洗了一下,吹灭了蜡烛,大咧咧地躺在床上睡了。
月色渐渐被乌云的云脚吞噬。
月黑风高的夜晚,适合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风吹动窗外树枝的声音掩盖了人的脚步声。
尖锐的破空声响起。沉香睁眼,在明晃晃的刀光中,他看见了一颗硕大的酒糟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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