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你俩要亲一口吗?

  ,大秦:最穷宰相,始皇求我贪污

  秦墨当然不会让诸人光屁股,只是叫来越人女子,将他们的兜裆布裁剪,缝制成简化舒适的四角裤。

  而且鸟巢部位,特意做的很大,某些人穿着撑不起来,便往里塞些绒草。

  总之怎么凸显雄性魅力怎么来,让女子见了原地排卵,男子见了自惭形秽!

  秦墨皱眉打量一番,转而看向穿着蓝靛麻袍的巫长,问道:“你族人穷的只能穿草裙用石矛,想必番禺王征收的供奉,也不止是珍珠吧?”

  巫长苦笑点头:“大珠只是最难收集的,另有金沙、宝石、生漆、朱砂、桐油……铜铁、皮革、金藤、筋角、生丝、鱼胶……麻布、蓝靛、白米、椰枣……”

  秦墨听得直咧嘴,默默心疼越人诸部一秒钟,抬起黄金权杖打断他的滔滔不绝道:“行了,把你们准备的供奉取出来吧,该吃便吃该穿便穿,先把生活质量提上去。”

  “回头我会传授你们冶铁技术,画几个兵器图样,待附近诸部赶至,便整合资源开始铸造。”

  “另外,既然有朱砂、皮革、金藤,便给诸人先特制一面藤牌,蒙上皮革漆成纯红,诸人所用之剑鞘剑柄强弓,同样漆燃成纯红。”

  “包括诸人脱下的衣服,也用朱砂染成纯红,裁制披风和兜裆布,还有脸上的鬼脸染料,都换成朱砂。”

  “知道怎么用朱砂给布染色吗?不会就问她!”

  秦墨最后指了指身旁的吕雉,这先秦时代的华夏女子,除非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族女性,染布乃是必备技能。

  “喏。”

  巫长揖手领命,让族人抬着自己,又叫上吕雉,立刻去忙活。

  秦墨把注意力放在赤条条的猛男们身上,笑道:“我知诸兄想去南越汇合横阳君家眷,以全忠义之心。”

  “但如今没了船只,若走陆路,则山高林密,瘴气凶兽横行,更有越人部族茹毛饮血。”

  “我非小瞧诸兄,只恐到不了南越,便要陨了性命。”

  “所以,还请诸兄暂且留下,待来日灭了番禺国,当可与项家势力接壤,也可与横阳君家眷汇合。”

  “我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介时绝不阻拦诸兄!”

  “当然,诸兄若执意前往南越,养好身体后也可自去,我会为诸兄准备路上所需,尽量找一些马匹代步。”

  这些话,主要是说给那些横阳君家臣听。

  至于张良和九名家臣,不论他们愿不愿尊秦墨为主,秦墨都不打算放他们离开。

  秦墨言毕,便静等一众横阳君家臣权衡。

  而一众横阳君家臣,见他如此坦诚,自也是相信他一言九鼎,不会出尔反尔为难诸人,可一时却是陷入两难。

  说实在的,他们很想带着横阳君的骨灰,去南越汇合横阳君家眷。

  但就像秦墨说的,他们这一撮北人,既不懂越人语言,又不适应地形气候,想走陆路赶往南越,根本也不现实。

  “吾等愿暂留,助君侯一臂之力,灭了那番禺鸟王!”

  中毒较深的姜熊,推开同伴搀扶,向秦墨揖手一礼,沉声道。

  这位姜熊,乃是横阳君诸家臣之首,他说话自是管用的。

  秦墨揖手回礼:“那便有劳姜兄,有劳诸兄了。”

  姜熊领着一众横阳君家臣参拜,惭愧道:“不敢言劳,只求将来,君侯莫要为难横阳君家眷。”

  显然,他们已然意识到,有秦墨加入百越乱局,六国的复辟势力,多半讨不了好,想为横阳君家眷,铺垫一条后路。

  秦墨轻轻颔首:“若有那一日,我会向始皇帝禀明,让横阳君家眷迁居关中入籍为民。”

  “谢君侯体恤,吾等必效死力!”

  诸人精神振奋,诚心实意再次参拜。

  秦墨摆手,示意他们收了礼数,转而问道:“诸君可曾效力于军伍?”

  诸人面面相觑,继而齐齐摇头,包括张良等人也是摇头。

  他们但凡有一人在军伍呆过,也不至于整个队伍中,找不出一面盾牌,一杆长柄武器。

  因为只要经历过真正的战阵,便会明白盾牌与长兵的效用。

  单人或许看不出太多效果,长兵甚至会显得笨拙,可一旦人数在十人以上,盾牌和长兵的威力,是会产生量变的!

  也只有他们这些野路子剑客游侠儿,才会傻呵呵的抱着柄剑,便觉自己很酷很叼很天下无敌,真当自己是一剑寒光耀九州的剑仙了……

  秦墨甚至怀疑,如果不是为了刺杀嬴政,如果不是为来百越打仗,他们可能连弓箭都不会装备。

  “既如此,诸君学习越人语言之余,还需操练整训一番啊。”

  “全凭君侯决断!”

  “那好,自此刻起,行军中之法。”

  “喏!”

  “中毒较深者去我竹楼休息,余者排好阵列,先在此站上一个时辰,不可言、不可动、不可歇,乱者挥剑五百次。”

  “???”

  诸人顿时满头的黑人问号。

  但秦墨却不在理会他们,将中毒较深的姜熊等人,搀扶进竹楼中休息。

  然后,找了块未烧尽的木炭,又找了块干净兽皮,坐在竹楼前,开始画鸳鸯阵的运用变化,以及鸳鸯阵所需兵器图样。

  诸人则排着阵列,怀着满腔疑惑,在竹楼前肃立。

  初时,诸人还能坚持,可渐渐的骄阳高升,诸人便有些受不住了。

  这时代的南方冬日骄阳,远比后世毒辣,加之诸人余毒未清,身体尚且虚弱,如此暴晒实在痛苦。

  而且长时间肃立久站,脚后跟开始刺痛,双腿也开始酸涨,便是腰背也僵直难忍。

  秦墨低头写画之际,也在观察诸人,心中暗暗满意。

  皆是习武悍勇之辈,毅力确实远超常人,有这一支六十多人做天兵天将,至少可以威慑那些即将到来的越人诸部!

  ……

  一個时辰转瞬即过,越人女子也送来了早食,秦墨一声喝令,让诸人解散阵列用饭。

  “诸君,抓紧时间吃完歇息,午后训练队列行止。”

  “喏!”

  诸人狼吞虎咽之余齐声应喝,心中则是长出一口气。

  队列行进不就是走路么,只要不在傻站着当木头桩子,干啥都行!

  秦墨见他们神情放松,却是笑而不语。

  他要用诸人威慑越人诸部,而后世军队的令行禁止整齐划一,无疑是最能给人直观震撼的。

  所以这些家伙,在越人诸部未到达之前,大抵会练队列练到吐。

  直到练的行走坐卧,皆宛如机器人。

  哪怕平时散步,都会下意识三人成行两人成列!

  ……

  午后的寨中稻谷场上,开始热闹起来。

  诸人也终于体会到,队列行止其实并不比站军姿好受。

  而且还特么丢人!

  因为给他编制藤牌的寨中女子老幼,将工作场地搬到了稻谷场边看热闹。

  “向左……转!”

  “张良,我喊的是向左转,你向右转个锤子,夔又不是女子,你俩要亲一口吗?”

  秦墨的训斥,让张良面红耳赤。

  围观越人虽听不懂,却也看的哈哈大笑。

  秦墨发觉自己高看这些家伙,照此下去越人诸部赶到,他们恐怕刚把停止间转法练好。

  于是,找来草绳,给诸人左手左脚,都绑上一根。

  口令也从向左转向右转向后转,变成有绳转无绳转,向后转不变,如此训练进度顿时加快不少。

  练了半个时辰的停止间转法,接着再练队列行进,全副武装的齐步走和跑步走。

  至于正步走就算了,实在是没有鞋子给他们糟践,光脚板练正步走,真能把脚练废!

  “箭左挎,弓右挎,务必绑缚紧实。”

  “左手持盾,右手持剑,齐步行进时皆微垂于腰侧,随步伐轻微摆动。”

  “跑步行进时,盾剑提至腹侧,随步伐轻微摆动,不可凌乱。”

  “无论齐步走还是跑步走,有绳脚先出,停止立定时,有绳脚定住,无绳脚跟定。”

  “听我号令,看我动作,随我前行。”

  “齐步……走!”

  “一二一……一二一……步伐乱者,迅速垫步调整……一二一……一二一……立定!”

  秦墨的呼喝声,宛如灌脑魔音,响彻不大的寨子,一直持续至天黑。

  一直持续到十日后。

  吕雉率领寨中女子,用朱砂漂染了诸人的衣物,为六十六人裁制了血红的披风和兜裆布。

  藤牌也编制妥当蒙了皮革,以朱砂生漆桐油调色,同样漆染成血红色。

  诸人穿戴好披风和兜裆布,装配上复合盾牌,脸上涂抹朱砂鬼脸,再练队列行止,便威势陡增七分。

  远远望去,一片赤烈血色,棱角分明煞气腾腾!

  寨中越人女子,看的口水直流,若不是顾忌秦墨之威,恐怕就要拉着诸人,在稻谷场上玩一场无遮大会了。

  “君侯,有部族赶到了。”

  双脚渐渐恢复的巫长,拄着拐杖从寨外回返,向秦墨禀告道。

  “立——定!”

  哗——

  秦墨一声喝令,行进中的诸人,瞬间停住。

  “随我迎接贵客。”

  秦墨整了整身上的亮银甲,按剑便要向寨外走。

  巫长赶忙拦住他,笑道:“不该天神迎接,而是应该他们来拜见。”

  秦墨嘿然颔首:“确实如此,那便请进来。”

  巫长向身后的族中半大娃子摆手,那娃子立即向外狂奔。

  稍倾,上百越人青壮,扛着原本给番禺王准备的供奉,在半大娃子的引领下,乌泱泱涌入寨中。

  而诸人早已在稻谷场上摆好阵势。

  秦墨坐在一张高高的虎皮大椅上,一身红装的吕雉伫立身侧。

  六十六条猛男在下手列阵,血红披风垂在身后,胸腹间袒露着油亮虬结的腱子肉,左胯箭右挎弓,左持盾右持剑,威风凛凛。

  那上百越人青壮,看到这一幕,下巴好悬没惊掉了,竟迟疑着不敢在前进。

  尤其是一身亮银甲的秦墨,在阳光的照耀下,微微活动间,甲片便映射出反光,宛如整个人都在发光,好似一轮小太阳。

  简直是天神本神!

  好半晌,上百越人青壮分开,走出一位苍老的巫长,颤巍巍行至稻谷场上。

  唰——

  六十六个血红战士,齐齐将盾牌提至胸腹一侧,手中铁剑树立与胸前,整齐划一无一丝杂音。

  那苍老的巫长浑身一颤,直接双腿发软,噗通一声匍匐在地,用越人语言高呼道:“拜见天神。”

  他自然与本寨巫长一样,知道秦墨不是什么天神,而是外来的秦人。

  但眼见秦墨如此威势,他实在是没有勇气站立行礼!

  秦墨轻轻挥动黄金权杖,喝道:“起身,我是来领导你们砍下番禺王头颅,不是来压迫伱们!”

  苍老巫长如蒙大赦,挣扎着想要起身。

  但也不知是惊吓过度,还是身体太过苍老,竟是如同上了岸的鱼儿一般,原地扑腾半天,也没爬起来。

  秦墨看的暗暗皱眉,向身旁的吕雉道:“去搀扶长者起身。”

  吕雉走下土台,穿过六十六名血红战士,行至那苍老巫长面前,伸手将他扶起。

  苍老巫长看着一身楚人红装,熟美不可方物的吕雉,心中更加惶恐,仿佛怕脏了她的手,赶忙缩回手臂,再次匍匐在地。

  吕雉无奈,只得再次将其扶起,送上柔和微笑。

  苍老巫长颤巍巍站直身体,咧嘴露出满口没了牙齿的牙床,回以微笑。

  只不过,笑的比哭还难看!

  这时,秦墨的声音再次响起,问道:“带来多少勇士,多少物资?”

  苍老巫长下意识又想趴地上,在吕雉的强行搀扶下,才算没有得逞,颤声答道:“勇士一百三十二人,铜铁料、米粮、金藤、筋角……等若干。”

  显然,这老巫长是个不识数的。

  不过,他的部族,应该比本寨要强大不少,被番禺王抽调之后,竟还有百多青壮。

  秦墨满意颔首:“那便在寨子外摘下营盘,稍后我传授你们冶炼技术,开始打造兵器。”

  “你们带来的物资,我不会取用,介时砍下番禺王头颅,剩下多少你们还带回去,但有缴获,也与你们分些。”

  “谨遵天神之命。”

  苍老巫长再次匍匐跪倒。

  然后,起身回到族众中间,让族众卸下带来的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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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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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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