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韩信?

  听到刘盈将一切都安排好了,刘贾点点头继续向军营内走去。

  此时,一个将军打扮的青年远远地向刘贾拱拱手,微笑着向另外一个方向而去。

  刘盈向他看了一眼,只见他似乎比刘邦要高出一头有余,衣服虽然破旧,但浆洗的很干净,行走之间颇有几分男模的风范。

  这个大佬我没见过,问清楚是谁后再决定要不要舔……刘盈装作有些好奇的询问道:“伯父,此人是谁?”

  “韩信。”刘贾只淡淡的说了两个字。

  卧槽!韩信……刘盈眼睛瞬间睁大,但旋即眉头紧锁,这时候的韩信不是应该在项羽麾下做执戟郎中吗?

  他拉了拉刘贾,继续问道:“韩信?这个名字我好像在哪里听过,他昨天来行宫议事了吗?”

  刘贾停下脚步:“他是昔日韩王的后裔,公子虮虱之子。咱们攻克阳翟之后,他带领两千士卒来投。按理说,他是韩王成的臣子,昨天的议事他不应该到场。”

  原来是韩王信啊,吓我一跳……刘盈点点头,回看了一眼韩信的背影,心里不禁为他鞠了一把辛酸泪。

  只是因为和‘兵仙’韩信·Lancer生活在了同一个年代,自己就被后人生生改成了韩王信……

  造孽啊!

  一路无言,刘盈在刘贾的带领下,渐渐走到军营最西端。

  刘贾交过一名军吏,吩咐道:“将咱们的人召集起来,让武安侯公子挑一百个去特训。”

  那名军吏也不多问,只是抱拳应诺而去。

  刘盈背着手四下打量,刘贾这里的军营和在其余所见不同,军帐虽然也打着补丁,但却排列的整整齐齐,这附和他曾经当过秦国戍卒的身份。

  片刻后,周围几十个军帐中的士卒们集合完毕。

  嗯,说是集合,其实就是乌央乌央的站成了一团,完全没有秩序可言,更有甚者三三两两的站在一起说起了家常。

  刘盈有些无奈,难怪虫达敢于说自己力敌千军,就这种素质的军队,随便来个不要命的就能追着他们漫山遍野的跑!

  不过他也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毕竟精锐的军队,是练出来的。

  而要想训练士兵,首先要让人家吃饱饭。

  在这个年代里,让士兵饿着肚子训练,只会有两个下场。

  一,士兵被将领练死;二,士兵哗变杀了将领。

  刘盈背手不言,刘贾渐渐有些看不下去了,他猛地敲了一下摆在帐篷前面的铜鼓,发出一声刺耳的金鸣。

  “铛!”

  军帐之前,私语之声戛然而止,士兵将视线移向刘贾,作为一群因为战乱而破产的农民,他们对于官吏律令的恐惧是根植在心中的。

  刘盈相信,如果此刻站在这里的是那帮陷阵之士,你想要压服他们,只能是杀头的斧钺,金鼓是派不上用场的。

  刘贾见到鸣金奏效,上前一步,依然板着脸说道:“武安侯公子要用新法训练尔等,有愿意的,上前一步!”

  “新法?”

  士兵们呢喃着这个词,他们的视线从刘贾身上移到刘盈,见到的是一个穿着丝绸衣服,玉质金相的小男孩。

  让他们陪小孩子玩?

  不去不去!

  有着功夫,还不如晒着太阳抓虱子呢!

  见到所有人都不为所动,刘盈上前一步,大声说道:“愿意跟我走的,管饱!”

  刹那间,所有听到这句话的士兵足足愣了一秒,然后你争我抢的涌了上来。

  “公子此言当真!”

  “你这话问的,公子是什么样的人物,怎么会诓骗我等!”

  “公子,我力气大,吃得少,选我吧!”

  ……

  他们这是饿了多长时间啊……刘盈僵住,缓缓扭头看向刘贾,大大的眼睛中满是疑惑。

  刘贾老脸一红,将刘盈拉到一边小声问道:“刘交给你调了多少粮食,你就敢夸下海口说是管饱?你知道这帮家伙的饭量有多大吗?”

  刘盈算了一下:“一百五十石小麦,怎么了?不够吃吗?”

  他记得刘交当时给他说过,无爵位的普通士兵每月分发三石粟米或是稻米,他只训练百人十天,应该给一百石口粮。

  但军中缺粮,刘盈主动提出愿意‘吃点亏’,用小麦这种下等品,替换粟米稻米这样的上等粮食。

  所以一百石粟米,就变成了一百五十石小麦。

  这就是刘盈敢说管饱的原因。

  “小麦?你让士兵吃这玩意?”刘贾睁大眼睛,挠了挠头,低声咒骂了刘交一句欺负小孩子,不当人子。

  在这个年代里,稍微有些家底的黔首也是以粟米或是稻米为主食。

  人们在种田的时候,只有那些完全靠天吃饭的山坡地才会种上一些小麦,豆子,用来作为牲畜的饲料,或是荒年的储备粮。

  刘贾旋即拉起刘盈,就要去找刘交算账。

  自家亲戚就这点好……刘盈笑呵呵的说道:“伯父难道不知,小麦研磨成粉之后格外美味?”

  刘贾愣住,摇了摇头:“研磨成粉?什么意思?”

  刘盈恍然大悟,昨天议事结束之后,除了萧何留下来蹭了顿饭,其余人都各忙各的去了。

  他也不过多解释,只是笑着说道:“放心吧伯父,我绝对不会亏待你的士兵。”

  见到刘盈信誓旦旦,刘贾有些将信将疑,但却并不打算多说一些什么。

  在他看来,吃一堑长一智,小孩子多摔两个跟头,才能跑的更快更远。

  …………

  行宫后院,近乎荒芜的花园中,此刻宛如一个热火朝天的工地。

  僮仆丫鬟忙忙碌碌,往来奔走不绝。

  既然要在这里定居下来,那就把这里好好收拾出来,房屋不透风不漏水,住的才会舒心。

  在花园一角,丁义站在房梁上,修补着破损的瓦片,只是他的视线不时向身后望去,在那里的一小片土地上,所有的杂草都被拔的干干净净,只有一点点的绿色微微破土而出。

  这里种着的,正是刘盈签到的五颗玉米种子。

  春天到了,万物萌发,正好播种一波,等待秋天的收获。

  丁义自告奋勇的揽下了守护幼苗的任务,不过他主要盯防的,不是飞禽走兽,而是某只手欠还贪吃的小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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