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一口就来劲

  两个人大概沉默对视了有那么几秒钟,还是润叶开口了:“少安哥,咱们外面说去。”

  “润叶,不是我不想见你,是不方便。”

  “少安哥,我已经拒绝了李向前…”

  王满银的听力再优秀也只听到了这么多,只可惜自己是耳聪目明,不是千里眼和顺风耳。

  虽然很好奇,再跟着听就太不道德了,就这几句,也是两个人出了院子说的,多亏了耳聪目明。

  回到了窑洞里面,就看到气氛变的很尴尬。

  少安和润叶两个人自认为保密的挺好的,实际上孙家也只有兰花奶奶一个不知道了,但是兰花奶奶又特别喜欢润叶,想让润叶做自己的大孙媳妇。

  “少安和润叶出去了。”王满银主动打破了这份尴尬。

  孙玉厚又拿着烟袋锅子去外面叭叭的抽去了,孙老汉真是为孙少安的婚事着急,亲梅竹马再合适不过了,润叶各方面条件孙家自然是很满意,配少安,只怪润叶条件太好了。

  孙少平巴不得润叶和少安能成,起码自己有一个做教师的嫂子,以后在学校不用吃苦。

  孙少平去了县城上学,润叶见面就给了少平五十斤粮票和三十块钱。

  一个敢给一个就真收,五十斤粮票和三十块钱,孙家一年都没有这么多结余。

  孙少平和润叶无亲无故的就敢要,孙家也就孙少平有这个自信,把这些给一家之主孙玉厚,孙玉厚是肯定不敢收的。

  孙家几个女人都是沉默,都知道让一个公家人嫁给农民,可能性不大,起码在附近没有听说过有这种情况。

  一个城里人和一个农村人的结合,也只有本来是农村人,男方招工进城,妻子留在农村,连嫁到城里的情况都少见。

  门当户对肯定不完成对,但是说了这么多年,肯定也有一定道理的。

  其他人的气场都很沉闷,只有王满银的心情很不错,在王满银看来,两个人能有个正面沟通,哪怕是做一个了结都是进步。

  事情按部就班的发展,就是最差的结果,不管是哪方面的改变,都是好的发展。

  孙少安已经走了好久,羊肉都炖好了,都没有回来。

  “兰花妈在家里看孩子,其他人都出去找少安。”没有人觉得两个人会聊这么久,孙玉厚怕少安想不开,吩咐所有人都出去找。

  找人王满银擅长,这一段时间找羊锻炼出来的,眼力好,看的远,自然有很大优势。

  站的高一点,就看到了孙少安站在离村有一段距离的东拉河河边。

  看到这王满银就放心了,一个月没有下雨,东拉河这水位不要说孙少安这一米八多的大高个了,就连上学的孩子都淹不着。

  在河边就不会是想不开,孙家老老小小,六口人都指着孙少安,孙少安还是足够坚强的,也就一段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的爱情,这点事情还打不垮孙少安。新笔趣阁

  两个人小河边约会,这么好的氛围都没有谈成,两个人还真是有缘无分。

  虽然已经看到了孙少安,但是一个山头一个山头隔着好远,看到了兰香已经去了孙少安的方向,王满银自然选择叫上找反方向的兰花一块回家。

  “妈,你不用担心,我看到少安了,在东拉河边坐着了,兰香已经找过去了,一会儿就能回来。”王满银回来了,先安慰了着急的兰花妈。

  东拉河边的村子都是在河边临河而建,只是双水村讲究一点,河两边还给起了名字,河南边叫田家圪崂,河北边叫金家湾,分的是清清楚楚。

  在田家圪崂找的孙玉厚先回来:“怎么样,找着了吗?”

  “我看见少安在东拉河边坐着了,兰香就往那边去了,这会儿两个人也该回来了。”

  壮小伙孙少平当然是派去了最远的金家湾找人,小伙子年轻体力好,腿长,回来的也不算晚。

  “没事,没事,我就是在河边坐一坐,你看你们还出去找我去。”最后被兰香找回来的少安,进了屋,强颜欢笑的说道。

  “没有说你有事,就是羊肉都炖好了,叫你早点回来趁热吃。”孙玉厚想的还是挺周到了,还照顾着少安的面子。

  “你们就是不去叫我,我一会儿也就回来了。”

  然后孙玉厚从后面粮缸袋子里面,抓出来了一把带壳花生,这就算下酒菜了:“满银今天带过来了一瓶酒,今天咱们爷仨一块喝一点。”爷仨自然不包括孙少平,在别人家17岁都可以顶门立户,孙少平因为读书,在孙家还算是一个孩子。

  西北男人哪有不好酒的,只是因为条件有限才没有经常喝酒,散酒都喝不起的。

  粮食都不够吃,一般人家更不会选择自己酿酒。

  在孙家喝酒也确实豪爽,都是直接用碗的。

  王满银主动承担了倒酒的责任,孙玉厚怎么说都年龄大了,农村机械化程度不够,农民干体力活多了,身体透支严重,就容易显老,农村五十岁的老汉对比城市六十老头模样和身体都区别不大,所以孙老汉自然不能多喝。

  王满银自己也不是嗜酒的人,酒少也就不选择多喝。

  小舅子明显的心情不好,王满银怀着半是让小舅子借酒消愁,半是希望小舅子酒后吐真言的心理,把酒大半都分给了小舅子。

  “爸你不要喝太多,喝点能睡个好觉就行。少安,你年轻力壮的多喝一点,我一会儿还要带着兰花和孩子回家,也不能多喝。”

  王满银这酒倒的,深合孙玉厚的心意,没有直接表扬,但是满是鼓励的眼神,看来两个人还难得的想一块去了。

  “来,爸,少安,今天也是难得的全家团聚,一个人都不少,一起干一个。”孙老汉不劝酒,只能王满银来了。

  少安喝起来,确实符合西北男人的气质,豪爽,大气,一口就把三分之一给闷了下去。

  这一口喝的,喝下去就来劲了,“爸,喝酒,一起喝,王满银,姐夫,来一块喝一个。”不用有人劝,自己就主动喝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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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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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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