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元仪的想法,与草包皇帝朱由检的想法,不谋而合。
定下的第一条,便是放虎归山。
同时,他还补充了两条:其一,想办法让建奴铁骑攻破一两座城堡,在避免大量人员伤亡的情况下,给建奴骑兵多准备些粮草、兵器;
其二,经过一场“苦战”后,明军通过由检跨海大桥,退守苦兀岛。
如果有必要,甚至可以“溃散”到苦兀岛更深处。
然后,关门打狗。
……
连续接到两道密令,曹文诏一下子就明白过来,狠狠的拍一下大腿根,暗暗赞叹一句:“啧啧,到底是皇帝,到底是大明战神!”
他与茅元仪没有多少交往,只是久闻其盛名,但对茅元仪喜峰口一战中的惊艳表现,则是心驰神往,对这位大明战神五体投地的佩服。
而对于草包皇帝朱由检,则既敬又爱,同时还有一种莫名的畏惧。
他自诩阅人无数,饱读兵书,对天文历法麻衣相术等‘旁门左道’,均有涉猎,自认为一眼观去,基本能看到别人的骨头和五脏六腑。
可是对于这位草包皇帝,他却始终看不透。
“来人,传本侯令:让所有野人部落的首领和族长们,以七日为限,责令其送来粮食、兽皮、药材等若干,以助我大军守城;
同时,令其率领部落勇士若干,赶赴苦兀岛,与我大明铁军同仇敌忾,共御强敌!”
“传本侯令:令张威、李森二人紧急回援,顺便护送由检3号城、由检4号城、由检7号城百姓撤退苦兀岛。
令其只许败,不许胜,若让建奴骑兵生疑退却,让他二人提头来见!”
另外,还有一连串的命令和部署,曹文诏一一安排妥当,这才松了一口气。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
“呸呸呸,只有我曹文诏是臭皮匠,哈哈哈。”
曹文诏斟酌再三,觉得再无明显遗漏,便将所有战前部署写了一份题本,让人以“电报”的形式发送给草包皇帝……
……
老河口附近,一条隐秘峡谷里。
秦良玉带领儿子马祥麟、儿媳妇张凤仪,跟随牧羊人沈不兰来到一座高峰上,提前勘探地形地势。
“那个方向,便是锁龙关,乃建奴骑兵溃退后最大的退路,峡谷长约二十五里,最狭窄处已经被大明工程局的炸塌,兵马无法通行。”
“可是,还有一条草药人穿行的密道,可以直接通往鹿鼎山深处。”
“翻过鹿鼎山,便是沙俄地盘,那里万里雪原,地广人稀,若让其遁入茫茫雪原,足以成为一个心腹大患。”
“故而,你秦将军的任务,便是派兵驻守此地,斩杀一切敌。”
秦良玉闻言,重重点头,淡然道:“绝不辱使命!”
旋即,她便传令下去,令儿子马祥麟率五百精兵,镇守锁龙关大峡谷。
五百条新式火器,一千霹雳子地雷,和两挺由检号机关枪,应该能抵挡二三千人的全力冲锋。
紧接着,秦良玉、沈不兰等人,来到另外几处峡谷、河谷和采药人密道,分别布置下人马镇守,这才回到中军大帐。
“沈大侠,现在你实话告诉我,那位朱脚公子……到底是什么?”
落座后,顾不得喝一口水,秦良玉便急切的问道。
沈不兰含笑摇头,道:“等打完这一仗,你回到京城后,朱脚公子会自己告诉你他的身份。”
秦良玉叹一口气,道:“初见朱脚公子,觉得他作风浮夸,油嘴滑舌,完全就是京城一纨绔,当时本将军还差点动手揍他;
熟料,经过这一场结交,我才发现朱脚公子不仅财力雄厚,思维缜密,就是一些沙场老将可能都要自叹弗如了。”
言辞之间,赞叹之情溢于言表。
这一幕,让沈不兰暗暗点头,看来,“公子爷”的目光还真是不错,像秦良玉这般有情有义的沙场老将,的确不多见。
唯一让他有些担忧的,还是草包皇帝的那德行……
见了美女便挪不开脚步的毛病,简直太好了,这才能彰显咱大明朝之国威煌煌!
“秦将军,镇守建奴骑兵溃退道路,只是任务之一,另外朱脚公子还再三叮嘱,那些野人部落不甘寂寞,不服大明统辖;
故而,公子爷断定,此次大战中,那些野人部落是一个很大的变数,一个玩不好,可能就会脱靶,留下一个方圆数十万里的巨大隐患。
若真是如此,有生之年,可能会出现很多建奴铁骑。
打死一个皇太极,还会诞出一个李太极、王太极、张太极、赵太极……”
秦良玉点头称是,道:“你家公子真是深谋远虑,我在抵达此地后便发现,这片冰天雪地覆盖下的黑土地,对大明朝而言,实在太过重要,一旦失去这一片土地,大明整个北方便会失去屏障与牵制。
东海女真,实际上比建奴更难驯服……”
沈不兰笑道:“所以,公子爷才要放虎归山。”
“放虎归山?”
秦良玉一愣,略一思量,冷俏的脸上很快便显出难以掩藏的惊叹:“你家公子,他,简直不是人啊!”
沈不兰:“……”
你是他嫂子,随便你怎么说,估计我家‘公子爷’都不会生气吧?
“对了,还有一事,你秦将军必须明白,”沈不兰突然想起一事,正色说道:“山地游击战的十六字诀,公子爷令你铭刻在心,要活学活用,此为其一;
其二,公子爷还有一句话让我转告秦将军。
狭路相逢勇者胜。
有时候,在退无可退,避无可避的情况下,遭遇平生大敌,在明知打不过对方的情况下,你便须有拔剑相对的勇气……”
秦良玉道:“这一点,不用担心,我川渝白杆兵什么都缺,唯一不缺的,便是勇气。”
沈不兰摇头,笑道:“秦将军,我家公子爷的话还没说完呢。”
秦良玉哦了一声,闭嘴了。
“拔剑一战,死而后已,乃为将者第一样品质,想必秦将军和你的三千白杆兵从不缺少,我家公子特意传话过来,令我务必转告秦将军:
无论胜败,他都要嫂子全身而退。
公子爷说,这座天下,好吃不过饺子,好看不如嫂子,他要你必须活着去见他。”
秦良玉:“……”
这番话,就十分……
“好了,秦将军,我该走了,告辞!”沈不兰眼瞅着秦良玉脸色微变,两道秀美一挑,分明就是想生气的样子,便赶紧起身,“差点忘了一件大事。”
“何事?”
“你负责镇守的密道,若有野人部落的兵马想进入老河口,尽管放行便是,只不过,只准进,不准出,一旦自己钻进老河口这个是非窝,就必须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好,只准进,不准出。”
“告辞!”
沈不兰快步走出大帐,身形几个忽闪,便消失在茫茫群山之中。
秦良玉跟着走出大帐,望着雪地上淡淡的一道踪迹,怅然若失,仰面向天,深吸一口气。
嘭的一声闷响。
一剑挥出,一棵胳膊粗细的小树便被砍倒,扑簌簌,一阵雪雾扬起,被风吹到脸庞上,只觉得甚为清凉。
“这个朱脚公子,简直就……简直就讨厌!”
“讨厌!”新笔趣阁
秦良玉没来由的想起朱由检那张帅逼脸,以及其慵懒、无所事事、无所谓的神情,简直就是一个大祸害!
她的心,有些虚。
空落落的,好像丢了一点什么……
……
陈兴志老汉窝在水泥洪凝土暗堡里,吃了睡,睡了吃,偶尔出去撒一泡尿,在城墙根儿转悠一会儿。
最近一直都在刮南风,寒凉中,夹杂着一股微不可查的烦躁。
“看样子过两天就要下雪了。”
走进暗堡,陈兴志使劲搓着皱巴巴的老脸,来到儿子跟前一屁股坐下:“儿子,放了几枪了?”
儿子:“三枪。”
陈兴志:“现在还怕不怕?”
儿子:“还有点,不过,我的手有点痒痒。”
陈兴志:“那就放在石头上磨一磨。”
儿子:“好。”
儿子果然很听话,将两只汗津津的手掌心,紧贴在水泥墙壁上,使劲搓了几下,疼的龇牙咧嘴的,让陈兴志嘴角抽搐不已。
这个傻儿子。
还真是一个好孩子……
“儿子,开枪前,你要深呼吸几下,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脑子里什么都没有,耳朵里什么也听不见,然后,再瞄准。”陈兴志提起儿子手中的火铳,手把手的开始教他如何开枪。
“这种火铳在三十步以外,根本就打不死人,但响声挺唬人的,所以,还不错。”
儿子继续在墙上磨手,郁闷的说道:“那不就是在浪费火药和铁砂吗?”
陈兴志摇头,骂道:“只要有胆子放枪,就不是浪费火药铁砂,等你娃面对面一火铳轰在建奴骑兵的逼脸上,你就晓得啥叫浪费了。”
儿子一副无所谓。
他是个农夫,又不是大明兵卒,就算天塌下来,还不是有大个子顶着么……
……
陈兴志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伸手一巴掌,便将儿子打了一个狗吃屎。
“不杀几个建奴,别再喊我爹。”
“若是城破,老子可不管你个怂货!”
陈兴志老汉寂寞的提着火枪,回到自己防守的射击口,一屁股坐下来,有些无聊的望着外面一小片地方,解下腰间的酒葫芦想整两口。
这天气,冷怂的冷。
突然,他瞳孔一缩,很自然的握紧火枪。
一道黑影倏忽一闪,便如幽灵般消失不见了。
深呼吸。
缓缓吐出一口浊气。
他右手食指,下意识的扣紧扳机,一只眼睛半眯起来,透过射击孔,能看到的那片空地登时被拉近无数倍。
雪地上,出现一道浅浅的脚印。
然后,一只裹着鹿皮靴子的大脚试探着向前踏出一步,接着,便是小腿、膝盖、大腿根……
嘭!
一声清脆枪响。
陈兴志的眼前出现一团血雾,刚刚露出的半张脸被打成一片模糊,一个身披白色羊皮的汉子栽倒在地,手脚抽搐几下便不动了。
“敌袭!敌袭!”
“全体战斗!”
陡然之间,守城明军炸锅了,很多人看都没看,将枪口戳出射击口,直接扣动扳机。
负责监视的大明老兵猛的一个激灵,惊醒过来,却是眼睛顶在透视镜上睡着了……
嘭嘭嘭!
啪啪啪!
良莠不齐的枪声,以及慌里慌张的应对,显示出守城明军的杂乱无序。
看来,之前的判断有误。
这座看似固若金汤的乌龟壳子,并非坚不可摧,守城兵卒人数太少,是硬伤!
这一幕,落在远处督战的甲喇额真眼里,无异于之音。
“你们仔细听,发现什么没有?”
负责攻城战的甲喇额真大人,半眯着眼,出神的望着落日黄昏下的由检3号城,嘴角渐渐露出一丝笑意:“枪声驳杂,最新式的火枪数量不超过二十;
剩下的,有单发步枪,算是明军手里最好的武器;
还有一些枪声,简直就是烧火棍,什么鸟铳、火铳,甚至还有人在使用小弩……”
甲喇额真大人转头,对麾下几名牛录额真道:“第一天攻城的时候,咱们被两轮齐射打怕了,在气势上首先衰弱了。
这是我的错。
如今细细想来,区区百名正经的明军火枪手,加上一两千农夫,岂能抵挡两千铁骑的冲锋?”
甲喇额真大人摇头苦笑,开始下令:“传令下去,今夜,攻破此城!”
牛录额真们纷纷领命,拍马而去。
甲喇额真大人暗叹一口气,心里一阵莫名的烦躁。
他嘴上说的轻松,实际上,有一些实情根本不敢说出口,要攻下这样一座小小的城池,付出的代价将是极为沉重的,很有可能会造成近千人马的损失。
但是,必须得攻城。
因为,大军粮草已经告罄。
大明工程局炸毁所有的退路,就连一些进山的通道,也堆满了碎石、巨木等,根本回不了头。
几千大军人吃马嚼,若在温暖时节,倒也没什么困难,大不了一边牧马一边狩猎,同时慢慢跟明军消耗,谁也奈何不了谁。
如今,冰天雪地。
再不想办法攻破一座城池,补充一些粮草,这一支精锐铁骑将面临灭顶之灾……
……
“甲喇额真大人,攻城器械准备完毕,何时开战?”
“记住,尽量减少伤亡……”
就在此时,突然,一阵轰响远远传来,却是老河口方向传来的。
朦胧夜色下,一队彪悍至极的骑兵疾驰而来。
足足有六百余骑。
马背上,影影绰绰的,一时间辨认不出到底是什么人。
只听见怪叫声,呼哨声。
夹杂着几声低沉而古老的号角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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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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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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