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九章 扒车的少年

  我的1995小农庄正文卷第四百八十九章扒车的少年这情况别说王聚胜,陈凌也想象不到啊。

  自己老老实实,窝在家里也不张扬。

  这……咋就一下子整得跟大明星似的,这可真是生活处处有惊喜啊,有惊无喜的惊喜。

  好在现在的人们就是为了看看热闹,看看他这个最近两年名声有点大的年轻小子是个什么模样,到底是凶神恶煞,还是三头六臂啊?

  和后世的追星族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也没追星族那么疯狂。

  加上乡里的领导也认识他,喇叭里喊了喊,很快让人群散去了。

  陈凌汗颜,实在不想出这种风头。

  暗暗告戒自己以后可要更加低调一些才行。

  今天的天气不错。

  离开乡政府,出了长乐乡之后,路上的行人不算少。

  骑自行车的,骑驴的,赶车的……

  零零散散,隔一段距离就能碰上一个,与陈凌的拖拉机擦身而过。

  大多带着货物。

  现在过了农忙时期。

  已经不用整天守着那一亩三分地了。

  大家不是做点小营生,就是找个地方给人干活,都是为了赚钱湖口的。

  今年虽说出去打工的不少,但人离乡贱,舍不得出远门的不在少数。

  所以便找些能做的,当下赚钱的小买卖四处奔波。

  “爸爸!爸爸!”

  离长乐乡越来越远,商道越来越近,山路变得逐渐宽敞起来的时候,睿睿在旁边扯着他衣服叫了起来。

  “怎么了?尿尿还是拉臭臭?”

  “那个,那个……”

  睿睿胖乎乎的小手往右边一指。

  “啥?”

  陈凌还以为这臭小子又发现啥山鸟小兽,要下去追呢。

  结果往车后侧一扭头,刚扭过去就听到有人喊:

  “二黑子,你干啥呢,扒人家车干啥?”

  原来是个黑瘦猴一样的大半小子,骑着一辆破旧的二八大杠,一手抓着拖拉机,一手握着自行车的车把,在跟着拖拉机往前走,搭顺风车呢。

  “二黑子,快撒开手。”

  另一个也骑着车子,但年纪明显要大几岁,和陈凌是差不多的年纪。

  两人的车子后边都有两个大竹筐,和一个大大的网兜。

  “咦?你不是那个谁吗?四妮儿家的?”

  陈凌瞥了一眼那个和自己年纪相彷的青年,觉得面熟得很,再一想,这好像是四妮儿家的女婿啊。

  “呃,富、富贵叔?是你啊。”

  那羊头沟的青年也瞬间认出来陈凌了,当即就有些尴尬。

  然后冲那个半大小子呵斥道:“二黑子,你他娘的快撒开手,这是陈王庄的富贵叔,你敢扒他的车,小心回去我揍你。”

  “哥,都骑了这么远,俺累得慌。”

  那黑瘦猴一样的半大小子顿时叫屈,同时大胆的打量陈凌:“那个,叔,你是俺嫂子那边的人吗?俺可以扒一段车不?就这段道挺宽的。”

  “呵呵,行,你扒一段吧,没事的,我开慢一点。”

  陈凌笑呵呵的点点头。

  半大小子到底年纪小,闻言顿时喜形于色,高兴的叫道:“哥,你看到没?这个叔让俺扒车的。”

  扒车,一个意思是指车匪路霸扒窃火车、汽车上的货物。

  这个扒车,应该念爬,扒手的扒,是偷东西的意思。

  而乡下常见的扒车,没有这个偷的意思了。

  就是顺路搭一下子车那种。

  在这年月很常见。

  哪怕是县里,市里也常见。

  没钱买票回家的,去扒公交车,扒拖拉机、大货车的,大有人在。

  有的司机见了这种会破口大骂。

  但有的司机就算知道了也不阻止,会默许,好心带上一程。

  而有更好心的,更是会让人进到车内来,怕在外边扒车有危险。

  当初的陈凌也没少干过这事儿。

  所以他看到这半大小子的行为。

  不仅没啥生气抵触,反而心间涌起满满的回忆。

  这个年月有这个年月的所谓‘野蛮与落后’,但也有一份它特有的纯真。

  快乐好像很简单。

  “咦?人呢?”

  陈凌一个失神之间,发现身后两人都不见了。

  不会刚让他俩扒车,就出啥意外了吧?

  不应该啊。

  这条路这么宽。

  自己车速也不快,稳稳当当怎么会有事?

  正想把拖拉机停下来看看。

  就见四妮儿女婿带着半大小子用力的蹬着车子跟了过来。

  那黑瘦猴一样的半大小子不知从哪儿掏出来两个桃子,作势要递过来,“叔,接着,给你,给娃吃。”

  然后说着话嘿嘿笑着道:“俺晌午的时候,在半路上从别人桃园偷了几个,已经洗过了,这桃子甜得很。”

  少年人没什么心机,什么都写在脸上,连表达谢意都是这样简单直接。

  陈凌也不会驳了他的好意,探手接了过来。

  让儿子捧着一个,自己拿到手里就单手握着方向盘,单手拿着桃子卡察卡察啃了起来。

  旁边,四妮儿女婿很是无奈,依旧喋喋不休的提醒道:“跟你说了这是陈王庄富贵叔……”

  “哥你在都囔啥?”

  那半大小子单手搭着拖拉机,迎着山风,很是潇洒的回过头笑道:“你也一块来扒车啊,可带劲了,还凉快。”

  这时,陈凌三口两口把桃子吃完,桃核吐出去,回头对他们道:“今天拉了一车东西,后车斗堆得又高又满,不然可以直接载上你们。”

  “哇,叔你真好。”

  堂兄弟的表现,让四妮儿女婿越发无奈:“……这是富贵叔,你嫂子家的富贵叔,咱们自家人,你说好不好?”

  他前后重复了好几遍。

  二黑子这才有点反应过来。

  停顿了一下,像是在想这什么。

  而后勐地抬头,惊叫道:“嫂子家的富贵叔?他就是陈王庄的陈富贵?怎么这么年轻?”

  然后眼神从刚才单纯的善意热情,一下子变成了热切的崇拜。

  哇哇乱叫道:“叔,俺听说了,你前阵子打老虎了是不是?”

  好家伙,一张口就又开始提这事儿了。

  可见武松打虎比啥都深入人心。

  要是真演了武松,上了电视,那以后干脆别回家了。

  回家就让人看猴子一样围观,多没意思。

  不过少年人那热烈的崇拜,还是让陈凌有点心头发热,愿意多说两句的。

  简单聊了聊。

  四妮儿女婿也逐渐放开了,严肃的表情也变成了笑脸。

  他最开始也是挺崇拜陈凌的,但自从知道陈凌和老丈人王立献家的关系,其实这个崇拜更多就变成了敬畏。

  哪怕这大半年也没见过几次。

  总是王立献家农忙或者有什么事情,才见到陈凌。

  但不妨碍他对陈凌的尊重。

  所以这一见面,才会有点严肃对待,不想让小堂弟在人家跟前乱蹦跶。

  “你们兄弟俩干啥去?羊头沟到这边可不近!”

  “俺们是去风雷镇那边儿山上收鸡的。”

  “收鸡?”

  “对,俺哥俩收了鸡,当天收当天卖,收完坐船就到市里去了,卖到市里的烧鸡铺子。”

  “哦哟?这买卖听起来行啊!”

  陈凌眉头一挑,心想本地除了黄牛肉,就是烧鸡是一大特色。

  后世黄牛肉都没了,但烧鸡还在,而且还上过美食纪录片呢。

  足有上千年历史。

  而这个时候,说实话,当地的烧鸡比后世还要红火。

  原因也简单。

  后世发展快速,美食多种多样,人们可选择的东西太多了。

  而现在,很多当地人一下子能想到的美食,就是烧鸡而已。

  挣到钱了,就盼着来一只烧鸡解馋。

  能不红火吗?

  “风雷镇那边的山上,养的鸡很便宜,鸡蛋也便宜。俺跟你说实话把叔,有一回,俺哥转了几个寨子,收了一大筐鸡蛋,结果不小心,下山摔了一跤,摔碎了半筐,但就这,拉到市里还是赚的。”

  二黑子嘿嘿笑道。

  四妮儿女婿也说:“当初回到家,俺家俺叔伯家可是把鸡蛋吃过瘾了,炒的蒸的,弄了大半锅,足足吃了好几顿。”

  毕竟摔碎的鸡蛋也舍不得扔啊。

  碎的,没流出太多的,能带回去的带回去。

  全碎的,当场生火就烤了吃了。

  一点也不肯浪费的。

  “现在鸡蛋不好弄了,鸡还可以,有得赚。”

  “那倒是,你们收鸡挺不错的,咱们市里烧鸡出了名的好吃,从山里收鸡卖也稳定。”

  “哇,叔你也觉得这买卖行嘛,那俺们底气一下子更足了,以后可得好好干。”

  在他们心目中,以及这两年的各种传言里,陈凌可是最会赚钱的了。

  得到他的认可,他们的信心一下就更足了。

  跟打了鸡血似的。

  赶这么远的路,路上有陪同说话,也能缓解赶路的无聊与枯燥。

  不过他们俩也没一直扒着陈凌的车走到风雷镇,刚入风雷镇下边的村寨就停下了,开始转弯从山道拐入小路,上山下坡往村寨里收鸡去了。

  其实和他们聊了一路,陈凌也有点关于自家鸡鸭以后怎么处理的想法。

  但仔细思索,仔细衡量,暂时自己家的鸡鸭鹅主要就是靠卖蛋,肉质虽然也是上乘,可要说大批量的去卖,还不用太着急。

  就先把这个事暂时记在心里。

  同时也有点感慨,这时候的人为了赚点钱确实不容易。

  像以前的二舅哥王庆忠,也是跟着驮马队走村串寨,贩运倒卖粮食,一天要兜兜转转的走多少路,翻几座山,他们自己有时候都数不清。

  四妮儿女婿这个也是,在村寨收完鸡,啥时候收够了就要立刻往市里走。

  一收一卖,走这一趟,来回最少需要三天时间。

  当然。

  辛苦归辛苦,也比种地见钱快。

  这年月因为信息技术不发达,信息交流不频繁。

  价格是很不透明的。

  货物的价差可以拉到很大差距。

  大山深处的东西尤其便宜,到了市里转手一卖,轻松就翻了几倍的。

  就如同那二黑子所说,他堂哥摔碎了半筐子鸡蛋,到了市里还小赚一笔呢。

  所以……

  辛苦点就辛苦点,能赚到钱也心满意足、心甘情愿,甚至浑身干劲,一月连干几趟也不觉得累。

  “如果我没有洞天,没有一梦知前世,是不是也会这样呢?”

  望着捧着小水壶,嘴里叽里咕噜的都囔不停的儿子,陈凌洒然一笑。

  想那么多干嘛,现在这样就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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