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 月入百万

  我的1995小农庄正文卷第二百五十七章月入百万太阳越升越高,末伏刚过,山林中秋意未显,知了和各种昆虫还在扯着嗓子叫着,在努力的发出它们人生最后阶段的声音,与悦耳的鸟鸣,潺潺的水声交织在一起,让山林到处都是一片生机盎然的热闹氛围。

  唯一不好的就是山路难行,而且毒虫较多,陈凌虽然涂了驱虫的山胡椒汁液,但山蚂蝗之类的家伙依然防不胜防,只好加快速度山林。

  有二秃子领路,以及小金这个山林小霸王,这灵芝窝子距离虽远,最后还是顺利的找到了。

  “好家伙,大丰收啊,这一个窝子,竟然长了十二棵灵芝。”

  陈凌站在一棵腐朽的巨大树干前,忍不住发出惊叹。

  只见拨开的茂盛草丛后面,有大大小小的赤红色灵芝生长在枯树的根部位置。

  大的能有拳头大。

  小的就只有拇指肚的大小。

  证明它们并不是全部成熟,与陈凌手里拿着的,二秃子采回来的这株大灵芝还有不小的差距。

  “你是怎么发现这个地方的?”

  陈凌冲二秃子问了句,它就立即扇动翅膀飞到旁边的树上给他看。

  “哦……是挂了老鼠。”

  原来这旁边的树枝上挂着几只老鼠,也不知道猫头鹰干的,还是伯劳干的,把二秃子吸引了过来。

  哔嘀阁

  扫了两眼,树上也没看到树洞和鸟窝啥的,可能是比较隐蔽吧,他也没再去仔细找。

  “行,这也不错了,回去以后多给你认认药材,以后没事就让你来山里采药得了。”

  陈凌抬头冲它笑了笑,然后就把竹筐放下来,走到长着赤灵芝的大树前,取了些灵水将它们全部催熟。

  要不然,这些没长到成熟小灵芝没办法采回去,还要过些日子再来,那样太麻烦了。

  还不如现在催熟取了,窝子留下明年让它继续生长,就足够了。

  将灵水洒下,眼见着一株株灵芝从半红半白的颜色,全株蜕变为油画光亮,带着反光的赤红色,并且每株都像是小扇子那么大,陈凌心中说不出的满意。

  野生灵芝近年来越发少见。

  原因是很多人不守规矩,过于贪心,发现了灵芝窝子之后,担心被别人采走,往往会连灵芝带树桩子一块用锯子锯下来,带回家里占为己有。

  长此以往,野生的赤灵芝与紫灵芝在当地已经很难找到了。

  所以说,他这次进山运气当真不错。

  “这个窝子保护好,得留着它。”

  陈凌将成熟的灵芝全部取下来,看了看周围,这里已经是山腰了,属于在阔叶林的边缘地带,再往上走一段距离就是松柏。

  这里来的人还是比较少的,就暂时放下心来。

  随后,把灵芝留了两株放在竹筐里,剩下全部收回了洞天。

  野生灵芝的个头是很不均匀的,有大有小,他催熟的看上去太匀称,全部拿出来的话,太不符合常理。

  “走吧,收获不错,咱们该回家吃饭了。”

  陈凌瞄了眼已经堆满草药的竹筐,心满意足的喊上狗和鹰,照着远路返回而去。

  “唧唧……”几个灰褐色的影子在枝叶间跳动,是山林间颇为活跃的松鼠。

  见到有人闯入,就惊慌逃窜着,在树枝上连续几个蹦跳,躲到了山林深处。

  陈凌摸出弹弓胡乱射了几下,也没有打中,不过他并不在意,只是边走边玩而已。

  在山里,除了野鸡和兔子之外,就属松鼠这玩意儿最常见了。

  这东西和野猪一样,也是个祸害,经常下山糟蹋庄稼。不过它们的危害是比较小的,尚在村民们的忍受范围之内。

  而且这玩意儿的肉味道还不错,会收拾的话,也可当作一道山珍美味。

  “呜汪、汪汪汪……”

  小金忽的全身戒备的炸起毛发,呜呜低吼着叫了起来,尾巴也直愣愣的竖起在表示有东西接近。

  陈凌见状立即放下弹弓,从洞天取出来猎枪,全身戒备起来。

  果然,也不过两分钟过去,前方的沟底就有一群野猪出现,如果不把身后跟着的那些小野猪算上,光说大野猪的话,那数量也多达十几头。

  比上次所见的那个野猪群规模还要大。

  好家伙,山里的野猪啥时候这么泛滥了。

  陈凌惊讶之际,轻轻皱起眉头。

  野猪的听觉和视觉极其敏锐,这时候早已经发现他了,但还是大模大样的在沟底闲逛着,边走边在地上找吃的。

  明显没把他放在眼里。

  “哟呵,还挺狂。”

  陈凌一看这情况,顿时笑了,放下竹筐,对着一狗一鹰打了个呼哨,“小金,二秃子,一起上,竟然看不起我们,给它们尝尝我们的厉害。”

  说罢,自己率先拿着猎枪大声呼喊着向野猪群冲去。

  这次进山没人跟随,他是完全放开了,难得可以解放天性,来放纵一把。

  且现在对日月洞天的掌控力越发强大,他与再凶狂的野兽狭路相逢也有恃无恐。

  “去——嘎——”

  陈凌挥舞着手臂,朝着野猪群大声吼叫。

  野猪这东西在成群的时候,是最容易驱赶的,反倒是落单的野猪受不得惊吓刺激,会与人拼命。

  所以陈凌连猎枪都没开呢,只是跑过去一阵大声呼喊,这群野猪就“吩儿,吩儿……”的乱叫着慌成一团,闷着脑袋到处逃窜。

  跟无头苍蝇似的,谁也不管谁,往哪个方向逃跑的都有。

  几乎是公猪一跑,母猪就没了主心骨,立即四散而逃,连野猪崽儿都顾不得管。

  所以在这个时候,小野猪崽子是最慌神的,也不知道该跟着哪只母猪跑,一大群分成好几拨,哼哼叫着奋力逃跑。

  但它们太小了,还有跑着跑着从坡上滑下来的,也有掉进水里的。

  陈凌顾不上管这些小家伙们,只是领着狗和鹰,追着野猪群放肆的吼叫着,然后“砰砰砰”的在它们屁股后面开枪。

  他也不是为了什么猎物,就只图一个过瘾,难得放开了呼啸山林,潇洒一把。

  小金和二秃子也放开了,狗叫与鹰啼不断在山林中响起,冲着野猪群发起了攻势。

  小金兴奋地汪汪叫着,如旋风一般掠过草丛与树林,遇到陡坡,它嗖的一下就窜跃过去了,野猪的速度哪里能比得上它。

  有趣的是,它全程用尾巴和后腿来保持平衡,跳跃的时候,尾巴跟直升飞机的螺旋桨似的,转着圈摇得飞快,嗖一下就没影了,把野猪群追的亡魂直冒。

  二秃子呢,被山林限制了发挥,但它并不气馁,气定神闲的跟在陈凌左右,逮着空隙偷袭,有野猪被陈凌打伤了,慌不择路的时候,就是它出动的时刻,锋锐的利爪冲着野猪的眼睛招呼,像是滑翔机一样掠过去,还没看到影子,野猪已经瞎了眼睛,在山林哀嚎着乱拱乱撞起来。

  “砰——砰——”

  陈凌举枪进行补刀,瞎了的野猪就是没了牙的老虎,他专门对准野猪的要害部位,两三枪就能要了它们的小命。

  “哈哈哈,过瘾呐。”

  接连毙了三头野猪,陈凌顿觉神清气爽,走到跟前把血泊中的三头老母猪收进洞天,然后看到野猪群全部跑散了,便把小金和二秃子喊回来。

  “二秃子表现不错啊,等冬天带你们进山,好好玩一把。”

  对着一狗一鹰奖赏一番后,他看了看附近小金顺路给逮回来的小野猪崽子,也有四五只,当即满意的点点头。

  任何野生动物泛滥起来,都不是好事。

  野猪更是如此。

  这东西破坏力太大了,一头成年野猪趁着夜色下山,半亩地包谷不够它糟蹋的,若是成群的话,那对庄稼户而言,是灭顶之灾。

  大半年的收成就全毁掉了。

  而且若是单独遇上的话,也很危险,尤其遇到独猪,或者带崽儿的母野猪,丢了性命也是常有的事。

  “以后在家闲着没事了,就多来山里逛逛,免得野猪完全泛滥起来,去山下到处祸害。多来山里逛逛,顺便也能打打牙祭。”

  陈凌心里打算着,从竹筐底部取出一个麻袋,将哼唧哼唧乱叫的小野猪崽子全部装了进去。

  这玩意儿繁殖力太强了,全年能交配生产,一窝最少八九只,最多能生二十来只,那家伙生起崽儿来是相当吓人的。

  “回去就吃它几顿烤乳猪,我在厨房外修的火塘还一直没用上过呢。”

  山里野猪这么多,陈凌也懒得在农庄养,吃了算了。

  这么小这么嫩的野猪崽子,他还从来没吃过。

  返回的途中,他又采了些山孤和木耳,近来他瞄上了自家的公鸡,整天在山林放养着,那肉真叫一个香啊。

  也不需要啥花里胡哨的做法,只用当地传统的炖鸡和炒鸡的法子来做,味道就足够让人难忘,老丈人起初还心疼这些鸡,但吃过一次后,虽然还是心疼,但隔一段时间吃上一只,已经不咋反对了。

  反正陈凌又没吃蛋鸡,吃的是公鸡嘛。公鸡影响不大。

  下了山,回到自家农庄,还没走进去就听到农庄内的说话声。

  这时候到了中午了,一般是很少有人赶着饭点来家里的。

  往里走着,打眼一瞧,王存业正在走廊这边翘着腿坐着,陪着一大帮人在莲池外看荷花呢,其中就有一个熟悉的女人的影子,是李敏。

  看样子,应该又是来买酒的吧。

  “小陈啊,你可算回来了,我们都等你半天了,你不回来,你岳父也不敢替你做主卖酒。”李敏一看到他走过来就笑着大声说道。

  “啊?”陈凌疑惑的看向老丈人,这有啥不敢卖的,老丈人又不是不识数。

  结果王存业只是笑笑,也没说话。

  他人太老实,其实不愿意伺候这些当领导的,但要他坑人吧,他又做不出这种事来。

  还是得女婿来啊。

  女婿心眼子多,说涨价就给他们涨价了。

  而且能说会道的,涨了价还让人心服口服,买的高高兴兴。

  这不,这婆娘在这儿花了几次钱,又带着人过来买酒了。

  让他卖,他就做不到。

  还是不掺和了。

  “哟,小陈,你这牵狗架鹰的,威风得很啊。”

  这时,李敏又笑道,却是把注意力放在了小金和他肩膀的二秃子身上。

  李敏的身旁有男有女,也都纷纷用惊奇和艳羡的眼神望着他。

  尤其是几个年轻的男子,更是蠢蠢欲动,想走过来。

  但碍于领导在旁边,似乎不太能放得开,就一直拿眼睛瞄陈凌肩膀上的鹰。

  他们都是些普通人,并不懂狗,对他们来说,鹰比狗的吸引力大多了。

  毕竟这玩意儿不常见,而且足够威风。

  是很多男人难以抵挡的。

  “兄弟,你这是什么鹰啊?这眼神看着好凶。”

  他们年轻的没敢多说话,倒是一个领导模样的中年男人好奇的发问。

  “这是雀鹰,也就是常说的鹞子。”

  陈凌伸手一指,二秃子便从他肩膀上振翅飞起,落在竹楼房檐下的鹰杠子上,“梆梆梆”的在鹰杠子上来回洗嘴。

  让众人看得一阵愣神,舍不得挪开眼睛。

  “它好听话啊,你不捆脚,不怕它飞走吗?”

  一个年轻的女性大着胆子问道。

  “不怕飞走,这是训好的。”陈凌解释。

  “那你训好之后,它能不能打猎?”

  看到女的都问了,那些年轻的小伙子也忍不住凑到跟前。

  “能啊,我刚刚就带着它们打猎来着。”

  “喏,你看,这些小野猪崽子就是它们抓的。鹰在天上当眼,狗在地上抓猎物,没啥猎物能逃得过。”

  “哇。”

  众人惊叹。

  一个个望着陈凌手里麻袋中胡乱蹬动的小野猪,眼睛都发直了。

  陈凌却不愿再与他们多说,进山跑着一趟,他肚子早就饿了,就想着卖完酒赶紧吃饭呢。

  于是合上口袋问:“你们这次过来,要买什么酒?”

  “嗯,准备每样都要一些,你能再给我们尝尝吗?他们是第一次买。”

  李敏问道。

  却把陈凌问得有点懵,心想既然都找过来买酒了,难道之前没喝过?

  不过还是点点头,领着他们往农庄后面走。

  期间他把竹筐的药材和麻袋的小野猪交给老丈人,结果被人看到了两株灵芝,又被一阵围观。

  “这灵芝好大,像是个小扇子,能顶我两个手巴掌了,兄弟你这灵芝卖吗?”

  “哈哈,老江你还是别问了,小陈肯定不卖,他采药都是泡酒的,是吧小陈?”李敏抢先答道,却是陈凌上次忽悠他们其中加了灵芝、三七啥的,她知道酒有效果,就非常相信这个。

  “是,这都是泡酒的。”

  陈凌回答,他的确也没想卖掉,因为刚出山的灵芝,价格很低,远远达不到最大化。

  “厉害厉害,原来这药酒里真的还要放灵芝的。”

  众人再次赞叹着,看到陈凌态度坚决,脸上自始至终没有卖的想法,他们也都信了。

  等到了农庄后的仓房,陈凌把酒坛一个个打开,拿着碗让他们尝的时候,连最后一丝疑虑都打消了。

  “李指挥应该跟你们说过,这两种果酒喝的时候,配了冰糖,这样会很好喝,但是后劲儿特别大,不能贪嘴多喝,你们知道吧?”

  看到几个年轻的女同志举着碗还想要,陈凌便提醒道。

  野果子酿酒。

  尤其是野生的杨梅酒,若是不放草药进行调配的话,是只酸不甜的。

  但如果加入冰糖,那立马就会变得酸甜可口,那股子新鲜杨梅的香味也会被激发出来,口感相当好。

  没喝过这种酒的,第一次喝,不知不觉就会喝过量,等后劲上来,便会醉得一塌湖涂。

  “啊,知道知道。”

  陈凌这样一说,她们就讪讪的笑着,颇为不好意思的把碗放下。

  其实她们还真没喝过这农庄的酒,这么贵的酒,普通的小人物也舍不得喝,大多都是陪同李敏过来,买来送礼而已。

  现在想着品尝过后,觉得非常好喝,就想多喝一杯吧,哪知这酒还真厉害,便只好依依不舍的按下占便宜的小心思。

  然后跟在李敏后面数好钱,排着队等陈凌给他们打酒。

  还真是啥酒都有人买,这也证明他们也并非全是有钱人,消费能力是有很大差距的。

  不过就算如此,陈凌也有过万的收入,等吃过饭,回到楼上,和王素素一起数钱的时候。

  他心里还一阵郁闷呢,“我这也没想做啥生意啊,怎么这收入还蹭蹭的往上涨呢?这一个月以来,光卖酒就有两万多块了,以后买酒的人多起来,我是不是要月入百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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