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来客

  只见鳖蛋裂开的缝隙上,一个个小黑点出现,过了一会儿,黑点就越来越大,变成尖尖的黑色嘴巴,继而伸出来一颗颗小脑袋。

  刚破壳的小鳖崽儿身子还没出来,像是一条条的小丑鱼。

  陈凌静静地注视着它们,直到全部出壳。

  出壳的鳖崽子只有铜钱大小,背上是青黑色,颜色较浅,还有点花纹,出壳后就朝着统一的方向——老鳖所在的池塘爬去。

  现在这个池塘当中,母鳖已经长到了磨盘大小,七只公鳖也有井盖子那么大了。

  其实放进洞天后,陈凌也没怎么喂过它们食物,饿了就爬出来去鱼塘里捕食。

  洞天的环境适宜,又有其他未知的功效。

  鱼基本就是小半个月一茬鱼苗,长得也很快,又有满塘荷花遮盖,老鳖去吃也是吃不完的,倒是让鱼塘的鱼越发具有野性,凶狠异常,经常上演鱼鳖大战。

  不过这些鱼再凶,也斗不过老鳖,最后还是会进到老鳖肚里。

  眼看着鳖崽子们排着队一一入塘,围绕着水中的老鳖欢快的游动起来,陈凌就起身拎上水桶,去打了几趟溪水过来,倒入池塘中。

  这下子,不管老鳖还是鳖崽子都变得异常兴奋起来。

  只听一阵‘哗啦啦’的响动之后,母鳖更是直接浮出了水面,瞪着眼睛看向陈凌,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丝拟人化的情绪。

  似乎是在表达感激。

  陈凌见是这副情景,就知道这头母鳖是开了智。

  于是勾了勾手,笑着道:“来来来,快上岸来让我瞧瞧。”

  母鳖果然听懂了,缓缓爬上岸来。

  等它爬到跟前,陈凌就发现它身上花纹更多更繁复了,颜色也越发幽深,黑漆漆的鳖甲犹如磨盘一般厚实。

  陈凌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以后就叫你蒜头吧。”

  只要家里开了智的,陈凌就不单纯把它们当成野物看待了,都会给它们取个名字,把它们当成自己的伙伴。

  听到陈凌这句话,老鳖伸长了脑袋,顶了顶他的手,眼神也透露出兴奋之色,似乎在为自己得到名字而激动。

  “蒜头别动,我来看看你能不能驮得动我。”

  陈凌按下它的粗硕的大脑袋,让它不要乱动,自己则小心翼翼的踩上它的背。

  磨盘大的龟甲硬实厚重,陈凌站上去也稳固无比,蒜头这时似乎明白他的心意一般,竟然缓缓起身,驮着陈凌慢悠悠的在茅屋前后逛了两圈。

  “这家伙,我这也算获得新坐骑了吧!”

  陈凌过足瘾后,从蒜头背上下来,心里美滋滋的想道。

  “蒜头,那边不准去知道不?看好你的鳖汉子们,也不准它们去。”

  等蒜头回到水中,陈凌不忘指着溪水的方向,嘱咐它一声。

  之前茅屋后的黄瓜、西红柿疯长,乱糟糟的,陈凌就用铁丝绳搭了个架子,之后没过几天,又把茅屋前后都插上了篱笆墙,和小溪相通的那条林荫小道,也用篱笆门隔开了。

  不然陈凌怕老鳖上岸后往那边跑,到时候溪水被它们一祸害,人就没法吃了。可池塘中的老鳖个头一天比一天大,小小的篱笆门是拦不住它们的。

  好在现在母鳖开了智,简单的话它也能听懂,告诫它一番就好。

  陈凌也能省心了。

  看完这边的老鳖,陈凌又去观察前天夜里带进洞天的鳝鱼苗,有个十多条,都被他放在一个洋铁桶里,当时就装满溪水,扔了把水草就没多管。

  现在过去一瞧,好家伙,都长到一拃长了。

  要知道这些鳝鱼苗三天前刚放进来的时候,还是一根根红线头的模样呢,连两厘米都不到,现在竟然长成这么大了,细细长长的,每一条都很匀称,有十厘米左右的样子,游动之间,犹如一条条红绳在水中飘荡。

  “看这架势半个月后就能长成大鱼了啊……”

  “他奶奶的,这不就成了速生的赚钱机器?”

  陈凌见此,兴奋的一拍大腿。

  不过随后转念一想,他又很快冷静了下来。

  狗日的,不行啊,长得快也不行,又不是每次都能找到合适的买主,毕竟像山猫那样开口就是五千块钱一条的人可不多。

  孙艳红和二柱两个鳖孙儿他又不想卖。

  “算了,先养着吧,反正现在也不缺钱。”

  陈凌甩了甩脑袋。

  找客户啥的太麻烦了,索性就随缘吧。

  跟着又去莲池那边转了转,琢磨着过两天是不是在自家院子里也搞个莲花池,再养几条鱼,也给夏天增添点乐趣。

  《我有一卷鬼神图录》

  其实田里也想开个池塘来的,但是王素素从种完树苗后就不愿意让他再折腾了,他就一直把空地留着没动。

  “不过家里挖个小莲池还是没问题的,也不占什么地方……”

  打定了主意,陈凌就慢悠悠地从石拱桥上走下来。

  回到茅屋这边后,又从桃树上摘了颗桃子就出了洞天。

  这桃子长得有婴儿脑袋那么大,白里透红,硕大饱满,还没吃嘴里,只是闻着香味,就诱人得很。

  陈凌擦了擦表面的绒毛,一口咬下去,霎时间,饱满汁水溢满了整个口腔,桃子的鲜美香甜仿佛被放大无数倍,从舌尖绽放,继而蔓延到全身。

  陈凌尝完一口后,根本停不下来吞咽的动作,三下五除二就把这颗婴儿脑袋大的桃子吃进了肚里。直到手中只剩个小桃核,才意犹未尽的回想起其中的滋味,可是不管怎么想,就只记得这桃子好吃,汁多肉细,有一股从来没尝过的清香,吃完后不仅遍体舒爽,头脑都跟着清晰了不少,整个人浑身上下汗毛孔都舒展开了,仿佛快飘飘欲仙一样。

  陈凌舒畅的呼出一口气:“这家伙真是仙桃啊,等过些日子外界的桃子熟了,就拿出去给素素尝一尝。”

  略微感叹的说了一句,陈凌就随手挖了个小坑把手里的桃核种下,就没再多管了。

  起身拎着筐子去割草。

  转瞬之间,又是两日过去。

  ……

  ‘麦梢黄,女看娘’,从麦子泛出杏黄色开始,和端午节的临近,路上走亲戚的人也多了起来。

  出嫁的女子,每每这时候,赶在收麦前要走走娘家。

  步行的,骑驴的,蹬自行车子的,放眼去看吧,这几日的路上绝对少不了。

  走亲戚不能空手,胳膊上挎着篮子、拎着袋子、提着盒子,装满了鲜果吃食。

  母女们别管多见面、少见面,一聚了头就有说不完的话,说思念、叙家常、夸丈夫,自然也少不了说些鸡毛蒜皮的烦心事。

  到了饭时,女儿又随娘入厨,像先前没出嫁的时候那样,熟盆熟碗的做一顿好饭,来孝顺爹娘。

  女看娘,汉子则守在家里忙些麦收前的杂事。

  要不都说芒种遇端阳,十家烧火九家亡,说的就是这个时节走亲戚的多,丁口少的人家,只留个汉子在家看守麦田,有时难免会出点差错,烧火做饭时要是马虎了,或者忙得忘记了,就很容易引起火灾。

  麦收时节,失火是比较骇人的事,尤其离麦田近的人家,但凡有丁点火星子溅出去那家伙就遭大罪了,一场大火席卷起来,能够将大半个村子一年的口粮烧个精光,半黄的麦子在这样的天气被大火一烧,噼里啪啦的火光冲天而起,加上东南风,眨眼的工夫能席卷几十亩地,到时候救都救不过来。

  所以这些日子,很多麦田的地埂上都放了大水缸,蓄满一整缸的水以防不测。

  但不管咋说,村子里这两天明显是热闹了起来。

  连王老太太家都飘出了肉香。

  陈凌这两天在家没事做,就跟王素素商量了下,打算在家里开个小池子出来,种点荷花,养点鱼。

  不是瞎花钱折腾,王素素自然不会不答应,就给他打着下手,在葡萄架东边挖了个小池子出来。

  这天早上小两口刚忙活完,突然家里的两只狗汪汪直叫起来,紧跟着就听到一阵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由远及近。

  陈凌还以为陈二柱那孙子又过来了,就起身去门口看。

  结果走出门,就见一辆黄色的小摩托车上,一个高大黑壮的青年探着大脑袋冲他咧着嘴傻笑,身后还载着个穿白衬衫,梳马尾辫的姑娘。

  “嘿嘿,凌子,没想到是我吧。”

  “闯子!”

  陈凌见到这两人,着实吓了一跳。

  “好家伙,你咋过来了,快进家,快进家。”

  王素素听到说话声,也赶紧走出来。

  陈凌就给她介绍说这是自己在城里玩得很好的朋友,就上回说的今年快结婚的那个。

  对这件事王素素有印象,因为当天陈凌回来比较晚,她记得比较清楚。

  随后就连忙和陈凌一起把韩闯两人往家里请。

  “嫂、嫂子好。”

  韩闯对着王素素憨憨一笑,然后就指着身旁的姑娘为两人介绍:“这是我对象,江晓庆……”

  说完这话还冲陈凌挤了挤眼睛,颇有几分炫耀的意思。

  江晓庆这姑娘长得不高,且稍微有点胖。

  不过面貌还算不错,大大的眼睛,嘴唇稍大且很厚,脸蛋儿圆圆的,不过皮肤很白,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

  见到王素素后,眼神就闪过一抹诧异和惊艳之色,也忙跟着叫了声嫂子好。

  然后又冲陈凌笑着点点头。

  等进了院子,把摩托车停好,韩闯就提了个大篮子下来,有罐头、有蛋糕、有方糖,好家伙一大堆的点心吃食。

  拎过来让陈凌放好。

  陈凌见状给了他胸口一拳,笑骂道:“你这家伙,来我家还带啥东西,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毛脚女婿头回上门呢。”

  “那、那、那第一回来你家总不能空着手来吧……”

  韩闯梗着脖子,打起了磕巴。

  随后就说起来意,原来是来发喜帖的。

  按习俗,发喜帖不该是他来,不过他觉得跟陈凌玩得好,加上现在陈凌又不怎么去县城瞎混,也很少能见到他一面,就亲自跑过来了。

  这事江晓庆能跟过来,代表人家姑娘也是不介意的。

  所以陈凌两口子自然也不会说啥,就沏上茶水,摆好瓜子花生,尽心的招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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