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再穿越

  苏灵毓一直知道叶知秋是会武功的,还是在武当修行过的,打的太极拳也很好看。

  上次爬山的时候,她见过叶知秋一枚棋子将一只大老鼠打翻。

  如今,她是又一次见到了出手的叶知秋。

  那是一个无比冷静的人,面对着飞来的无数大鸟,随意出棋子,用来下棋的棋子在他的手里成了杀伐的利器,一枚棋子过去,快速飞行的大鸟便落地,死的不能再死。

  似乎是那些大鸟专门往叶知秋的棋子上撞。

  “这还是棋子,如果知秋手里的是剑,不知道会多么恐怖?”

  苏灵毓细思极恐。

  她感觉又一次认识了叶知秋。

  “如果是利剑,我恐怕杀不了几只鸟。”

  苏灵毓在想的时候,叶知秋也在心里想。

  他如今的力度够了,反应力也够了,除掉这些小小的禽兽自然不是话下,只可惜,他只能借助五子棋来杀敌,他却飞不起来,依旧要受重力的约束,只要这些大鸟飞的再高一些,他的棋子恐怕也要失去作用了。

  “不要。”

  年轻的母亲用身子护住自己孩子的地方,那里直挺挺飞来了几只鸟类,一时之间,年轻的母亲惊骇欲绝。

  她只是将自己的身子抵在孩子的面前,用身子护住孩子。至于接下来那些鸟的大嘴狠狠的撕裂过来会将她重伤的事,她已经不考虑了。

  叶知秋挥手,三枚棋子飞过,正中三只大鸟,那几只鸟如遭重击,从高空中掉落下来,正好落在年轻母亲的前边。

  而她很小很小的孩子,望着这鲜血满地的周围,还觉得有些奇怪。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呢?

  小孩伸出手来,指尖碰到了那散布地上的血,然后哇哇哭了起来。

  一点也不好闻。

  众生百态,都在眼前。

  叶知秋不仅见到了用身子护住孩子的母亲,也见到了拿着剑往天空中乱刺的舞剑的,还见到了惊慌失措到处乱跑的青少年。

  他见到了一巴掌就把一只鸟打翻在地的猫大仙人,以及汪汪叫个不停到处乱跑的汪九五,还有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情侣。

  叶知秋看的清楚,先前卿卿我我的两个情侣,在众鸟到来之际男的迅速跑路了,以飞快的速度闯进了院办,只留下女的在那里枉然。

  若不是叶知秋一枚棋子击飞了前来袭击的鸟,那个女生就破相了。

  当然,女生虽然没有破相,不过心大概是对男友绝望了。

  “众生百态。”

  叶知秋站在场中,出手连连,终于在击杀了数百禽鸟之后,化解了这一场危局。

  “此地不宜久留。走吧!”

  叶知秋化解了这一场危局,知道这里发生的事怕是要大发了。

  这是第一场有名的禽鸟袭击人类城市的大事件,似乎是一个时代的开端。

  他虽然救了这些人,但是他有很大的风险暴露自己,若是被人查了查,那不是什么好事。

  不过幸好的是,此时草坪大乱,应该没有几个人看到他出手,至于监控器,这里也是没有的。

  他有暴露风险,但是现场的证据只能告诉人们这里曾经有一个高手出现过,但是高手是谁,难以说清楚。

  “嗯……”

  在现代界这个时候,他就是做了好事也不想留名。

  但是不管怎么抱怨,不出手那是不可能的。

  这里是他的学校,这里来的人也是普通的人类,他既然有能力救,那就得救。

  “万一那些禽兽是谁用来试验人的,那就麻烦了。”

  叶知秋不介意以最坏的想法揣测鸟潮发生的缘由,但是他知道自己必须继续修行。

  “叶知秋,你好厉害。”

  苏灵毓跟随着叶知秋离了这一片是非之地,面色微微有些复杂。

  “这个时代,是能人辈出的时代,谁不紧跟时代的步伐,就会被时代抛弃,只有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才能站在新时代的浪尖上。

  今天发生的事,母爱的伟大我是见到了,但是也见到了他们的虚弱,当鸟兽到来之际,用身体护住孩子很伟大,但起不了任何作用,对于凶残猛兽来说,只是阻止了几秒钟,而后猛兽会吃掉把背对着猛兽的母亲,再吃掉孩子,这听起来是有些残忍,却是事实。”

  苏灵毓点了点头。

  修行,提升,让自己强大起来。

  不发展自己,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

  “再见,叶知秋。”

  这蕴含着一种决心。

  “嗯,再见。”

  叶知秋感觉到了一些其他的意思,不过他还是只说了一句再见。

  叶知秋与苏灵毓告别在男女生宿舍中间的地方,他回到了自己的宿舍,开始浏览一页书,准备下一次的穿越。

  “这么多世界,去哪个呢?”

  随着叶知秋实力的提升,他看到的世界越发多了,当然像葫芦兄弟这样的世界,现在依旧是大放光芒,令人不可逼近。

  “太极张三丰,狄仁杰之通天帝国,狄仁杰之神都龙王,神话。”

  叶知秋这一次看到的世界除了前几次看到的电视剧外,还有了这些。

  “先去《太极张三丰》世界吧。”

  叶知秋想了想,决心去往这个世界。

  太极张三丰是一部电影,讲的是宦官弄权的明朝时代(手动滑稽)张君宝崛起的故事。

  这是一个世界观很乱的世界,估计编剧没看书随便乱编的。

  电影里面一会有明朝的锦衣卫,一会有元朝的武士,一些人穿的衣服却是宋朝的,估计剧组借了不同朝代的衣服凑在一起。

  虽然乱编一气,变成真实世界,那就是真的。

  所以宋朝时代的张君宝在这部电影里成了明朝时代,还是中期的,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明朝中期,苛税弄得民不聊生。张君宝与董天宝是一对自幼在少林寺长大的师兄弟,在争夺进入达摩院修行的资格时,两人因与师伯发生争执,被逐出少林。

  出寺后,两人因志向渐不同而分道扬镳,董天宝参军,张君宝则劫富济贫。

  为求高官,董天宝向大宦官刘瑾出卖大批旧友,一时间血流成河。

  为替义士报仇,也为民除害,张君宝领悟出一套武林奇功“太极拳”,最终击杀了董天宝。

  ……

  乱的很。

  张君宝到正德皇帝年间去杀刘瑾了,那下一次说不定遇到秦琼去三国杀曹操。

  电影这么写的,那就不管那么多。

  叶知秋想了想,带了一些土豆和玉米,随即穿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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