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有些不自然地干咳起来。
二十出头的热血青年,按理说谈论这些事情,没什么可尴尬的。
可楚歌脑海中“唰唰唰唰”浮现出数百个女粉丝,小护士,女心理医生,被他拯救的无辜女市民,以及女觉醒者,女穿越者,女移魂者……的形象,只觉千娇百媚,眼花缭乱,简直要发“选择恐惧症”。
不错,自从他一朝成名,奇迹崛起以来,是有不少女粉丝哭着喊着要和他搞对象,还有很多非常协会里的女工作人员、非常医疗中心的小护士以及特调局第七处的女移魂者,经常找他吃饭,谈心,唱歌,探讨修炼奥秘,畅想美好未来。
但楚歌总觉得,不是这些女孩子们不漂亮,也不是他们不温柔或者身材不火爆什么的,主要是,怎么说呢,他们是把楚歌当成“城市英雄”来对待甚至崇拜,以至于楚歌和他们相处时,不得不每分每秒都强打精神,端着架子,摆出一副正气凛然的面孔,没办法将内心深处比较粗俗、低级、下流的一面暴露出来,总之,挺累的。
面对白美丽的好奇心,楚歌只能摇头“没有,这段时间工作忙,没顾上。”
“这孩子,工作和生活又不矛盾,灵气再复苏,也不妨碍你交朋友嘛!”
白美丽的双眼烁烁放光,“说说吧,你究竟想找啥样的,连小宫主那样的都不满意,你要求就这么高?要不然,白姨帮你牵牵线,搭搭桥?”
这倒不是临时起意。
事实上,自从楚歌声名鹊起以来,他已经成为了幸福新村和附近个小区,所有适龄女青年及其家庭志在必得的目标,好多街坊邻居每天三顿饭准时到姐妹馄饨铺报道,就是为了从白美丽口中套几句情报,现在白美丽手里已经积攒了厚厚一叠资料,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实在抹不开脸去拒绝人家,好歹要从楚歌嘴里掏出一句准话啊!
这边,白美丽瞪大了眼睛。
那边,许诺低着脑袋,专心致志喝着一碗馄饨汤。
热气熏白了她的眼镜,令她看不清楚碗里的涟漪,脑袋更低了,简直要埋到碗里去。
或许是错觉,一双小巧玲珑的耳朵,却变得比刚才尖了些,还有两抹羞红,从脖子一路烧到了耳朵尖上。
“您就别再提小宫主了。”
楚歌皱眉道,“这个女人实在太聪明,和她在一起必须随时随地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就这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她卖了还帮她数钱,白天应付她,就够叫人头疼的,我可不想深更半夜睡在床上,还要花心思琢磨枕边人究竟在想什么。
“别的么,哎呀,我真没什么要求,白姨您是知道的,我从来不挑挑拣拣,就一条,女孩子没什么心思,看上去笨一点儿就好了。”
“咔嚓。”
旁边,许诺嘴里发出一声脆响。
许军看着妹妹。
“你把筷子咬断了?”他愕然问道。
……
好容易摆脱了白姨的八卦,楚歌爬到了居民楼最顶层的水箱上,极目远眺,即将拆迁的幸福新村。
夜空静谧,星辰低得像是要坠落下来,却是和黑黢黢的居民楼之间点缀的灯火混淆在一起,组成一幅楚歌早已看惯了,却永远都看不腻的风景。
“真奇怪。”
楚歌明明没听到脚步声,就是能感觉到许诺从水箱后面爬了上来,坐在自己身后,他轻轻叹了一口气,感慨道,“以前住在这里时,经常嫌弃咱们的小区又破又旧,到处是污水横流,时不时还有‘高空炸弹’,街坊们又抠门又不讲道理,整天吵来吵去——那时候,我们最大的理想就是有朝一日发大财,买大房子,从这里搬出去,再不要回到这个‘鬼地方’。
“今天,我们要搬走了,甚至再过两个月,幸福新村都要荡然无存,永远找不回来了,却忽然觉得有点,有点怀念,还有点唏嘘。
“那时候,家里和店里都那么小,我们也没什么钱,哪里都不能去,什么都做不了,但我们依旧没心没肺,整天过得无忧无虑,还是很开心的样子。
“现在,日子一天天好起来,我们都有了全新的生活,有了原先想都不敢想的东西,但小时候那种没心没肺,整天疯玩疯闹,穷开心的感觉,好像一去不复返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小哥,你有心事?”
许诺将一支玻璃瓶装的冰镇汽水递给楚歌,自己也抱着一支,坐在楚歌身边,双腿在水箱上轻轻敲击着,“看你今天不是很开心的样子。”
“无论谁回到家里,就看到上百份相亲对象的资料,都不会很开心的好吧?”
楚歌没声好气道,“关键还都是方圆一里之内的姑娘——拜托,白姨也不想想,以幸福新村为圆心,方圆一里之内所有的适龄女青年,我哪个没见过,哪个没琢磨过,如果我有想法的话,早就赤膊上阵了好吧?还用她老人家给我牵线搭桥么!”
许诺眯起眼睛,细碎的小白牙把塑料吸管咬出一圈又一圈牙印,过了一会儿才道“可是,我觉得在妈掏出那些相亲资料之前,你就心事重重,若有所思的样子,怎么,是工作上的事情吗?”
终究没有瞒过许诺的眼睛。
无论怎么掩饰,她还是敏锐发现了此刻的楚歌,和昔日那个无忧无虑的热血少年之间的微妙差异。
楚歌愣了很久,干脆和盘托出。
涉及到地底世界的绝对机密,和白姨以及许军这样的圈外人,自然是半个字都不能透露的。
但许诺现在是非常协会的实习法律顾问,和金律师一起帮穿越者还有失控觉醒者打了好几个影响力极大的官司,很受俞会长的信任。
再说,前段时间楚歌刚刚苏醒,被“离魂症”困扰时,是许诺和小宫主一起日夜照顾他,那时候,他们已经知晓了不少机密,也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按规定,可以接触一些东西。
“不知是否我的‘离魂症’尚未彻底根除的缘故,我总是忍不住对鼠族产生同情。”
楚歌苦笑道,“即便明知道鼠族文明和人类文明极有可能在未来某一天演变成竞争关系,甚至因为鼠族文明强劲无匹的发展潜力,令其变成人类文明的心腹大患,而文明之间的竞争,容不得半点情感的干扰,但我就是于心不忍——面对冷冰冰的‘鼠族文明’四个字时,我还可以保持冷静,但一想到鼠族文明的个体,那些有血有肉也有七情六欲的鼠族勇士、鼠族智者、鼠族妇孺时,我总觉得心中有愧。
“许诺,你说我的想法是否错了,是不是太过妇人之仁,从而自寻烦恼呢?”
“是有点妇人之仁,不过,这才是正常人类的正常反应,不是吗?”
许诺“噗嗤”一笑,若无其事道,“虽说人类是万物之灵,食物链顶端的王者,有资格奴役、改造乃至屠戮除了自己之外的天地万物,但正常人就算看到比较可爱的小猫、小狗、小鸡、小鸭、小鹿或者小白兔什么的,都会生出怜悯和喜爱之心,若非万不得已,绝不可能去胡乱虐杀,更何况是会说话,会写字,会唱歌,会穿衣,甚至会崇拜自己的小老鼠呢?
“固然,遇到这样的小老鼠,立刻生出十二万分警惕之心,铁石心肠,杀伐决断,一脚把它踩得肠穿肚烂——这样的人肯定是有的,也是必须要有的,诸如那位乌鸦部队的乌正霆中校,但我们家小哥,从来就不是这样的人啊!
“从小一起长大,没人比我更了解你,虽然因为家境所迫,很多时候我们不得不锋芒毕露,奋力拼搏,但在内心深处,你始终都是一个非常温暖的人,我又怎么可以用乌正霆中校那样杀伐决断的榜样,来苛求你也变得和他一样铁石心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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