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炎罗竟然一改“拾荒者”的模样,变成西装革履的成功人士。
怪不得大队警力搜捕全城,几乎把所有拾荒者的十八代祖宗都查了个一清二楚,仍旧一无所获。
楚歌紧张道:“那他呢,他没发现您吗?”
“应该没有。”
鹤前辈道,“我当时是化妆潜入你们地球人的城市侦察,并不知道你们是敌是友,所以打起十二万分精神,每一步都走得战战兢兢,时刻注意四面八方的风吹草动,才能第一时间感知到炎罗的存在。
“但他潜入地球,已经有段时间,似乎没有我这么小心。
“我一发现他,立刻低头转身,借助橱窗玻璃的反光来暗中观察他,他并没有任何反应——当然,也不排除他已经发现我,却不动声色,诈做不知的可能。”
“然后呢?”
楚歌想了想,道,“您没有上去,找他报仇?”
“报什么仇?”
鹤前辈笑了,“虽然我们在修仙界曾经交过手,有不小的恩怨,但这里可是地球!我连情况都没有搞清楚,怎么可能贸然出手?至于他,似乎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就算真的发现我,也没有两败俱伤的必要吧?”
楚歌一想也是:“那他当时在干什么呢,小宫主说,您发现他当时在和一个地球人见面?”
“没错,我看到他从一条阴暗的小巷子里出来,和一名倚靠着一辆……小轿车的司机说了几句话,就钻进这家伙的轿车开走了。”
鹤前辈道,“我记得他是往东边开去的,我不想节外生枝,就没有跟上去看,而是转了一圈之后,回到了丛林中——正是这次进城侦察的经历,确定了我们主动出来的决心,之后遇到你们大举搜索丛林,我们自知不敌,又何必吃眼前亏呢?”
“阴暗的小巷子,一个开小轿车的男人……”
楚歌喃喃道,“有没有什么特征?”
“有的。”
鹤前辈修炼到筑基期巅峰,虽然没有移山倒海的神通,但过目不忘的本领还是有的,他将笔记翻过一页,指着上面的图案道,“就是这样。”
楚歌低头一看,鹤前辈用十分精确的笔法,勾勒出了小巷两侧的环境。
虽然他不会写简体字,却并不妨碍他将招牌上的字,一个个歪歪扭扭地临摹下来。
看上去,巷子左侧是一家奶茶店,右侧则是一间经营廉价首饰的银饰品店。
长兴街和光明路的四岔路口附近,再加上这样的特征,应该不难锁定。
至于那辆小轿车的标志和车牌号码,鹤前辈也记了下来。
“灵2294G”,这是车牌。
不过楚歌估计,这条线索的价值不高——如果不是出租车,而是有人和炎罗合谋的话,自然没有使用真实车牌的道理,十有八九,是假车牌。
至于车子的外形和品牌,这是一辆“宝马牌”轿车,很常见的买菜车,全市范围内至少三五万辆,亦不知该从何查起。
“司机呢?”
楚歌道,“开车的那个司机,有没有什么特征?”
“他用一副墨镜遮住大半面孔,又是背对着我,和炎罗聊了两句之后,就钻回车里去,我实在看不出,他有什么特征。”
鹤前辈道,“而且,此人似乎经过了精挑细选,就是遴选身材适中,面目平庸,毫无特征之人来充任,非要说的话,他身上有一股官府的味道。”
“什么?”
楚歌瞪大眼睛,“你说什么,官府,你怎么知道?”
“我们赤松山一脉,有一种特殊的观人望气之术,能够看出一个人的来龙去脉。”
鹤前辈微微一笑,道,“贩夫走卒,官差衙役,一品大员,王侯公爵,亦或者修行中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气’,举手投足,待人接物,都大相径庭。
“那名司机虽然背对着我,但我却看得出,他的脊梁挺得笔直,好似一根标枪,又跃跃欲试,随时蓄势待发,好似绷紧的弓弦,明显受过专业的……用你们的话来说,军事化训练,但应该很久没有实战,而是从事服侍大人物的工作,就好像衙门里,侍奉大人的衙役。
“而且,他的修为明明不太高,但和炎罗说话时,却隐隐显露几分倨傲之色,似乎一点都不害怕炎罗的样子。
“这样的人,我以前在修仙界见得多了,无非是某些大人物的随从,下人,左右,狗仗人势,狐假虎威而已。
“如果是富豪的手下,身上应该更多一分铜臭味,却少一分生杀予夺的感觉,所以,我猜这名司机,是你们灵山市某个大人物的手下,和你们的官府有关。”
楚歌深吸一口气,尽量冷静焦躁不安的心。
炎罗的通缉令,早就秘密散发出去,市议会和几个要害部门,应该人尽皆知。
然而,在全面通缉炎罗的时候,竟然有当局的人,秘密和炎罗接触,还开车接走了炎罗?
这究竟搞的什么名堂!
“还有一件事,你注意到了吗?”
小宫主补充道,“在鹤前辈的画里,这名司机,是戴着白手套的,一个戴着白手套的司机,却开一辆宝马车,楚歌,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楚歌微微一怔,明白了小宫主的意思。
宝马牌轿车,据说一两百年前曾经是豪华轿车的代表,技术先进,品牌形象高档,很受欢迎。
但随着全球天灾,西方崩坏,特别是老欧洲的沉沦,宝马集团亦遭受重创,几次面临破产,被各种收购和转卖,无论技术力还是品牌力都一落千丈。
现在,宝马集团隶属于东方某个大工业集团旗下,专门生产物美价廉的小型轿车,也就是俗称“买菜车”的那种,打出的广告语都是“年轻人的第一辆车”。
基本上,只有刚刚出社会的年轻人,或者家庭主妇和老年人,才会开宝马车。
就连一般的中产阶级开宝马车出去,都没什么面子的。
开一辆宝马,还煞有介事戴一副白手套,就像用红酒杯喝可乐,感觉是怪怪的。
“在今天这个社会,一般来说,有几种人开车时会戴白手套呢?”
楚歌暗自沉吟,“要不然,就是比较高档的出租车司机,要不然,就是大企业高管的专属司机,要不然,就是当局某些人的专属司机。”
“高档出租车司机,这个可能性应该可以排除,因为很少有高档出租车公司,会选择宝马这样的低端品牌来充当出租车,我记得灵山的几家高档出租车公司,最次都要选择BYD的电动汽车,当做标配吧?
“那么,就是上流社会某些权贵的司机?而且看上去,是当了很久的司机,以至于佩戴白手套都成为一种习惯,就算改头换面出来执行任务,都忘了把手套摘下?
“只是,一个上流社会的司机,和炎罗这样的邪恶修仙者搅和在一起,怎么可能?他究竟想干什么呢!”
楚歌眼前,出现一座错综复杂,疑云重重的迷宫。
小宫主微笑道:“怎么,不敢相信吗?”
楚歌摇了摇头,不知该怎么说。
“事实上,这才是最合理的发展。”
小宫主道,“既然炎罗这么狡猾,他当然能想到,单枪匹马不可能在地球文明中生存下去,势必要找一座大靠山。
“而炎罗掌握的那么多修炼秘法,自然也有极大价值,让你们上流社会中的某些权贵,收留他充当爪牙,或者进行更加邪恶的修炼了,就像我们刚才讨论的,倘若我们的秘法,能让你们的权贵多活三五十年,恐怕你们的权贵,什么底线都可以出卖的吧?
“彼此各取所需,皆大欢喜,不是吗?”
楚歌一言不发,霍然起身。
“喂,你去哪里?”
小宫主叫道,“去和俞会长说么?”
“你去和俞会长说吧。”
楚歌又想起了“秋风行动”中,提前向郑文东等人通风报信,并最后在丛林中杀人灭口的家伙,“我先去鹤前辈所说的这条阴暗小巷里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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